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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房屋抵押是解决经济周转问题的一种方式,在买房合同中,经常会出现房屋抵押的情况。 那么,房子抵押了还能买卖吗? 从《担保法》的规定来看,抵押人在抵押期间未经授权转让抵押物的,转让无效。
但是,从房地产的角度来看,在房地产抵押登记时,是不可能处理所有权转让的,如果只签订一份销售合同而没有转让,并且可以先担保抵押,那么这样的签署可能不会侵犯抵押权人的利益。 因此,在司法实践中,此类合同的效力和执行并不总是被认定为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七条规定:
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受让人转让抵押权的,抵押权人仍可行使抵押权,但抵押权已登记;获得抵押权的受让人可以代表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解除抵押权。 受让人在还清债务后可以向抵押人追偿。 一般而言,抵押权是一种担保形式,在充分保障抵押权人利益的前提下,以抵押物为标的物的出卖才能生效。
法律依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的抵押期内,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转让收益应当提前清偿债务或者将转让收益存入抵押权人。 转让价款中超过债权金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债务人应当补足差额。
在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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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向房地产局备案后,是买方在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购房协议后一个月内到房管部门报备的程序。
这意味着开发商不能再次出售房屋,并且买家购买房屋的权利得到保证。 而且房子还清了,产权是你的,开发商不能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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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合同的补充协议规定,开发商可以抵押在建工程,那么只要没有取得你的购房合同,理论上他仍然可以将你的房屋抵押为在建工程,除非你的合同规定,只要房屋有备案,就不能视为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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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可记录。 首先,要明确抵押财产可以依法转让。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房地产抵押权,是指抵押人以不转让其合法不动产所有权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约担保的行为。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法优先获得抵押房地产拍卖价款。
本办法所称抵押人,是指将合法取得的不动产作为抵押权人本人或者第三人履行债务的担保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办法所称抵押权人,是指接受房地产抵押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担保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办法所称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是指买方在支付第一期规定的价款后,代为贷款银行支付剩余购房款,将购买的商品房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的担保。
本办法所称在建工程抵押权,是指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设贷款的贷款,连同依法取得的在建工程投入资产,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的行为, 以及正在建设项目的投入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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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购买的房产备案后,房地产开发商不能抵押。 购房合同备案制度是为了约束开发商,可以促进开发商加快房屋建设,按时办理产权证,同时防止开发商一举两出。
商品房买卖合同在线签订后,开发商应当立案合同,经有关部门审核后取得备案编号,打印出合同文本,签字盖章买卖双方,各持应当取的份数。 合同签订后,房地产管理部门将返回备案号,表明合同已成功备案。 备案后的房产是买受人对房屋权益实现的保证。
法律依据:《城镇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向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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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开发商不能抵押已备案的房屋。 买方签订购房合同的目的是取得房屋的所有权,而房屋被抵押,影响其所有权职能的履行。
如果发现开发商擅自抵押房屋,买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开发商的责任,买方也可以在开发商有类似行为时解决问题。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或者解除的, 买方可以要求退还货款和已支付的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要求卖方承担不超过已付货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证明的;
2)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被抵押的事实;
3)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出售给第三方或房屋已搬迁以收取拆迁补偿的事实。
首先是验收证明:开发商在交付商品房时,应向买方出示《商品房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证》,并向买方提供《房屋质量保证证》、《居住说明书》和房屋的实面积报告; 如未提供上述相关资料,买方可以拒绝验收房屋,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二是现场验收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