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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劳动和社会事务部2005年第12号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近期,有地方报道称,部分用人单位在招聘职工时不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难以确定双方的劳动关系,难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对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产生不利影响。 为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现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用人单位招聘劳动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即成立劳动关系: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应当接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偿劳动;
3)工人提供的劳动是雇主业务的组成部分。
2、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在确定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时,可以参考下列文件: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单)及各项社会保险费缴纳记录;
2)雇主出具的《工作许可证》、《服务证明》等能证明劳动者身份的文件;
3)职工填写的《登记表》、《登记表》等招聘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工人的证词等
其中,用人单位应当对第(一)、(三)、(四)项所述相关文件承担举证责任。
3、用人单位按照第一条规定的情形招聘劳动者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补充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但对符合签订无限期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者,提出签订无限期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解除。
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用人单位劳动者每工作满一年,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
4、建筑、采矿企业等用人单位将项目(经营)或者经营权委托给不具备用人单位资质的组织或者自然人的,具有用人单位资质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雇用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劳动者的责任。
5、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的存在发生争议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5 五月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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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直接的就是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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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在确定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时,可以参考以下文件: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单)及各项社会保险费缴纳记录;
2)雇主出具的《工作许可证》、《服务证明》等能证明劳动者身份的文件;
3)职工填写的《登记表》、《登记表》等招聘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工人的证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自受雇之日起算。 雇主应建立雇员名册,以备日后参考。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关系成立,同时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受雇前订立劳动合同的,自受雇之日起成立劳动关系。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出具解除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办理劳动者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移交手续。
劳动者应按照双方的约定办理交接工作。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应当在工作交接完成时支付。
用人单位应当将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保存至少两年,以备日后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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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通过下列文件证明诉讼劳动关系: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劳动记录; 考勤记录; 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各项社会保险费缴纳记录; 雇主向雇员签发的证明雇员身份的证明; 其他工人的证词等。
[法律依据]。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建立劳动关系的通知》第2条。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在认定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时,可以参考以下文件: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单)及各项社会保险费缴纳记录;
2)雇主出具的《工作许可证》、《服务证明》等能证明劳动者身份的文件;
3)职工填写的《登记表》、《登记表》等招聘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工人的证词等
其中,用人单位应当对第(一)、(三)、(四)项所述相关文件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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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工人与工人之间实际上存在着管理与管理、指挥与指挥、监督与监督之间的关系。 这应该是确定雇佣关系的首要和独立标准。 究其原因,这种关系中个人归属属性的集中体现,也是劳动关系的根本象征。
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关系可以表现为多种方式,可以体现在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直接具体管理上,也可以体现在劳动规章制度下的间接抽象管理上。 同时,将这种关系仅仅表述为实际接受劳动者被分配给贫困雇主的用人单位的管理、指挥和监督,是不恰当的。 这样的表述只能站在劳动者一边,不能反映用人单位的一面,因此不可能完全确定劳动关系。
二是用人单位的基本工作条件。 这应该是确定雇佣关系凝聚力的标准。 所谓工作条件,主要包括工作地点、工作对象、工作工具等。
用人单位之所以成为用人单位,是因为掌握了相应的劳动条件,从而成为劳动者劳动力的使用者,对劳动者进行管理、指导和监督。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劳动关系的建立 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者受雇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雇主应建立雇员名册,以备日后参考。
《劳动法》中的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与提供专业劳动的劳动者形成的法律关系。 既然你为公司工作,接受公司的管理,而且公司已经向你支付了相应的劳动报酬,那么你和公司之间就毫无疑问存在雇佣关系。 但是,如果您想申请双倍工资,您必须首先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您与公司之间存在雇佣关系。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建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用人单位招聘劳动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即当建立劳动关系:(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应当接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偿劳动;3)工人提供的劳动是雇主业务的组成部分。同时,通知还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在确定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时,可以参考以下文件: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员工工资培训和发放名册)、各类社会保险费支付记录;2)雇主出具的《工作许可证》、《服务证明》等能证明劳动者身份的文件;3)职工填写的《登记表》、《登记表》等招聘记录;4)考勤记录;5)其他工人的证词等 因此,根据这一规定,如果要证明与公司存在雇佣关系,最好提供工资收据、考勤卡、工作许可证、招聘登记表等证据,如果可能的话,还可以请同事出庭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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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与雇员之间存在雇佣关系的证明:劳动合同; 雇主向雇员签发的证明雇员身份的证明; 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各项社会保险费缴纳记录; 考勤记录; 雇员填写的雇主就业记录; 其他工人的证词等。
1、如何仲裁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在认定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时,可以参考以下文件: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员工工资名册)和各种社会保险费的支付记录;
2、《工作许可证》、《服务证明》等能证明用人单位发给劳动者身份的文件;
3、员工填写的《登记表》、《登记表》等招聘记录;
4、考勤记录;
5. 其他工人的证词等
这些物品的有关证据应由用人单位收集,并承担举证责任”。
2.如何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进行残疾鉴定。
无劳动合同的,可通过下列文件证明劳动关系,申请工伤鉴定后可申请伤残鉴定:考勤记录; 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各项社会保险费缴纳记录; 雇员填写的雇主就业记录; 雇主向雇员签发的证明雇员身份的证明; 其他工人的证词等。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建立劳动关系的通知》第2条。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在认定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时,可以参考以下文件: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单)及各项社会保险费缴纳记录;
2)雇主出具的《工作许可证》、《服务证明》等能证明劳动者身份的文件;
3)职工填写的《登记表》、《登记表》等招聘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工人的证词等
其中,用人单位应当对第(一)、(三)、(四)项所述相关文件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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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建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在确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以参考下列文件: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单)及各项社会保险费缴纳记录;
2)雇主出具的《工作许可证》、《服务证明》等能证明劳动者身份的文件;
3)职工填写的《登记表》、《登记表》等招聘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工人的证词等
其中,用人单位对第1项所述文件负有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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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您好,建议收集您与雇主的劳动关系证据,例如工作证、制服、工资单或工资会计证明,以及与负责人的电话录音。 如果谈判不能,可以委托律师收集相关证据,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
如何证明劳动关系。
如果我用手机拍下了工作群聊天记录的照片,但工作手机已经上交了,可以作为劳动关系的证据吗?
您好,建议收集您与雇主的劳动关系证据,例如工作证、制服、工资单或工资会计证明,以及与负责人的电话录音。 如果谈判不能,可以委托律师收集相关证据,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
一是劳动关系的确认证据。 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建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老社步发〔2005〕12号),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招聘劳动者,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应当建立劳动关系: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偿劳动; (3) 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More
劳动关系: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建立的权利义务关系。 适用的法律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