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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不符合用工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单位工作任务完成,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不予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向劳动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非因工作原因生病、受伤,在规定的医疗期限届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培训或者岗位调整后仍不能胜任本岗位的; (三)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后仍未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一致意见的。
要了解员工是什么样的行为,是否严重违反公司规定,如果是无过错解雇,应该给予经济补偿,建议看《劳动法》第38条至第5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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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合法终止雇佣合同? 最轻微的错误可能会导致双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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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对社会保险的强制缴纳没有规定。
各地也有某些类型的强制保险,但一般而言,强制性社会保险包括: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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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提是公司强制解除劳动合同。 孕妇现在怀孕2个月,已经和公司签订了1年的合同,法律规定劳动合同不能在第三期解除,如果公司必须解除,那么就应该交给女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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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认定违规行为属实,我本人拒绝辞职,上述人员签字作证,公司宣布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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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在企业中很常见,有的员工故意不签字解除劳动合同,以至于实际上企业没有办法按照劳动法第40条的规定提前一个月发出书面通知,因为他不签字,所以企业的书面通知没有效力。
当企业遇到这种情况时,往往会采取发布通知的方式,也可以起到通知的作用。 另外,要注意你所说的“违反公司规则”,这必须得到工人代表大会的批准,并且你必须有证据证明每个员工都知道这个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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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咨询您当地的劳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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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这是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和程序。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的,用人单位应当不经用人单位同意,及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 但是,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有关规定,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和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试用期内;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劳动合同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一)欺诈、胁迫或者利用他人危险,违背对方真实意图使对方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发生争议的,应当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错解雇)】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不符合用工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单位工作任务完成,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不予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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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且当时提供的材料、文件经公司核实均属虚假,员工被追究犯罪刑事责任的情形, 而双重劳动关系的建立严重影响其工作任务,被警告后不作改正,除这些情形外,公司无权强行解除劳动合同。
1、什么是强制解除劳动合同?
强制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公司能够强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是指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且当时提供的材料和文件均属虚假,经公司核实,对员工追究犯罪刑事责任, 而双重劳动关系的建立严重影响了他的工作任务,被警告后他也没有改正。
公司可以强制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
1)试用期不合格;
2)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最后一名淘汰制不适用)。
(三)严重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为其他单位工作,严重影响自身工作或者警告后未改正的;
5)劳动合同无效(欺诈、胁迫、利用他人危险、违背真实意图);
(六)追究刑事责任的。
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公告方式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用尽直接送达和邮政送达。
用人单位在未事先通知工会的情况下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视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2、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非法解雇有两种法律后果:
首先是强制执行持续性能。
继续履行合同是指违反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劳动者的要求,在可以重新选择用人单位的条件下,继续履行原合同中未履行的部分,无论其是否承担了赔偿责任或违约金。
要迫使雇主继续履行职责,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用人单位违反隐规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有继续履行合同的要求;
3、用人单位有能力和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二是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
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或者因用人单位非法解雇而实际上不能继续履行的,可以选择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支付率是遣散费的两倍。 补偿与经济补偿相抵触的,应当支付补偿。
综上所述,公司可以随时强制解除劳动合同,但如果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公司需要向员工支付违约金和经济赔偿金,如果员工违规工作,则公司可以按照协议强制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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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强行解除劳动合同,但如果有特殊情况,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过错解雇劳动者,即用人单位有权在劳动者有过错时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对不当终止雇佣合同没有严格的程序限制。
用人单位可以强行解除劳动合同吗?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不当解雇。
换言之,当劳动者有过错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对不当终止雇佣合同没有严格的程序限制。
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遣散费。
如果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违约金条款,员工必须支付违约金。
不当解雇的适用情形。
试用期内,证明不符合用工要求;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严重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用人单位完成工作任务,或者不按用人单位要求改正的;
劳动者违背本人真实意图,以欺诈、胁迫或者利用对方的危险订立、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无过错解雇。
即劳动者无过错,但因主观和客观原因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有权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在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后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无过错终止雇佣合同在程序上是有限制的。
具体而言,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劳动合同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 用人单位选择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劳动者上月的工资标准确定额外工资。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遣散费。
无过错解雇的适用情形。
劳动者非因工作原因生病或受伤,在规定的医疗期限届满后不能从事原有工作或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
劳动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培训或岗位调整后仍不能胜任本职;
劳动合同订立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齐静与劳动者协商未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一致。
有关部门会为此类问题的处理制定合理的规范,否则自身利益将缺乏一定的保护,但如果其行为违反相关规定,将导致自身问题解决的难度较大,因此有关各方应积极实践法律规定,维护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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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符合法定条件,可以强制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错解雇)】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试用期内,证明不符合用工要求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鼓掌关系,严重影响单位工作任务完成,或者对用人单位要求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1、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有哪些?
终止雇佣合同的流程如下:
1、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可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但如果公司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就要支付经济赔偿金。 用人单位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相当于用人单位工作满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但不超过12个月。 工作时间不足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给予劳动者补偿。
2、违约金的合法性、合理性。
如果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公司可以在劳动合同终止时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因此,需要注意合同中规定的违约金是否合法,因为当地一些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对员工违约定的违约金,仅限于违反服务期约定和违反商业秘密约定, 其余关于违约金的规定无效。
同时,如果违约金高于公司损失的130%,员工可以向仲裁庭或仲裁庭提出减少违约金的请求。
3、进行工作交接,祝贺钥匙,领取辞职交接单。
在此过程中,交接单应一式两份,公司一份,员工每人一份,交接单原件应由企业盖章或由HR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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