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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夫妻财产,但离婚时不需要财产分割。 但这并不意味着对方要钱就不给钱。
我国《婚姻法》对家务劳动赔偿、经济援助、离婚损害赔偿等规定,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1.《婚姻法》第40条:“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取得的财产归对方所有,一方在抚养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方面承担了较多的义务的,有权在离婚时要求另一方赔偿; 另一方应予以赔偿。”
《婚姻法》第42条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经济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个人财产(如住房)中提供适当的援助。 具体措施由双方商定;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家务劳动补偿条件:按照第40条的规定进行家务劳动补偿的,条件是:
(一)书面约定婚姻关系期间取得的财产应实行单独财产制度(即只适用于同意实行单独财产制度的夫妻双方);
2)必须是支付了更多家庭义务的一方。(家庭义务:抚养子女、赡养老人、协助配偶另一方工作等);
3)在离婚时行使请求权;
不得在离婚后或婚姻期间的任何其他时间提交。
2. 经济援助的条件:
在《婚姻法》第41条所指的经济援助方面,条件是:
1)一方必须有生活困难;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二十七条: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取得的财产,不能维持当地的基本生活水平。 如果离婚后没有房子,那就太难了。
2)离婚时必须存在困难;
3)必须在离婚时提出;
4)另一方必须有经济能力提供帮助。
以上家务劳动没有多少补偿和经济援助,法官会根据情况做出判决。 先谈判,如果没有达成协议,再做出判断。
3.《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赔偿:
1)重婚罪;
(二)配偶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
根据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应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
1)一方必须有法律上的过失行为。
第46条规定有四类罪行:重婚、配偶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以及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 (没有扩展解释)。
2)对方没有过错。
第46条没有四种类型的过错。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七条规定,如果双方都有过错,法院将不支持赔偿请求。
3)离婚必须是由一方的法定过错引起的,对另一方造成损害。
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减少现有财产)和精神损害(过错导致离婚,存在损害推定,不需要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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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没有夫妻财产,离婚就没有财产分割的问题。 但是,如果一方没有工作,生活困难等,另一方还是要给予一定的补偿,这是从人权的角度来考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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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共同财产,则不存在财产分割的问题,但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仍然可以给予对方相应的补偿或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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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通常在三到六个月内结束。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适用普通程序的人民法院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期六个月; 仍需延期的,报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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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共同财产是不可能的,需要对较弱的一方给予应有的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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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共同财产不是由丈夫通过以下方式给予的:
1、如属协议离婚,可按照离婚协议约定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对方履行离婚协议,取得有效判决或调解文书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离婚已经诉讼,在嫉妒的判决书或调解书中已经分割了财产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包括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
1、工资、奖金、劳动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所得;
3、知识产权收入;
(四)继承、赠与财产,但《民法典》第一百零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共同拥有的财产。
对于共同财产,离婚应由双方协议处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妇女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
丈夫或者妻子在家庭土地承包和管理中享有的权利和利益,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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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如果离婚时没有共同财产,那么夫妻共同财产就没有必要分割。 主要原因有:
1、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需要分割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 2、夫妻双方离婚时没有共同财产的,无需处分财产部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百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共同所有
(一)劳务工资、奖金、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所得;
3)知识产权收入;
(四)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但本法第一百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共同拥有的财产。
夫妻双方享有处分共同财产的平等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人身伤害而获得的赔偿或补偿;
(三)遗嘱、赠与合同中确定仅属于一方的财产;
四凶山脊)一种特殊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属于一方的财产。
第1065条:一男一女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和婚前取得的财产,应当单独或共同拥有,或部分单独或部分共同拥有。 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双方就婚后取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双方约定夫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归对方所有,夫妻双方知悉妻子对外欠债,对方知悉约定的,应当偿还夫妻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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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没有共同财产,女方可以要求赔偿,这是双方拥有的权利,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没有共同财产的,离婚时没有财产可以分割的,如果离婚是由于男方的过错造成的,女方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男方的个人财产将予以赔偿。
要求离婚损害赔偿时要注意什么。
1)注意区分离婚损害赔偿和婚姻侵权行为的界限。
婚姻侵权行为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配偶一方的个人财产和身体受到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如婚前一方财产被毁坏、配偶一方受到虐待或者身体伤害等。 婚姻侵权行为可能在婚姻存续期间的任何时候发生,婚姻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诉讼可以随时提起。 离婚损害赔偿要求只能在离婚诉讼时和离婚后一年内提出。
离婚损害赔偿包括财产损害赔偿、人身伤害和精神损害赔偿。 因婚姻侵权行为导致夫妻关系破裂而离婚的,受害人在起诉尹丽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由法院一并审理,使婚姻侵权赔偿与离婚损害赔偿存在竞争。
2)注意区分离婚损害赔偿与离婚财产分割的界限。
离婚中的财产分割是以夫妻平等的原则为基础的。 在分割过程中,对无过错方的照顾就是在平等的前提下,在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中照顾无过错的一方。 另一方面,离婚损害赔偿是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后,以过错方的财产作出的。
当离婚赔偿金的数额高于夫妻共同财产时,为了保护无过错方的利益,离婚赔偿金应先支付,再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百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共同所有
(一)劳务工资、奖金、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所得;
3)知识产权的模糊;
(四)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但本法第一百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共同拥有的财产。
夫妻双方享有处分共同财产的平等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人身伤害而获得的赔偿或补偿;
(三)遗嘱、赠与合同中确定仅属于一方的财产;
4)生活用品单面专用;
(五)其他属于一方的财产。
第一百零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的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a) 重婚;2)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5)还有其他重大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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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对方不得给予其依法取得的财产或分割后属于他的部分财产,但如果属于对方,则必须给予。 诉讼离婚的,离婚后的财产按照判决书规定的方式和份额分割,协议离婚的,按照离婚协议和婚姻协议的约定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7条。
离婚时,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应当经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妇女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
丈夫、妻子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应当依法尽早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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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的情况下,不支付另一方的财产是违法的。 如果一方在签订离婚协议后未支付另一方的财产,则属于违反《婚姻法》和《合同法》的违法行为,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执行该协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6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书,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明确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向,并就子女抚养费、财产、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共识。
《民事诉讼法》第119条。
检控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原告是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主张、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诉讼范围和受理诉讼人民法院管辖的。
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由夫妻共同拥有和承担,一般为一分半,夫妻共同财产按照男女平等原则分配, 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为无辜者着想。 >>>More
首先要明确婚前买的房子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只要房产证在你名下,至于婚后一起还贷,用来还贷的金额和以后房产的升值都属于婚后联名财产, 两者将平分。 >>>More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应当经双方协议处分; 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和照顾子女、妇女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
一般认为,如果房屋是配偶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通过房屋获得的任何收入也应属于该配偶的个人财产,而不是配偶的共同财产。 但是,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规定并非如此。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后个人财产产生的收入,除孳息和自然升值外,均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More
今天就和大家分享一下,如果离婚的一方转移了财产怎么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一方当事人在分割财产时,非法隐瞒、转让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拒不移交或者非法变卖、毁坏的, 对隐瞒、转让、变卖、毁坏财产的一方,给予较少的份额或者不给予份额。在详细处理财产时,被隐瞒、转让、变卖、损坏的财产,应当视为隐匿、转让、变卖、损坏财产的一方共有的财产份额,应分给另一方的份额应当抵销另一夫妻共同财产, 折扣不足的,隐匿、转让、变卖、损坏财产的一方应当以折扣价赔偿对方。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