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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附带的民事诉讼部分的诉讼时效的计算仍遵循民法中诉讼时效的要求。
一般诉讼时效为两年。 以下诉讼时效期限为一年:
(一)人身伤害赔偿要求;
2)**商品质量未申报;
3)延迟或拒绝支付租金;
4) 财物丢失或损坏。
当然,如果是一般诉讼时效,您仍然可以在一年后提起诉讼。 但是,结合对主题的描述,应该问的是要求人身伤害赔偿和单独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的诉讼时效。
本案中,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为自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之日起一年。 刑事部分和民事部分是两个程序,诉讼时效互不影响。 所谓“先刑事后民事”原则,是法院为了保证不同程序对同一事实的认定不存在冲突或重复。
“先刑事后民事”原则本身并不是中止诉讼时效的法定理由。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诉讼时效在明年之后已经到期。 诉讼时效届满后仍可提起诉讼,但被告以诉讼时效已届满为由进行抗辩的,原告将失去胜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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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你对刑事诉讼的叙述相当模糊,你只能根据你现有的描述给出建议:
1. 为什么不提起刑事案件附带的民事诉讼? 这样你就不用担心民事赔偿期了! 而且你仍然可以提起刑事案件附带的民事诉讼,这是你的权利;
2、刑事诉讼有效期有法定中止和延期规定,因此您不必担心这一点;
3、刑事立案后,不适用起诉期限,嫌疑人不会因为逍遥法外而被起诉,所以你不用担心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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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申请。 人身伤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从您知道或应该知道之日起计算,由于您的刑事案件尚未解决且无法确定对方当事人,则从对方当事人知道之日起计算一年。
在这种情况下,您将经历刑事和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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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刑事案件的三个阶段有两次延期,两次退出调查,加起来可能超过一年。 可能是案件比较复杂,涉及的人很多,所以建议委托律师介入了解情况。
如果没有指定律师介入案件,律师不知道情况如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九条 检察长对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审查批准作出决定。 重大案件应当报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一百五十四条 依照本节规定采取侦查措施收集的材料,可以作为刑事诉讼证据使用。 使用该证据可能危及相关人员的人身安全,或者可能产生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采取不暴露相关人员身份和技术手段等保护措施,必要时,审判人员可以在庭外对证据进行核实。
第一百五十五条 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公安机关可以发出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查绳之以法。各级公安机关可以在其管辖区域内直接签发通缉令; 本辖区以外地区,应当向有权作出释放决定的上一级机关报告。
第一百五十七条 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因特殊原因不宜长期审理的,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长审理。
第一百五十八条 下列情形,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时不能侦查结束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一)交通十分不便的偏远地区重大、复杂案件的; (二)重大犯罪集团案件; (三)在逃犯罪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领域广泛、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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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法官尚未查明案件事实,因此尚未作出判决。 法律规定了审判结束的时限: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适用普通程序的人民法院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期六个月; 仍需延期的,应当报上级老春民法院批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适用普通程序的人民法院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经院长批准,可以延期六个月; 尚需延期的,应当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二百七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期限不受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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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对于一审案件的普通程序,审判期限为六个月,如果审判期限届满不能完成,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如果审判仍不能结束,经上级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六个月。
那是十八个月,那是一年半。 此外,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的,应当重新计算审判时限。 理论上,再过三个月。
公告可以扣除至少两个月的试用时限,有些地方规定可以扣除三个月。 评审期限在鉴定期间不计算。 增加继承人和等待其他案件的结果是中止审判的时限,不包括在上述18个月期限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适用普通程序的人民法院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期六个月; 仍需延期的,报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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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散分析:不合理。 无论是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还是刑事诉讼,都有法定的办案期限,超过期限的可以提出申诉。
公安机关应当对立案的刑事案件进行调查,收集、收集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行严重程度的证据。对现行犯罪分子或者重大犯罪嫌疑人,可以依法提前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诈骗犯罪嫌疑人,依法予以逮捕。 法律没有规定嫌疑人被拘留或逮捕之前的相应期限。
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37日,如果批准逮捕,侦查拘留期限一般为2个月,最长为8个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六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期间,不能在本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审判期限内完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 需要继续侦查、审判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九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法定强制措施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依法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人员、近亲属、辩护人有权在人民法院、人民连锁检察院、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法定期限届满后请求解除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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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事案件一年未判刑的原因是什么?
各种因素都会影响扩展。 逮捕后的调查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两个月,案件情节复杂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交通不便的地区、重大犯罪团伙案件、流浪犯罪的,经省检察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两个月。
对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嫌疑人,经省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两个月。 也就是说,在治安阶段的时间一般在两个半月到三个月左右,最长的是八个月。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补充调查应当在一个月内完成,补充调查以两个月为限。 补充侦查后,检察机关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审查完成后,检察院检察科将撰写起诉书,向本院提出公诉。
最后,到法庭上。 审判是二审的终审制度,一审自法院受理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审判和判刑,最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如果是偏远地区的案件,是重大犯罪集团,或者是流浪犯罪,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2.检察机关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收到公安机关书面批准逮捕请求之日起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即释放,并及时将执行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需要继续侦查,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公安机关认为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有误的,可以请求复议,但必须立即释放被羁押人。 不予采纳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出复核请求。 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对检察院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并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执行。
综上所述,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下达逮捕令后,由公安机关负责具体执行,在刑事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基本上被关在看守所。 从这个时候到最终判决需要一定的时间,可以短至几个月,也可能长达一年多。 例如,在一些案件中,案件事实复杂,证据模糊,会涉及各种延误,这将导致案件的处理时间更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被害人可以提起刑事案件附带的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支付相应的民事赔偿。 刑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经济损失的,除依法判处刑事处罚外,还应当给予经济损失赔偿。负有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额支付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首先对被害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