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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可以判定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有下列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工作人员的姓名、住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休息和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工作条件和职业危害保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除前款规定的必要条款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密、补充保险、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继续有效。
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经支付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同一单位相同或者类似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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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遍天下是可以的,雇佣合同是平等主体协商的,可以要求公司指定工作地点。 如果你只在省内写信,公司可以随意把你调到省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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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必要条款,但对工作地点没有具体要求,只写着省不违法。 因为任何职位都可能涉及出差,所以这条法律不能严格定义。
2、今后劳动争议发生地难以确定的,以劳动实际执行地,即劳动合同实际履行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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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你好! <>
我很高兴为您回答:劳动合同工作场所是用国家法律写的。 劳动合同中的工作地点是写在全国和国外的,这样的约定并不违法,因为法律制度不强加劳动者的工作地点,劳动者的工作地点由雇主和劳动者协商确定,工作地点可能不根据劳动者的具体工作而确定, 只要员工能接受就好。
在国内写劳动合同工作地点合法吗。
你好! 很高兴为您解答:劳动合同工作地点写在国家法律答案中,陪你。
劳动合同中的工作地点写在全国和国外,这样的任命并不违法,因为法律制度不强加劳动者的工作地点,劳动者的工作地点由雇主和劳动者协商确定,工作地点可能不根据劳动者的具体工作确定, 只要员工能接受就好。
书面工作地点的合同(广州市区所在地及公司或集团公司的业务需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关于劳动合同内容的信函] 劳动合同应当有下列规定: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工作人员的姓名、地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休息和休假;(六)劳动报刊拖的基本报酬; 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工作条件和职业危害保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你有没有咨询过它是什么?
地点范围太宽泛,相当于不约定工作地点,不再具有劳动合同条款约定的含义。
不完全是。 你问过公司吗?
当被问及时,他说公司的合同是一样的。
正常的雇佣合同规定必须确定工作地点。
当公司做不到的时候,能有钱吗?
不是专业人士,只是可以随意转移。
劳动者也可以向用人单位主要经营机构所在地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提出申诉。
合同没签怎么办?
那么对方就不应该被雇用了。
我正在续约,如果我不签这份合同会怎样?
合同期满后不能续约,可直接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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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不可能在全国范围内写作。 劳动合同规定,必须确定工作地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关系成立,同时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受雇前订立劳动合同的,自受雇之日起成立劳动关系。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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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应当在劳动合同中约定。 “工作地点”作为劳动合同的必要条款,关系到职工个人及其家庭的稳定居住环境,如果随意改变,将导致居住环境发生变化,增加生活成本,损害职工的合法权益。
“工作地点”可以通过双方协商确定,但这并不意味着雇主可以“任意”同意。 “中国范围”和“全国范围”的协议过于宽泛,不仅违背了立法的初衷,而且无法找到相关的法律依据,相当于没有约定工作地点,不再具有劳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含义。
你好!
在国内写劳动合同工作场所是不合法的。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应当在劳动合同中约定。 “工作地点”作为劳动合同的必要条款,关系到职工个人及其家庭的稳定居住环境,如果随意改变,将导致居住环境发生变化,增加生活成本,损害职工的合法权益。 “工作地点”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但这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可以“任意”约定。
“中国范围”和“全国范围”的协议过于宽泛,不仅违背了立法的初衷,而且无法找到相关的法律依据,相当于没有约定工作地点,不再具有劳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含义。
尊敬的小姐先生:
感谢您的加入,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请携带以下材料到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招聘手续,协商签订劳动合同。 逾期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将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 >>>More
1.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未签订一年以上的,视为无限期劳动合同成立。 应签订无限期劳动合同,但未签订无限期劳动合同的,补偿金为应当签订无限期劳动合同之日起工资的两倍。 >>>More
虽然没有劳动合同,但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只要有证据证明存在事实上的雇佣关系,就足够了。 根据《关于建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动和社会事务部发布了2005年第12号 >>>More
非法。 法律没有规定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时间,但确实规定了劳动合同可以签订的次数。 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连续签订两份劳动合同,第三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合同应当无限期签订,只要劳动者提出这一要求,用人单位不得拒绝,否则属于违法行为。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