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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你自己也已经说过了,市场的标准是什么? 这是不确定的。 因此,无法根据市场调整租金。
一般做法是在合同中约定租金可以调整多长时间,以及租金调整的依据和范围。 事实上,一次同意多个短期租赁协议,但这将减少频繁签订合同的麻烦。
对方不需要依赖任何法律规定,如果没有依据,你的协议就不成立,因为在诉讼中谁主张、谁承担举证责任的原则,你要主张协议有效,就必须自己证明。
实际上,楼上已经到位了,我只想补充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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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房屋租赁**不以官方指导价为标准。
2、当然,没有根据说不可能根据**波动就价格变动达成一致; 只是它实际上无法执行,这是第 1 点。
3、因此,要解决这个问题,一般由合同时间的长短来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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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这样的条款是可以达成一致的,这样的协议在法律上也是有效的,当然能不能很好地执行是另一回事。
为了更好的执行这样的协议,可以先与承租人约定一个基准价格,比如每月1000元,如果租金是****,可以按照本条的规定与承租人协商提高价格,一旦协商完成,将以书面形式加重条款, 并添加到您的租赁合同中。
同时,您可以约定,如果双方无法协商涨价,他们可以终止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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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提供了手表价值的证明,吴某赔偿了800元。
11岁时,为了限制自己的能力,只能从事与其能力水平相当的商业活动,如购买零食、文具等,买卖手表等贵重物品,超出其行为能力,因此他与吴某的手表交易应无效,小周将返还收入, 吴将归还手表。吴某无法提供手表,应按价格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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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这样理解的,我不知道它是否正确。
1.合同法未解除的,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当解除条件满足时,合同不一定终止,为了终止合同,一般需要解除合同。 解除行为是当事人的行为,当事人是解除行为的主体,但A厂没有行使这一权利,因此合同仍然有效。
2.如果交通中断但通信未中断,甲有义务将情况通知乙,并应赔偿情况。 乙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
3.违反。 正如我之前所说,合同尚未终止。
4。洗涤衣物应已归乙所有,标的物存放后,损坏和丢失的风险由乙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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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标的物是指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和合同当事人共同所针对的权利义务的客体。
2、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共同针对新鲜蔬菜,因为合同没有规定具体规定蔬菜种类,所以B公司向A公司提供的卷心菜符合合同标的物。
3、乙公司已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履行合同义务,提供给甲公司的白菜没有问题,根据合同约定,如果甲公司不履行付款义务,乙公司可以追究其违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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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作业题都是网上拿来的,让别人来做,真是让你信服。 了解更多,这对你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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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标的物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客体,可以是物、行为和权利。 例如,实物大米、服务或知识产权。
2.解释合同标的物的依据首先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如果约定不明确,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如果约定仍不确定,协商失败的双方仍可协商并参考商界惯例或商界惯例。
3.从本案来看,由于双方签订的合同标的物是新鲜蔬菜,因此B公司送白菜并无不妥。 此外,清洁的易用程度没有统一的确定。 只是个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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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合同标的物是权利和义务所针对的对象。
2.新鲜蔬菜6000公斤。
3、乙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向甲公司提供6000公斤白菜,符合合同约定,甲应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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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问题BC,A是代位求偿权,而不是撤销权,履约过失本来就算不了什么,撤销是什么? d 在中低价转让的情况下,受让人必须是恶意的,即明知。 《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受让人知悉情况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
在第二个问题中,法律明确规定,A项必须是无正当理由的,债权人拒绝接受债务人的付款。 如果存在履行缺陷,当然有拒绝的权利,如同时履行抗辩,先履行抗辩。 债务人目前不能要求押金。
这是为了测试法律的整体记忆,不能断章取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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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不是很清楚,你能说得更具体一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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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1:ABCD 两者兼而有之。
问题 2:ABCD 两者兼而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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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下列不适用中国《合同法》的合同是()。
c. 收养合同。
9. 下列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是()。
d子公司。 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对于可以撤销的合同,自享有撤销权的一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不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b 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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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乙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的效力有待确定。 《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承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合同有效。
2)画作的所有权归C所有。 因为c是善意获得的。 《物权法》第106条规定:
无处分权的人将不动产、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收回;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受让人取得不动产、动产所有权的情形有下列情形的:(一)受让人转让不动产、动产是善意的; (2)合理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动产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无须登记的,应当将转让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所有权的,原所有人有权向无处分权的人主张损失赔偿。
3)甲与乙的关系为保管合同,为有效合同。双方的意图是真实有效的,并且已经实际履行,不违反法律规定。 不能因为乙未经许可处分存放的财产而否认合同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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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合同法和物权法的问题。
1、合同主体具有资格,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向表达真实,内容合法,合同有效。
2. 他不知情甲与乙之间的协议,支付了合理的对价,并善意地获得了这幅画。
3.有效。 合同标的物是合法的,意向的表达是真实的,内容是合法的。 显然这里的 B 是默认的。
对不起,之前的疏忽。
第一个问题的答案确实应该有待确定。 乙无权处分甲的财产,在这种情况下,乙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的效力尚未确定。 它只有在被识别时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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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没有委托B出售你的画作?
你可以去这个**进行咨询。
1、合同有效。
A公司股东会决议规定,仅对公司内部股东具有法律约束力,对善意的第三方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此外,A公司在签订合同后与B的谈判应视为A公司对合同的认可。 因此,A和B之间的合同成立并生效。 >>>More
我国《合同法》第九十五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行使解除权的期限的,当事人在期限届满后不行使的,即告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未约定行使撤销权的期限,经对方催促后未在合理期限内行使的,该权利应当消灭。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