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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熟悉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提出图纸审核意见,建立专业监督重点。
2.根据合同规定,制定专业监督岗位职责,确立专业监督重点。
3.现场准备,现场监督内部管理体系。
4.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5.根据合同要求,胡娇严格按照规范和设计图纸监督施工单位,动态跟踪整个施工过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第六条 电力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工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电力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经济综合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的电力管理部门,负责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 国家应当通过制定有关政策,支持和促进电力建设。当地人民应当根据电力发展规划和当地实际,采取多种措施开发电源,发展电力建设。
第十八条 电力生产和电网运行应当遵循安全、质量、经济的原则。电网运行应连续稳定,保证供电的可靠性。
第二十二条 国家提倡电力生产企业与电网并网运行,电网与电网并网。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力生产企业要求将其生产的电力并网的,电网运营者应当接受。并网运行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电力行业标准。
并网各方应当按照统一调度、分级管理、平等互利、共识的原则签订并网协议,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由省级以上电力管理部门协调决定。
第二十八条 供电企业应当保证向用户供电的用电量符合国家标准。公共供电设施造成的供电质量问题应当及时处理。 用户对供电质量有特殊要求的,供电企业应根据其需要和电网的可能性提供相应的电力。
第三十一条 用户应当安装电表装置。用户用电量以计量核查机构依法认定的计量装置备案为准。 用户受电装置的设计、施工、安装、运行和管理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电力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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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制定开工前的专业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实施细则应结合电力建设项目的专业特点,具有可操作性。
本标准规定了电力建设工程监理的一般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发电项目、输变电工程新建、扩建、改建的施工阶段、调试阶段和工程质量保证阶段的监理。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第三条 在实施建设工程监理之前,必须委托建设单位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资格,并以书面形式与工程监理单位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合同应当包括监理工作范围、内容、服务期限和报酬; 以及双方的义务、违约责任和其他相关条款。建设单位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时,将勘察、设计、维修凳等相关服务一并委托的,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相关服务的工作范围、内容、服务期限、报酬等相关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