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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您在实习期间受伤,您将无法确定您的工伤,争议将通过工伤程序解决。 2.
从法律角度来看,学生与雇主在实习期间不存在雇佣关系。 用人单位与实习生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不受《劳动合同法》的调整和保护,也无权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3.
但是,实习生不申请工伤这一事实并不意味着他或她已经“伤害了白色伤害”,受害者仍然可以起诉要求人身伤害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伤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劳动者在劳动活动中遭受人身伤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学生在实习期间,公司对学生进行现场监督管理,公司是受益人,两者的关系实际上形成了劳动关系,因此受伤学生应向公司索赔。
4.如果要解决纠纷,除了与单位协商外,只能先做司法鉴定,然后通过法院的人身伤害赔偿程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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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陈某去公司参加实习,在工作中意外受伤住院**。 实习生不是劳动法所指的劳动者,未与用人单位建立事实劳动关系或者合法劳动关系,不具备工伤保险赔偿主体资格,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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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关于实习生的工伤保险待遇,应注意以下三点。
1.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学生范围包括高校、技校、职业高中学生,但执业单位应为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 如果实习单位不参加工伤保险,发生工伤时,将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2.与普通职工相比,实习生工伤保险待遇特殊,待遇由当地社会保险机构参照《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规定的相关待遇标准出具,但实习企业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由于实习生与实习企业往往不构成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实习生不是实习企业的雇员,实习企业只为其员工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4.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一次性补助金后,不得向有关学校、企业收取保险费。 在工伤保险中,学校不承担缴纳工伤保险费的义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也不得事后向实习企业追加或追加或追缴实习生的工伤保险费用。
二。 相关法律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一条 本条例所称劳动者,是指在各种形式的雇佣链中,在不同的雇佣期限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向用人单位全体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个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伤事故或职业病工伤前12个月内支付的平均月工资。 工资高于总体规划区员工平均工资的300%的,按总体规划区员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 如果员工工资低于总体规划区内员工平均工资的60%,则按总体规划区内员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2.处理在工作过程中受伤的情况。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伤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实习生在工作中受到伤害的,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办理, 与企业无劳动关系的,企业应当作为普通人身伤害案件承担赔偿责任。一般来说,人身伤害的赔偿金额远高于工伤保险的赔偿金额,因此,如果企业遇到类似情况,应首先明确具体的赔偿金额,权衡具体利弊和赔偿金额,再决定是否承认雇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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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在实习期间受伤,不符合工伤保险的资格。 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必要条件之一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有劳动关系,利用业余时间工作学习的学生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的,不得签订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关于实施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
学生利用业余时间打工学习的,不算就业,不建立劳动关系不得签订劳动合同。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伤事故或者患上职业病,被认定为工伤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其中,在工作能力评估后丧失工作能力的人享受残疾福利。
工伤的认定和劳动能力的评价应当简单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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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实习期间,学生不是实习单位的雇员或雇员,未与实习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双方未建立劳动关系; 因此,实习期间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不能认定为工伤,也不能按照工伤保险制度的规定办理,而应按照民事伤害赔偿的法律法规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以及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而达成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部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 在校学生勤工俭学项目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不得签订劳动关系。 根据该规定,大学生实习不属于劳动关系的建立,不适用《劳动合同法》,不得签订劳动合同。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 第八条 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受伤、致残或者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 在紧急情况下,虽非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与本单位重大利益直接相关的工作;(二)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或者技术改进的; (三)因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有害因素而引起的职业病; (四)在生产、工作期间、区域内,因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或因工作紧张或首次抢救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而突发疾病死亡的; (五)因履行职责造成人身伤害的; (六)从紧急救援、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利益、社会利益的活动;(七)因公致残、因战争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的; (8)外出期间,因工作原因,因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受伤或失踪,或因突发疾病死亡,或首次救援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 (九)在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必要的路线上,发生无个人责任或者无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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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算作工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劳动者在事故中受伤或者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或者诊断、鉴定之日起30日内职业病的,向协调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遇特殊情况,经保险集团行政部门和本会平衡同意,可适当延长申请时限。
用人单位未依照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工会组织,可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之日起一年内, 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协调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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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生不算正式员工,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实质性劳动关系,劳动部门一般不受理实习生的工伤事故;
只能按照人身伤害赔偿的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如果实习生与用人单位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可以作为工伤处理。
1. 试用期算不算服务年限?
实习期不计入工作年限。 工作年限一般从正式成立劳动关系算起,实习一般不是劳动关系,所以不算。实习期是指学生充分结合理论知识,参与社会实践工作,全面提高综合素质和工作适应能力的时期。
《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实习期,只规定试用期。
2. 在学校工地发生的工伤是否被视为工伤?
1.在校学生在工作中遭受的伤害通常不被视为与工作有关的伤害。 一般来说,学生在校期间利用业余时间工作或实习, 2用人单位不能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签订的合同不是劳动合同。
3.学生受伤时,只能要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并赔偿相应的医疗费用,但不能认定为工伤。
3. 如果学生在实习期间发生意外受伤,该怎么办?
学生在实习期间发生事故的伤害,作为人身伤害赔偿,具体如下:
1、如有实习合同,可按照学校与企业签订的实习合同协商补偿,即在按照合同权利义务分工的前提下达成补偿;
2、无实习合同,无法协商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救济。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不能证明其无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伤事故或者患上职业病,认定工伤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其中,在工作能力评估后丧失工作能力的人享受残疾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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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实习期间遭受的伤害不被视为工伤。 如果实习生未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发生事故,只能根据民事纠纷进行赔偿。
工伤保险赔偿的主体只能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者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由于学生仍是学生,因此在实习期间遭受的伤害属于工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及其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职工,适用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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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在工作中发生事故受伤或者患职业病,因工伤需要停工就医的,停薪期间原工资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