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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2005年以前)的有关规定,按揭购车属于长期贷款业务,相应的会计处理为:
1.支付首付和税款。
借款:固定资产。
信用:银行存款等
2.抵押银行贷款。
借款:固定资产。
信用:长期借款。
3.按时支付抵押贷款。
借方:财务费用(利息部分)。
借款:长期借款(本金部分)。
信用:银行存款等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车辆在购买时已经达到标准(制度)“达到预期使用状态”的要求,因此以后(即分期偿还按揭贷款时)发生的利息支出不能计入固定资产成本,而应计入当期损益。
此外,在税收处理方面,根据税法相关规定,分期偿还按揭贷款时产生的利息支出无需资本化(即计入车辆成本),可从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可以看出,会计和税务在处理有关业务方面没有实质性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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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需要有一个银行账户才能进行抵押贷款,而银行的账户就是借款人日薪的体现。
申请抵押贷款买车流程:
1、选车并签订购车协议或购车合同;
2、借款人向贷款银行申请个人汽车按揭贷款;
3. 审查借款人的信息;
4、经审核批准后签订合同;
5、办理汽车公证;
6、抵押等手续;
7. 贷款人(银行)处理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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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在贷款时,公司的银行存款增加,短期或长期贷款也增加。 此时需要进行的会计分录是:
借款:银行存款。
信用:短期借款。
2、购车时,将汽车作为公司资产算作固定资产,会计此时应做的会计分录为:
借款:固定资产。
信用:银行存款。
3、贷款期间支付的利息可计入财务费用。 此时,子条目也应该完成
借款:财务费用。
贷方:应付利息。
4、公司还车贷款后,会计还要做会计分录,这样从贷款到还款结束的整个过程就完成了
借款:短期借款。
信用: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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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放贷时,公司银行存款增加,短期或长期贷款也增加。 此时需要进行的会计分录是:
借款:银行存款,贷:短期借款。
2.购车时,将汽车作为公司资产算作固定资产,借入:固定资产,贷记:银行存款。
3、贷款期间支付的利息可计入财务费用。
借款:财务费用,贷方:应付利息。
4、如果公司以一般纳税人身份购买车辆,也可以扣除税款。
借款:固定资产,应纳税额——应交增值税(进项),贷方:短期借款,5、如果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
借款:固定资产,贷:短期借款。
6、如果公司还车贷款,借款:短期贷款,贷款: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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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时:借款:银行存款。
信用:长期借款。
购车时:借款:固定资产。
信用:银行存款。
应计贷款利息:借款:财务费用。
贷方:应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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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车的会计分录可以如下:
1.涉及的账户,以及对经济交易中涉及哪些账户的分析发生了变化。
2.账户的性质,分析中涉及的账户的性质,即它们各自属于哪些会计元素,是在会计方程式的左侧还是右侧。
3.增加或减少是一种分析,以确定这些帐户是增加还是减少,以及增加或减少多少。
4.记账的方向是根据账户密钥的性质及其增加或减少来确定要记入帐户的借方或贷方。
5.根据会计分录的格式要求准备完整的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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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购置发票并记入车辆购置税
借款:固定资产赤裸声简本车价格+车辆购置税,借款:应纳税额-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方:长期借款,清讯时:
借款:长期借款,贷方:银行存款,折旧:
借款:运输成本,贷方:累计折旧。 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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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车并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为一般纳税人单位,可以证明抵扣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单位取得销售机动车购置车辆统一发票,会计处理为:借款:固定资产-某物和某车,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方:银行存款等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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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司实行企业会计制度,财务会计科目采用企业会计科目。
1、公司购车时,应计入“固定资产”账户。
2.公司购车时,记录的金额包括购车费和各种附加费。
3、公司购车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款:固定资产。
信用:银行存款。
4、公司拖欠购车的,会计分录为:
借款:固定资产。
贷方:其他应付款 - 某个汽车销售单位。
5、办理证照、检测、车辆保险等费用,不计入固定资产。 并作为期间费用。 会计分录包括:
借款:管理费用。
信用:银行存款。
6. 定期计算折旧后,会计分录为:
借款:管理费用。
贷方:累计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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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包括车费、购车税、牌照费,期间费用包括保险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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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总价和购置税:人民币; 牌照费:$800; 运输保险及送货费:200元; 共计11.43万元,按固定资产原值计算。
剩余价值按一定比例留出,确定摊销期,入账后下个月分期摊销。
车辆保险是未来每年都会发生的费用,在购买汽车时支付,并用作当年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