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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残疾人离婚与普通人离婚是一样的,没有特别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6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书,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明确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向,并就子女抚养费、财产、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共识。 第一百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提出离婚请求的,有关组织可以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关系确实破裂,调解失败,应当准予离婚。 调解不成情形之一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屡次传授的恶习的;(四)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两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离婚,双方分居满一年,一方当事人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百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应当依双方协议处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妇女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
丈夫或者妻子在家庭土地承包和管理中享有的权利和利益,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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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没有法律规定允许残疾人分割超过一份的财产。 但是,法律规定,在离婚的情况下,如果一方遇到经济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个人财产(如住房)中提供适当的帮助。
具体措施由双方商定;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在这种情况下,虽然丈夫是残疾人,但他仍然能够养活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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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适当考虑残疾人。
目前,法院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并未特别考虑残疾配偶。 残疾人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考虑残疾人的利益。 这表现在两件事上:
1)无论残疾人是与非残疾人离婚还是与残疾人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一般原则都是通过双方协商解决的,即离婚时双方应以协议方式决定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从而体现公民主体之间的自由意志。
2.如果雙方不能就共同財產分割談判和解,應以下列兩種方式解決。
残疾人与非残疾人离婚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双方共同财产数额、共同居住时间长短、双方健康状况、谋生能力等具体情况,依照双方的具体情况,依次审理。 残疾人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适当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双方都是残疾,则应照顾残疾程度较高或资格较差的一方的利益。 残疾程度的差异和自身条件的差异对残疾人离婚后能否保持较好的生活条件有很大影响,因此在正常情况下,离婚时分割共同财产时,应照顾残疾一方或残疾程度较重、条件较差的一方。
当然,如果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另有约定,则以该协议为准。
2、残疾人优先办理住房。 具体内容包括:
1)如果是双方共同拥有的房屋,残疾人有权要求更多的积分。
2)双方共同租赁房屋的,残疾人一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三)残疾人婚后居住在非残疾人拥有的房屋内,因离婚而无住房的,有条件的,应当给予非残疾人和解。
3. 离婚时,应向有困难的残疾一方提供经济援助。
4. 残疾夫妇在确定其子女的直接抚养人时,应考虑残疾父母一方父母的意愿。
在确定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时,可以优先考虑有能力抚养子女并要求抚养子女的残疾人的意愿。 这实际上赋予了残疾父母对孩子的优先监护权。 残疾夫妇离婚时确定子女直接监护权时,照顾残疾人的原则是确定其子女的直接监护权,前提是其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不受重大影响。
与残疾人同住的未成年子女,如果被剥夺了正常教育、适当医疗和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标准的生活水平,其利益应被视为受到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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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残疾人离婚没有相关的保障措施,但在离婚时,如果一方残疾,生活困难,另一方有经济负担能力,那么在财产分割等方面,应给予残疾人适当的帮助, 具体措施由双方约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规定,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的,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给予适当的帮助。 具体措施由双方商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毋庸置疑,残疾人在面对自己所缺乏的东西时,可能确实比正常人差,但残疾人也有办法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不管是残障还是正常,首先要面对自己,人生,更不如意, 但我们可以学会在挫折中坚强......
这真的很令人沮丧。 但既然事实改变不了,那就改变心态吧,至少你还有脚可以走路,你还能用手,你还有眼睛看,你还有聪明的大脑,还有父母的爱。 一个人在世上,奋斗了一辈子,繁荣了一阵子,最后才会发现,只有智慧和爱才是永恒的。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