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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压缩性骨折超过三分之一,可以确定残疾,**结束后,你的朋友会去化验室出具残疾鉴定,并要求医院出院时出具病情诊断,说明需要护理和休养。
如果您不在外地,您可以向对方要求赔偿损失工费、护理费、医疗费、残疾津贴、住院餐费补贴、交通费(需要发票)、酒店费。
如果是肇事逃逸,保险公司将拒绝索赔。 然而,肇事逃逸在实践中很难确定,因为存在行为人主观驾驶或弃车逃离现场以逃避责任的要素。 例如,如果你的朋友出了事故,对方可以找个理由解释他没有离开,以免承担责任。
再说了,对方现在已经付了你的医费,态度应该还不错,这你就不用担心了。 如果他逃跑了,对方的保险公司可以赔偿,到时候你索赔会很方便,如果他逃跑了,那么他就得自己赔了,而且你很可能要通过法院,法院判决后,执行起来也很麻烦。 再说了,不是你想让他逃跑,他只是逃跑。
这么多,我希望它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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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发生肇事逃逸,保险公司不会赔付,司机只能赔付。 赔偿项目楼上的那位已经说过了,或者你可以问交警和你当地的律师。 至于金额,则取决于您当地的法规,并且每个地方的标准都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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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机动车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后逃跑,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机动车不明或者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被害人的救助、丧葬等费用的,应当提前缴纳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运输管理条例,造成重大事故,造成人身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造成交通事故逃跑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逃跑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事故刑事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造成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造成一人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伤,且对事故负有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造成三人以上人员死亡的,对事故承担同等责任;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毁,对事故负有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不能赔偿30万元以上的。
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或者多人重伤,对事故负有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为交通事故致使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毒后驾驶机动车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的;
(三)故意驾驶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部件故障的机动车的;
(四)故意驾驶无证或者报废机动车的;
5)严重超载驾驶;
6)为逃避法律起诉而逃离事故现场。
第三条 交通事故后逃逸,是指行为人为逃避法律追究,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为逃避法律追究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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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事故的赔偿项目和标准如下: 1、医疗费用按照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住院费收据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损失时间的赔偿根据受害人的损失时间和收入确定;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员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 4、交通费按被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而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5.医院餐补助金可参照地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补食和橡胶援助标准确定; 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的残疾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七、残疾赔偿金,按照被害人丧失工作能力的程度或者残疾程度,按照起诉地法院所在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期限为20年; 8、残疾人辅助器具费用,按照普通适用器械的合理成本标准计算; 9、丧葬费按提起诉讼的法院所在地职工上一年度平均月工资计算,按六个月总金额计算; 10、受抚养人的生活费用,按照受抚养人丧失工作能力的程度,按照提起诉讼的法院所在地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支出标准计算; 十一、死亡赔偿金,按照提起诉讼的法院所在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期限为20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伤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伤害的,因医疗**而发生的各种费用**和因失去工作而造成的收入损失,包括医疗费用、损失工作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 住宿费、住院餐费补贴、必要的营养费,由赔偿义务人予以补偿。
受害人因受伤致残的,赔偿义务人还应当赔偿受害人因生活需要增加和丧失工作能力而造成的收入损失而发生的必要费用,包括伤残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用、受抚养人生活费以及必要的费用; 护理费用,以及因护理和继续护理而实际发生的随访费用。被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救助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受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费以及交通费等其他合理费用; 受害人亲属因办理丧葬事宜而产生的住宿费及工费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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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赔偿项目及标准如下:
1、医疗费用应当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住院费收据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损失工作的费用是根据受害者损失的时间和收入确定的;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员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
4、交通费按被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而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5、医院餐补助可参照地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餐、烧伤补助标准确定;
6、营养费应根据受害人的残疾情况,参照医疗机的意见确定;
七、残疾赔偿金,按照被害人丧失工作能力的程度或者残疾程度,按照起诉地法院所在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期限为20年;
8、残疾人辅助器具费用,按照普通适用器械的合理成本标准计算;
9、丧葬费按提起诉讼的法院所在地职工上一年度平均月工资计算,按六个月总金额计算;
10、受抚养人的生活费用,按照受抚养人丧失工作能力的程度,按照提起诉讼的法院所在地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支出标准计算;
十一、死亡赔偿金,按照提起诉讼的法院所在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期限为20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伤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伤害的,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因医疗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因失去工作而造成的收入损失,包括医疗费用、损失工作费用; 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餐费、必要的营养费。
受害人因受伤致残的,赔偿义务人还应当赔偿受害人因生活需要增加和丧失工作能力而造成的收入损失而发生的必要费用,包括伤残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用、受抚养人生活费以及必要的费用; 护理费用,以及因护理和继续护理而实际发生的随访费用。
被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救助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受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费以及交通费等其他合理费用; 受害人亲属因办理丧葬事宜而产生的住宿费及工费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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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事故的赔偿项目和标准如下: 1、医疗费用按照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住院费收据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损失工作赔偿根据受害人损失的时间和收入确定;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员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 4、交通费按被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而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5、医院餐补助可参照地方国家机关一般职工出差餐补助标准确定; 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的残疾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七、残疾赔偿金,按照被害人丧失工作能力的程度或者残疾程度,按照起诉地法院所在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期限为20年; 8、残疾人辅助器具费用,按照普通适用器械的合理成本标准计算; 9、丧葬费按提起诉讼的法院所在地职工上一年度平均月工资计算,按六个月总金额计算; 10、受抚养人的生活费用,按照受抚养人丧失工作能力的程度,按照提起诉讼的法院所在地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支出标准计算; 十一、死亡赔偿金,按照提起诉讼的法院所在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期限为20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伤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伤害的,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因医疗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因失去工作而造成的收入损失,包括医疗费用、损失工作费用; 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餐费、必要的营养费。
受害人因受伤致残的,赔偿义务人还应当赔偿受害人因生活需要增加和丧失工作能力而造成的收入损失而发生的必要费用,包括伤残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用、受抚养人生活费以及必要的费用; 护理费用,以及因护理和继续护理而实际发生的随访费用。被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救助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受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费以及交通费等其他合理费用; 受害人亲属因办理丧葬事宜而产生的住宿费及工费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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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交通事故责任人逃跑、走失的,由孙某强制交通保险的保险公司先行理赔; 保险公司可以向责任人追偿。 根据中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应当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16条: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跑,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应当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赔偿; 机动车身份不明、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救助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害人的救助、丧葬等费用的,应提前缴纳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预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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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对于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保险公司只支付强制交通保险,商业保险不赔钱赔偿。 发生交通事故后逃跑的,逃跑的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也有过错,可以减轻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二条 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跑的,逃跑的当事人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1.记录车辆信息。 一旦在路上发生刮擦事故,不管对方有没有停下来解决的想法,首先就是打开双闪,同时尽可能全面地记录对方的车型、颜色、车牌信息,信息越完整, 越好。如果事故发生突然,至少要认清对方车辆的什么颜色、什么品牌、什么型号,以及车牌的位置和号码属于对方的车辆,以便为后期积累提供证据。 >>>More
有自愿投案、立功的情形的,一般应当依法减轻或者减轻处罚; 情节较轻的,可以免予处罚。 在类似情况下,对有自愿投案情的被告人的宽大处理幅度应当比有立功情况的被告人宽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