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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可以进行工伤评估,但这种情况通常不构成工伤。 换言之,如果她患有非职业病,用人单位就不能续签劳动合同。 王律师在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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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疾病和工伤之间有联系吗? 我觉得可以发信到员工家里通知他来上班,如果不按规定来上班,会被视为自愿辞职,劳动关系和劳动合同解除。 以后,没有必要为这个员工买保险。
最好尽快解决这样的事情。 综上所述,该员工家属犀利不讲道理,建议贵公司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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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疾病不属于工伤或职业病的范畴,按疾病处理。
医疗期]劳动部《企业职工病非工伤医疗期限条例》(1994年)第479号第3条规定,企业职工因病或者非工伤需要停工就医的,根据其实际工作年限和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以上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不足10年的,在单位工作不满5年的,3个月,5年以上的,6个月。
(二)实际工作经验在10年以上的,在单位工作不满5年者为6个月,在单位工作5年以上不超过10年的为9个月;12个月,10至15年; 18个月,15至20年; 24个月,超过20年。
劳动部《关于实施〈企业职工病非工伤医疗期限条例〉(1995)236号〉第2条规定,关于特殊疾病的就医期限,根据目前实际情况,若部分职工患有特殊疾病(如癌症、 精神疾病、瘫痪等)24个月内不能治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就医期限。
病假工资]劳动部《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劳动部发〔1995〕309号第59条规定,企业在患病或者非工伤期间,应当在规定的医疗期间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病假工资或者病假救济费, 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病假工资为最低工资的 80%(月薪天数)。
劳动部(1994)481号《劳动合同违约和解除经济补偿办法》第六条规定,劳动者非因工作原因生病或受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应当按其在用人单位工作满一年,给予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并给予不少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贴。发生大病、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贴,重病金额增加不得低于医疗补贴费用的50%,绝症金额增加的金额不得低于医疗补贴费用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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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司可以等到她的合同到期后不与她续约吗?
雇佣合同可以终止。
你说的情况不符合工伤或职业病的条件,所以不能作为工伤处理。 非工伤的,用人单位有权在劳动合同期满后解除劳动关系,但劳动合同终止后,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
2、公司现在可以给员工家里发信,通知他来上班,如果他没有按规定到岗,将被视为自动辞职,并解除与他的劳动关系?
还行。 员工依照法律规定或单位制度擅自离职的,可以按照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予以解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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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不必等到合同到期后才能终止合同。 基础: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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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家什么样的公司?很难遇到这样的公司,感觉很罕见
就房东提供的书面材料而言,我认为公司已经尽力了 而且,我认为,合同中应该有关于如何处理这种情况的内容 毕竟她已经请了假,公司已经通知她不来上班了 由此产生的影响 这件事已经相当严重了 不可能不提在合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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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不能续签,或者劳动关系可以解除。
2、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不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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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终止:双方同意终止; 员工提前30天书面通知公司后终止; 或公司或员工行使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可以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可以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工作条件的;(二)未足额及时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缴纳劳动者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其他依法、行政法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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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解除用人单位的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就业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用人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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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的,按员工在单位每工作满一年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员工超过六个月但不满一年,则在计算为一年的六个月后,应支付员工六个月的工资。
这里所指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前12个月内的平均工资,按应付工资计算。
2、单位无正当理由单方面开除的,需按上述标准支付双倍赔偿金。
1、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是多少?
1、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的,按员工在单位每工作满一年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员工经济补偿。 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半个月的,给予劳动者半个月工资。
2、单位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雇的,需按上述标准支付双倍赔偿金。
2、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有补偿吗?
非理性。 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外,其他情形无需用人单位支付遣散费,补偿形式因解除原因而异。 1、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的,按员工在单位每工作满一年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员工经济补偿。
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半个月的,给予劳动者半个月工资。 这里所指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或终止前12个月内的平均工资,按应付工资计算。 2、单位无正当理由单方面辞职退货的,需按上述标准支付双倍赔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按照用人单位每工作满一年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员工超过六个月但不满一年,则在计算为一年的六个月后,应支付员工六个月的工资。
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中央直辖市或用人单位所在地市人民公布的上一年度劳动者平均劳动者月工资的三倍,则应按劳动者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支付遣散费标准, 遣散费的最长支付期限不得超过12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前12个月内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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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有雇佣关系,服务年限的计算是相同的 户籍和单位所在地在同一省、不同地区,对服务年限的确定没有影响 劳动者必须明确“买断服务年限”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成立的,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制度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第72条)。
可以看出,企业必须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缴纳保险费。 如果企业终止与员工的劳动关系,即使员工不能迅速重新就业,仍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待遇,不存在员工离职无人管的问题, 所以没有必要“买断服务年限”。但仍有一些国有企业无视国家政策法规的明文禁止,在调动富余人员时甚至采取“买断资历”的做法。
针对这一现象,为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国家有关部门在制定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时,严禁企业采取“买断资历”的方式将职工推向社会。 1999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了《关于贯彻落实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和加强社会保险缴费征收两项规定的通知》,其中规定:“任何单位都不得以'买断服务年限'的形式解除职工的社会保险关系。
1999年,国家经贸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的《关于国有小企业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也强调:“为保证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当事人在申请前应征求职工对职工安置方案和方案的意见。 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社会保险费征收缴纳暂行条例》、《失业保险条例》等一系列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我国基本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 “买断资历”一词应该从历史舞台上撤出,“买断资历”这样的事情不应该发生在现实生活中。
如今,“买断工龄”是国家政策法规明令禁止的,如果仍有企业以“买断工龄”的形式终止与员工的劳动关系,表明企业未依法为其员工缴纳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员工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 行政主管部门也应当依法对企业进行制止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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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否。 只有当员工违反合同时,企业才能终止与员工的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试用期内,证明不符合用工要求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家属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用人单位完成工作任务,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不予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
许多知名律师认为,法律不禁止的是许可。 正如在公共场所安装监控摄像头不侵犯隐私一样,在办公电脑上部署监控软件也越来越成为一种管理规范。 办公电脑的所有权归公司所有,公司为员工上班支付相应的工资,理论上公司有权监控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信息交流。 >>>More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达成协议的;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