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自建房买卖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发布于 三农 2024-02-23
7个回答
  1. 匿名用户2024-01-25

    它更本地化。 但是,首先要确保你在村里登记,没有其他宅基地,因为国家规定农村宅基地是不允许占用的,家里只有一块宅基地,协议签了——村委会确认全国大部分农村宅基地没有向国土局和房管局备案。 作为房屋赠与办理房屋产权转让的谈判,可以节省大量费用!

    凭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土地证、赠与合同给赠房人,可以直接向当地房管部门申请。

    交易的整个过程大致分为以下几个阶段: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的整体状况和产权,并要求卖方提供法律文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明、身份证件等文件。 2、如果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且可以挂牌交易,买方可以支付购房定金(支付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要手续),买卖双方签订买房合同(或买房合同)。

    买卖双方经协商,就房屋所在地、产权状况及交易、房屋交割时间、房屋交割、产权处理等议定后,双方应当签订至少三份房屋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审查。 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应当对符合挂牌条件的房屋进行核对相关文件,审查产权,并批准转让手续。

    4. 契约。 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和购买标的,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可以按照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步申请审核审批,交易双方可办理契约手续。 目前,北京在交易过程中已经废除了房地产买卖契约,俗称“白契”。

    5. 缴纳税费。 税费的构成更为复杂,取决于所交易财产的性质。 例如,住房改革、危险住房和搬迁住房、保障性住房和其他商品房的税收构成不同。

    6、办理产权转让手续。 交易各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完成产权变更登记后,将交易材料转交发证部门,买方将申请新的产权证,并附有取得房屋权属证的通知。 7、对于贷款的买方,在与卖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买卖双方将与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将审查买方的信用,评估双方想要交易的房屋,从而确定买方的贷款金额, 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

    8、买方收到房屋所有权证,付清全部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房产费用。

  2. 匿名用户2024-01-24

    1、产权证入手(必须是建设部的统一房证,如果没有,需要办理续房手续; 如果业主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则房产的业主还需要先进行房屋的初始登记)。

    2.受让人的土地证明。

    3、党的身份证和村委会的相关证明等。

  3. 匿名用户2024-01-23

    村里有村规矩!

    找村长,找公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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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匿名用户2024-01-22

    2、申请人所属的村民委员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村民委员会报镇,后镇进行初步审查,负责土地出让工作。 4、镇定期公布各村定点清单初审意见。

    5、人员无异议的,报县级主管部门共同审批。 6、县国土资源局收取住房保障费,核发农村个人住房建设项目许可证。 7、施工开工前,建设者应向镇报告,镇对现场敲桩位置进行检查,实行施工管理全过程。

    8、建筑竣工后,建设者应向市镇申请竣工验收。 9、镇会同县有关部门派人勘察现场,按规定出具建筑物竣工验收证书,退还同一地点施工押金。 10、建设者持验收证明向土地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地产使用权登记。

    11、房屋建筑商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书。

    法律依据:《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农村村民在村镇规划区内建房,应当先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经村民大会讨论批准后, 应当按照下列审批程序办理:(一)需要使用耕地的,经乡镇人民**审查后,县级人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出具选址意见,依照《土地管理法》向县级人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 经县级人民批准后,由县级人民土地管理部门分配土地;(二)村内原有宅基地、空地等土地的使用,应当按照村、集镇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经乡镇一级人民批准。

    城镇非农业居民在村、集镇规划区内需要使用集体所有土地建造房屋的,应当经本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同意,按照前款第(一)项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 职工、退伍军人、离退休干部和归乡定居村、集镇,需要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在村、集镇规划区内建房的,应当办理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审批手续。

  5. 匿名用户2024-01-21

    1.房屋的买卖须经村民委员会集体书面同意。

    2.如果房屋是共同拥有的,必须获得其他共同所有人的同意。

    3、需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土地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原件。

    4、应到产权登记部门检查房屋产权是否存在瑕疵:如是否有抵押等担保,人民法院是否采取了扣押等财产保全措施。

    5、签订书面销售合同,办理审批和转让手续。 房屋买卖合同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办理“宅基地证”或者“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转让、更名手续; 您还应该依法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证书”的转让和更名手续。

    如有必要,可以咨询当地专家律师,询问农村自建房买卖应满足哪些条件,买卖时应注意哪些事项,也可以对当地情况有清晰的了解。

  6. 匿名用户2024-01-20

    农村自建房买卖流程如下:

    1、宅基地土地的买卖,须经村民委员会集体书面同意;

    2.如果房屋是共同拥有的,必须获得其他共同所有人的同意。

    3、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土地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原件;

    4、到产权登记部门检查房屋产权是否存在瑕疵,是否有抵押等担保,人民法院是否采取了扣押等财产保全措施;

    5、签订书面销售合同,办理审批、转让手续。 宅基地销售合同应当经有关职能部门审批,办理“宅基地证明书”或者“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转让、更名手续; 依法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证》的转让、更名手续。

    农村宅基地买卖条件如下:

    1、出卖人将宅基地房屋出售给城镇居民之前或同时,该房屋占用的宅基地土地因征用而转为国有土地,原为农民的出卖人也已成为城镇居民,宅基地性质发生变化;

    2、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民营房屋后,经主管部门批准,有权审批并取得合法所有权证书;

    3、城镇居民购房后,户口迁至宅基地所在地,变更为老玉农民身份;

    4、买方协议的签字人为居民,但其配偶、父母、子女是购房地集体组织的成员,且家庭成员共同出资购房,购房时共同居住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买卖合同的内容, 可视为家庭共同购房;

    5、可根据最后代购人的身份和上述处理原则,对同一房屋多次转让后是否有效进行判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62条。

    第209条.

    不动产权的设定、变更、转让、消灭,依法登记生效; 未经登记,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予生效。

    依法属于国家的自然资源的所有权不得登记。

  7. 匿名用户2024-01-19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申请人因合法建造房屋而申请房屋所有权初次登记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宅基地土地使用权证明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4、 根据城乡规划申请登记房屋的证明5、房屋测绘报告或村庄平面图6,以及其他必要的分散材料。

    《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 土地权属登记和漏山使用权,依照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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