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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所谓的“点差”不是中介费。 中介公司:他们会收取一定的中介费。 每个城市都不一样! 有的按交易的百分之三收费,有的按百分之二收费,比如,一户100万元的房子就要向中介支付3万元。
本来买卖双方应该承担一半的钱,但现在业主都看重实际收益,所以现在他们都出卖了!
2.收取中介费是合法的。
4.可以添加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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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法回避,找个正规的中介公司对你来说问题不大。
2.如果法律没有规定,则不合法(即可以理解为合法)。
3.代理商的REIT并不重要,只要给你钱,你不在乎谁买。
4、有法律约束,但这个证据不好找,肯定不会有中介公司吃差价的证据。 所以即使你签了字,你也应该吃掉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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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中介机构吃掉中介费之外的差价是违法的,现在大型正规中介公司不会承担这种法律风险。 其次,关键在于与中介人的委托合同,以及与真实买受人的销售合同,委托合同应明确中介费用、支付方式,并如您第四条所述,禁止欺诈和构建虚假交易以谋取不当得利; 合同应亲自与真正的买家签订,付款应到您指定的账户,并尽可能参与买家的付款和抵押程序,而不是由中介机构主导。 如果在转移时仍发现欺诈行为,您应及时提出投诉或举报。
这两份合同是界定三方权利义务的法律依据。 建议拿到合同后仔细研究一下,或者找个更了解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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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中介机构在房屋交易中拥有既得利益,他们拥有广泛的信息,广泛的范围,并且对程序有更详细的了解。 一方面,在买卖房屋时,避免中间商直接交易,这是最直接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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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房地产买卖过程中常见的法律问题有:住房手续是否完备,产权是否明确; 是否有多个共有人,以及租住的处所的转售是否已得到租客的同意; 房屋质量是否真实,有否拖欠物业管理费; 房屋是否被限制交易或已纳入拆迁范围。
房地产买卖过程中常见的法律问题有:住房手续是否完备,产权是否明确; 是否有多个共有人,以及租住的处所的转售是否已得到租客的同意; 房屋质量是否真实,有否拖欠物业管理费; 房屋是否被粗暴限制并由插层岩石制成,或已被列入拆除范围。
法律以孝道为基础:《民法典》第509条规定,当事人应当谨慎行事,按照约定充分履行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按照合同的性质和目的,以及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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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从购买合同开始,与您的情况相关的法律规定是“情况变更”和“终止合同的合法权利”。
《民法典》第533条规定,合同订立后,如果合同的基本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且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的, 受不利影响的一方可以与另一方重新谈判;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根据案件实际情况,按照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这是法律规定的情况变化。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不能达到合同目的的;
这是法律规定的因不可抗力而终止合同的法定权利。
那么,您能否以情况变更或不可抗力为由要求变更或终止合同? 我个人认为,根据你买的房子的性质会有所不同,如果你买的是住宅,法院基本不会支持。 但是,如果您购买了商店,则合同可能会被更改或终止。
如果你要买房子。 疫情本身并未对买方继续使用房产产生严重不利影响,也没有造成合同目的未达致,合同的继续履行不会使买方处于严重的不利地位。 而且,即使没有疫情,房价也有涨有跌,房屋降价将被视为商业风险,以情况变化或不可抗力为由终止或修改合同的主张不能得到支持。
原因很简单,如果房子涨价了,卖家不愿意卖,你愿意吗?
如果买铺,买房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经营,因为疫情导致卖方无法正常经营,继续履行合同显然对买方不公平。 法院可以以情况发生变化或无法实现合同目的为由支持修改或终止合同的主张。
最后,在不考虑以上因素的情况下,你说我只是不买这套房子,就算赔了一些钱,我能取消合同吗? 是的,承担违约责任是可以的。 一般来说,如果买方违约,押金是不可退还的。
如何承担违约的具体责任,取决于购买合同的约定。
至于中介费,取决于合同的约定方式,我无法给你下结论。
很多事情上升到法律层面,不是一两句话就能说清楚的,有时候合同上的一句话不一样,结果也不一样,建议你还是带着合同咨询律师。
希望,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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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合同不能解除,合同义务只能按照原合同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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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后生效,一般情况下是不可能单方面解除合同的,但你说的是,如果超过合同约定的期限,卖方无法到达房屋所在地进行借出和转让,合同还约定了逾期违约金, 如果卖方不配合无限制的借款和转让,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多次催促买方,卖方仍未履行义务,则可以向卖方索赔。然后,买方可以撤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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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疫情原因,目前大部分处理都是按照不可抗力,即卖家的行为不足以构成违约,而您准备因为假期而终止购买合同,这属于您终止合同的权利,但同时, 这也构成了根本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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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因为疫情不能及时转让房产,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如果业主在国外,机会就更大了,如果在中国基本没有机会,毕竟国内疫情没有那么严重,还是有可能走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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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如果卖方不能申请贷款,因为疫情的不可抗力因素,双方可以解除合同,但现在疫情已经过去了,没有不可抗力条件,一般不能解除。 房价的涨跌并不是解除合同的条件,作为成年人,在买房之前应该对房价的涨跌有一定的了解,这本身就是一种商业风险。 不知道你是不是在**买房,现在在北京和上海,如果你起诉,一般不会联系,但你会采取补价差的形式,达到双方的公平。
如有任何疑问,欢迎随时私信或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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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付完定金后,也要付首付款,然后完成贷款和转账手续。
此时,你可以向对方表明你不愿意再买房了。 此时,您已支付的定金不予退还,将作为违约金自动赔偿给卖家,您无需再支付50%定金,合同将终止。
关于中介费,押金条款不适用,中介人需与中介人协商是否退款,将完全按照您与中介人协商的结果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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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如下:如果您不必付款,则您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因为您之间的合同违反了购买限制法,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为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方利益的; (三)以合法形式隐瞒非法目的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合同无效意味着什么? 从一开始就是无效的,也就是说,房子仍然是开发商的,开发商必须把你承认的钱全部退还。 你现在可以假装不了解限制购买的法律法规,然后主动到人民法院请求确认合同无效,这样你不仅可以拿到已经支付的钱,还可以树立一个知法守法的形象, 并挽救您的声誉。
补充:合同无效,必须无效,因为限制购买是违反法律法规的,无效后一切都会恢复到原来的状态,即您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将全部退还给您,并将房屋退还给开发商;
不知道者无罪(在故意的前提下,违反限购是最受批评和警告的),你按照我说的去做,对你的工作没有任何影响。 账户欺诈由开发者单独处理,没有您的指示就没有风险。 确认合同无效,此录音无用,如果您提供,会伤害您,说明您知道故意违反购买限制,最好不要提供此录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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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一次性支付全额的,合同的签订是开发商的口头承诺,可以分期支付,慢慢偿还。 - 书面同意一次性付款,如果不履行,将构成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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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知道这是违法的,所以他无论如何都不是无辜的,录音可能也无济于事。 看看你是否可以处理自己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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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承诺是在愚弄人! 一切都受合同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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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提到的问题属于房地产交易纠纷的范畴。
我是这么想的——
1.“买房时,尾款逾期支付了半年左右,但开发商在尾款支付时并未拒绝接受尾款”——由于根据合同,拖欠款已经逾期,违约,但开发商没有提出任何异议, 他也没有通知你违约,按照我们的一般常识,这是开发商的一种“暗示”,即同意你延迟付款。
2.“终止合同的权利已经一年了,开发商提出违约并要求退房”——这简直是混蛋的做法! 开发商在付款时没有提出异议,直到终止权利的一年期限过后才提出异议,难道还为时不及吗? 黄花菜很冷!
房款已经结清,合同已经立案,房产权利已经确立,我为什么要退房?!
3、如果物业管理公司不是业主委员会聘用的,那么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直接赶走!
4、如果不敢申请门禁卡等事项,留好证据,先谈判,再告知,如果坚持走自己的路,那只能在法庭上见到你!
你问“打官司的机会大吗? 我个人认为,如果证据齐全,几乎可以算是胜利了!
以上观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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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付款已经结清的情况下,开发商无权终止合同,更不用说终止合同的期限已经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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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付款已经结算,您可以忽略开发者并起诉开发者。 因为小区的物业投诉与您逾期支付的尾款不同。 但你要考虑房产投诉与开发商有什么关系,以及他们是否是同一家公司。
你现在有理由了,先谈判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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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的付款与尾款的逾期付款无关。 如果您已在线登录,开发者无权要求您退房。 此外,物业更正与开发商无关。 还有先向当地住建局投诉,如果解决不了,那就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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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合同,其实你不讲道理,但你可以拿对方当时明知你违规最后期限,还收你钱作为出发点,介意最后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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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有可能赢得针对开发商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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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房屋买卖相关的法律问题很多。 但是当你接触到买卖房屋时,你需要签订一份基本的销售合同。 现在一切都与此有关。
去找房地产经纪人,他会为你处理法律上的一切,现在很方便,他们会为他们做一些钱,他们会做这一切。 这几天,我家卖了一套房子,都是通过中介。 一个多月后,所有手续都下来了,房子的货款也收到了。
而且还有法律保障,我觉得还是通过第三方作为中介进行房屋销售。 最好的。 卖房的问题,其实简单就行了,除非那些家庭房产有纠纷,但是这些事情你都得弄清楚,说到卖房的时候,不然以后会有麻烦,涉及到法律问题,在你买房的时候,你要问一下这个房产有没有纠纷, 这是前提。
1、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绝大多数买卖双方会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当逾期付款或预计交付使用时,一方应承担什么样的违约责任, 即逾期履约应支付的违约金数额或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将明确约定。该标准通常用作补偿。 2、如未约定违约金,商品房买卖合同未约定违约金金额或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可参照以下标准确定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额: >>>More
解除合同肯定需要在法庭上提起诉讼。 一种情形是,非违约方提出书面解除合同,只要违约方在期限内不答复,就会产生终止合同的效力,但发生争议时,法院仍需确认非违约方解除合同的效力; 另一种情况是,不合规方起诉法院确认合同终止,然后法院依法作出解除或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 从你介绍的情况来看,如果买方未能在期限内支付房屋价格,他一定是违约的。 >>>More
如果合同约定您对对方的损失负责,那么您可以要求对方对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这就是合同法中的意志自治原则。 这是有法律依据的。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