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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版权所有者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对作品拥有专有权。 一般来说,如果其他人需要使用该作品,应事先获得版权所有者的许可并支付赔偿金。
但是,《著作权法》也规定了一些情形,在法律规定的使用方式下,这种使用不需要著作权人的许可,也不需要被传唤或支付报酬。 版权的期限,简单来说,是个人去世后50年,著作权等精神权利的期限是无限的,作品首次出版后50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 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自然人死亡后,本法第十条第一款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应当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依法转让。 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变更或者终止后,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由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继承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 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没有权利义务的,由国家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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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贾志刚诉佛山人民广播电台著作权侵权纠纷上诉案。
贾志刚是《贾志刚说春秋》一书的著作权人,声称佛山电台未经其许可,在两个频道**大量使用了《贾志刚说春秋》节目**中《贾志刚说春秋》的内容,不符合广播机构法定许可的规定,构成对其著作权的侵犯。 据佛山市广播电台报道,法律并未明确要求广播电台在播出他人已发表作品时注明作者和作品名称。 即使考虑到作者身份的要求,佛山电台在广播音频和第三方**中反复提及《贾志刚说春秋》一书和作者,意在表明作者和作品名称。
因此,佛山电台的行为是法律允许的行为,并不侵犯贾志刚的著作权。 一审法院认为,佛山市广播电台的行为不符合《著作权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关于他人作品法定许可的规定。 佛山广播电台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因此,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为,佛山市广播电台的《听天下春秋》节目不符合广播电台法定许可的规定,构成对贾志刚著作权的侵犯。 佛山电台的上诉被驳回,维持原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一条 本法是根据宪法制定的,为了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创作和传播有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 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和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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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著作权民事纠纷,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 2.各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其管辖的实际情况,指定若干个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 3.侵权行为发生地、侵权复制品存放地、封存地、被告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对侵犯著作权民事诉讼具有管辖权。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侵权引起的诉讼,由侵权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 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遭受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赔偿权利人; 与侵权人的权利发生争执的人的实际损失或者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 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有权利升级著作权,情节严重的,可以按照上述办法确定的数额一倍以上五倍给予赔偿。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违法所得的祝贺码、权利使用费难以计算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侵权情节判决给予五百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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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桥平台为创作者提供事前保护和事后保护服务。
对已完成作品进行预保护、登记和权利确认,并申请《作品登记证书》和《可追溯性证书》。 版权桥构建数字资产全链路溯源场景,集“存、监、保”于一体,一键注册、确认权利更便捷。
PS:登记证由著作权局审核认证,并出具延春官方权威的权属证书。 它可以帮助著作权人确定和明确权利的归属,当著作权人受到侵权并需要主张其权利时,登记事项可以作为权利归属的初步证明,保护权利人的相关经济利益,并可用于投诉, 维权、授权、转让,提高企业知识产权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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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6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60条。
著作权纠纷可以改为调解,也可以根据当事人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著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当事人没有书面仲裁协议,未在著作权合同中约定仲裁条款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62条.
本法所称著作权,是指著作权。
中国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
袁隆平,男,汉族,无党派人士,1930年9月7日出生于北京,江西省德安县人,中国杂交水稻育种专家,中国杂交水稻研发的先行者,被誉为“世界杂交水稻之父”。 原国家杂交水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主任,原全国政协湖南省委员会副主席,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发明学会会士。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