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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义务教育法。
最大的联系是,中国仍然有九年义务教育制度。
有三个主要区别,如下所示:
1.从立法目的上看,新法以“学龄儿童和青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以保护他们”作为立法的首要目的,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立法指导思想。 但是,原来的法律是“为了发展基础教育,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显然,立法的社会意义被看作是立法的唯一目的。
2、从重要概念的定义上,新法高度概括了我国义务教育的基本内涵和特点:“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全体学龄儿童和青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保障的公益事业。 实行义务教育,不收取学费和杂费。
同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确保义务教育制度落实。 ”
这些都体现了义务教育作为普及教育、义务教育、免费教育的基本特征,以及公益的主要内涵。 然而,最初的法律几乎没有定义“义务教育”这一重要概念。
3、从法律的文本和内容来看,原法只有18条,涉及的内部答案不够全面,而新法共有8章63条,除“总则”和“附则”外,涉及“学生”、“学校”、“教师”、“教育教学”、“财政保障”、“法律责任”。
无论是法律文本的形式,还是法律条文的内容,都应该比原法更规范、更完整、更准确。
其实施的意义:
新《义务教育法》的通过,是新世纪我国教育发展的一件具有深远意义的重大事件。 从教育法制建设来看,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也是我国教育法制建设的一个新的重要标志。
新《义务教育法》总结了20年来实施《义务教育法》的历史经验和教训,对《义务教育法》进行了全面重大修改。 从义务教育发展的角度看,事关全民族素质的提高和民族的复兴,对整个教育的发展具有基础意义和深远的历史作用,是义务教育的新里程碑。
它对义务教育本身、教育法制建设乃至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都具有深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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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c义务教育法是指规范义务教育过程中各方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006年6月2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新的义务教育法,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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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C 《义务教育法》是指规范义务教育过程中各方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在这方面的立法主要是1986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06年6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新的义务教育法,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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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C 义务教育法是指规范国家义务教育过程中各方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006年6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新的义务教育法,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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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我办原《义务教育法》于1986年7月1日起施行,我国正式实行九年义务教育,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于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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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c《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86年7月1日,卖肢方开始实施,我国正式实行九年义务教育,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于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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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C
分析]《中禹英拉花人民清华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于1986年7月1日起施行,我国正式实施九年义务教育,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于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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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C 答案] C. 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于1986年7月1日起施行,我国正式实施义务教育头九年;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于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因此,C.
1986年7月1日《义务教育法》颁布实施时,正处于改革开放初期,财政资源严重不足,教育发展主要依靠企业和农民的支持。 20年来,通过教育附加费、募捐捐助等方式筹集了数千亿美元,20年来义务教育保持了快速发展,中国公民平均受教育年限从1985年前提高到2001年,创造了巨大的奇迹。 但这样做是以加大企业和农民负担为代价的,应该说是不可避免的、不可持续的,农民和企业负担过重的问题也日益暴露出来。 >>>More
教师应该受到全社会的尊重。
第二十九条 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