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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一来,你每年支付几个月的工资,对经济补偿没有影响,多出三个月的工资,只能理解为公司给你的奖金或奖励。
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每工作满一年,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半年不足半年的,半年以上不满一年的,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 如果你有6年半以上,你能得到的补偿是你的工资标准2300*7=16100元。
该合同每隔几年签订一次,对遣散费的支付没有影响,遣散费是根据您在公司工作的累计服务年数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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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如果提前 30 天通知终止合同,应支付 7 个月的平均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2、多出一个月工资也可视为提前30天通知,支付8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按照劳动者在单位工作年限和满一年一个月的工资,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半个月的,给予劳动者半个月工资。
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中央直辖市或用人单位所在地市人民公布的上一年度劳动者平均劳动者月工资的三倍,则应按劳动者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支付遣散费标准, 遣散费的最长支付期限不得超过12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前12个月内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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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对于您在公司连续工作的每一年,公司将补偿您过去 12 个月平均月薪的双倍,应为 2300*15 12*6。
其次,如果公司想解雇你,必须提前30天通知,如果你在这30天内上班,你的工资就会被支付。 公司不会让你来,它会支付你这 30 天的费用。
第三,公司应该在你受雇期间向你支付营业佣金。
一般来说,你至少可以得到7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这部分补偿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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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合同的,给予劳动者双倍补偿,补偿按照你在公司的服务年限计算,工作满6年的,工资为6个月。 在这种情况下,补偿是 12 个月的工资。
- 补充:加上一个月的代通知金,即13个月的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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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自愿终止与你的合同,而你没有过错,公司应支付你一个月的工资,作为提前30天通知你的补偿。
拖欠付款是您的月薪乘以您不到一年的服务年限(如果您现在终止合同),您是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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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应该再获得 7 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没有别的了! 你说的不是很详细! 你有保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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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你多加的那部分工资是怎么写进合同里的,如果公司,只能给你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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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考虑您的新合同是续签还是单独签署,您的前 6 年应该计算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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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如果我在准备购买社保时突然解雇我,雇主将如何获得赔偿。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
用人单位无故解雇劳动者的,应当按劳动者受雇一年两个月工资的数额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
问是的,我才做第三个月,她答应给我买社保,前天我问她能不能买,她昨天口头解雇了我。
如果你没有合同,你可以要求双倍的补偿。
用人单位自受雇之日起一个月以上一年内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月工资的两倍。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与劳动者签订无限期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自本应订立无期劳动合同之日起月薪的两倍。
双薪的计算基数是劳动者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或终止前12个月内的平均工资。 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中央直辖市或用人单位所在地市人民公布的上一年度劳动者平均劳动者月工资的三倍,则应按劳动者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支付遣散费标准, 以及应支付遣散费的年数。长达 12 年。
问:如果我的试用期是2900,转岗是3100,她会补偿我多少?
问了两个月的问题,每月的试用期刚刚过去,然后在十月份转为常规,她昨天无缘无故地解雇了我。
正常期间的工资应计为38天。
问:他们可以支付多少费用? 我告诉他们,可能性很大。
4、在申请劳动仲裁期间,您不会被耽误到新单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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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只给我发了意外险,是不是违反了劳动法?
《劳动法》自实施以来未作修改,个别规定由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代,以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劳动合同法》自实施以来,自实施以来不断修订。 修订内容如下: >>>More
根据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服务年限从实际受雇时间到辞职结束计算。 劳动者因非本人原因被原用人单位指派到新单位工作的,原用人单位的服务年限应合并为新用人单位的服务年限。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