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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因结婚将户籍转给男方的,需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个人申请等材料,到原户籍所在地相关派出所办理出入境证,再到入住的派出所办理入住手续。
户籍条例
第十三条 自到达搬迁地点之日起,城镇地区3日内,农村10日内,公民或者其住户应当领管搬迁文件,报户籍机关办理搬迁登记,交出、注销搬迁证明。
没有移民证件的公民,应当持下列文件到搬迁地户籍机关办理搬迁登记:
(一)复员、复员、退伍军人应当出示县、市级以上兵役机关或者团级以上军事机关出具的证明; 2、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入境证的海外华人、留学生;
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员,应当出示签发机关出具的证明。
第十四条 假释、缓刑的罪犯、被管制人员和其他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经户籍机关报县、市、市区人民法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后,可以登记; 到达搬迁地点后,申请人应当立即向户籍机关报备搬迁登记。
第十五条 公民在经常居住地市、县以外的城市临时居住超过三日,临时居住地户主或者本人应当在三日内向户籍机关报办临时居住登记,出境前申报注销; 临时入住酒店的,应当设置旅客登记册,以便随时登记。 临时居住在其经常居住地的市、县范围内的公民,或者在其经常居住地的市、县范围以外的农村地区的,不得进行临时居住登记,但临时居住在旅馆的除外,旅馆应当随时由设立旅客登记册的旅馆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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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户口转移手续:
1、夫妻双方应持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和女方所在地村委会证明,到男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填写《夫妻户避难申请表》,派出所审核后出具受理户籍许可证;
2、妇女应持搬出户口许可证到原户籍所在派出所办理搬出户口的派出所办理;
3、拿着移民证和身份证,然后回到女方所在派出所办理定居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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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往该妇女的位置颁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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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女方将户口转给男方所需手续:公民迁出户口管辖的,必须由户主在迁出前向户籍机关报备,取得出户证,注销户口。
持户口登记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入住地派出所办理户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零四十六条 一男一女完全自愿结婚,任何一方不得胁迫另一方,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涉。
第1047条:结婚年龄男性不得早于22岁,女性不得早于20岁。
第1004条 直系亲属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男女结婚,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登记结婚,颁发结婚证。 婚姻关系在婚姻登记后成立。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重新登记。
第1050条:结婚登记后,根据男女双方的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成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户籍管辖的,户主应当在迁出前向户籍机关报案,取得移民证,注销户籍。 从农村迁入城市的公民,必须持城镇劳动部门出户证明、入学证明或者城镇户籍机关批准迁入、晋升的证明,向常住居住地户籍机关申请迁出。 公民移居边境地区,应当取得其惯常居住地县、市、市公安机关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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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结婚后,女方想将户口转给男方的,手续如下:
1.结婚户口迁移(夫妻户口在不同省份)。
1、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立“户口簿”,将婚姻状况变更为“已婚”。
2、持男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男方村(居)委证,到男方派出所填写落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部分地区需提供计划生育办的《结婚生育证》)。
3、经批准后,持《户籍证》到女方户籍派出所出具《户籍移民证》。
4、将男方户口簿和女方户籍移民证明持到男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2.结婚户口搬迁(夫妻户口在同一省不同县)。
1、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立“户口簿”,将婚姻状况变更为“已婚”。
2、持双方户籍本、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户籍证、男村(居)委证,到男方派出所填写落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部分地区需提供计划生育办的《结婚生育证》)。
3、审批后,可以网上迁移,也可以拿着《户口证明》到女方派出所搬回户籍。
所需文件摘要:
1.双方(男女)的结婚证。
2.双方的身份证(男性和女性)。
3.双方(男女)的户口。
4.以上三类证件复印件(其中户主和户籍簿上的人只有两页)
5.计划生育证书。
法律依据
户口管理条例
第十条 公民搬出本户籍区域,须在搬出前向户籍机关申请搬出户籍机关搬出户籍登记处,并取得搬迁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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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手续:1、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口簿证明》,将婚姻状况变更为“已婚”。
2、持男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男方村委会证,到男方派出所填写落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
3、夫妻双方在不同省份的户籍不同,经批准后,持《户口证》到女方户籍派出所出具《户籍移民证明》。
之后,拿着男女的户口簿,到男子户口所在的派出所办理结算。 如果夫妻俩在同一省份有不同的县,可以在网上迁移或持“户口证”到女方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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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1.该男子应尽早处理的文件报告: 1需要村委会出具的验收证明(男方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验收证明)两份,一份是男方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验收证明,另一份是男方村委会出具的户籍变更证明)言论;男子所在村委会出具的户籍变更证明,在办理搬迁许可证后办理,分两步办理。
2.双方结婚证复印件(最好是4份,孩子的出生证明需要)。 ) 3.
到男人街道或xx镇计划生育办公室出具育龄妇女纳入管理证明(不懂可以问女主任或来**询问) 4户口和身份证 2.女方应处理的文件 1写一份个人结婚和搬迁申请书(详见结婚申请表) 2
户籍证明(妇女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一份5元,需要两份,一份用于孩子的出生证明。 ) 3.村委会出具的户口变更证明(先出具,申请搬迁许可后到妇女户口办理时使用) 4
身份证、户口簿。
《户籍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户籍管辖的,应当向户籍机关申报迁出,取得迁出证明。
首先要征得搬迁地的同意,出具同意接受证明,然后办理搬出搬迁地的手续,再回到搬迁地办理定居手续,基本手续就是这些。 要求因地而异,应根据搬迁地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
户籍搬迁应遵循户籍一致、户籍登记的原则。 公民需要申请个人搬迁、搬迁地搬迁许可证、搬迁地搬迁许可证、身份证明、居住证明,已婚的,可携带结婚证,并征得搬迁地派出所同意。
户籍搬迁应遵循户籍一致、户籍登记的原则。 公民需要申请个人搬迁、搬迁地搬迁许可证、搬迁地搬迁许可证、身份证明、居住证明,已婚的,可携带结婚证,并征得搬迁地派出所同意。
户籍搬迁应遵循户籍一致、户籍登记的原则。 公民需要申请个人搬迁、搬迁地搬迁许可证、搬迁地搬迁许可证、身份证明、居住证明,已婚的,可携带结婚证,并征得搬迁地派出所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