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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法》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维权的重要证据。
2、《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缓冲期为一个月,之后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由劳动者承担不利后果。
3、在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期间,应注意收集能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和工作期限已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据,这样才能处于有利地位。
4、如您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不意味着您没有建立劳动关系,可以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辞职)。
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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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双倍工资。 优点是可以拿到双倍的工资,缺点是你和用人单位的雇佣关系不能直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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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是宽限期,公司不能和你签订合同,用人单位和雇员都没有利益关系。 但是,如果你在一个月后不到一年没有签订合同,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你双倍的工资; 如果一年后仍未签订合同,将视为签订无限期劳动合同,公司不能随意解雇您。 当然,你没有合同,所以如果你愿意,你可以随时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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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法》规定,工资是劳动合同的基本条款,不低于平均工资的,不明确,可以与公司重新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劳动报酬,也可以请求劳动行政部门介入调解,如发生劳动报酬纠纷, 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连续签订两份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第三次续签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限期劳动合同,除非劳动者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劳动报酬属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劳动合同的基本工资只是在续签时才减少,则取决于基本工资是否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以及后续的每月实际工资和报酬是否比前一次减少,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到期的,除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外,用人单位在续签劳动合同时应当维持或者改善劳动条件,否则用人单位在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给予经济补偿。
4、本情形为劳动合同变更,双方约定,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否则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赔偿。
5、合同期满后未续约,继续在原单位工作的,视为双方继续按照原劳动合同条件履行合同,可要求公司续签书面劳动合同,否则员工可不签订书面合同要求加倍工资, 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给予经济补偿或者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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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问题更难回答,因为新的劳动法是在2008年才实施的。 根据新《劳动法》的有关规定:(1)双方因解除劳动合同而获得的补偿金为工作年限n+1个月的工资。
20+1>12;因此,他们根据 12 个月获得补偿。 张某的工资8000元,总和8000*12;而李某的工资是当地工资的3倍,所以李某是:3000*3*12;
2)计算的依据是:
第四十七条 按照劳动者在单位工作年限和满一年一个月的工资,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半个月的,给予劳动者半个月工资。
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中央直辖市或用人单位所在地市人民公布的上一年度劳动者平均劳动者月工资的三倍,则应按劳动者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支付遣散费标准, 遣散费的最长支付期限不得超过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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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劳动合同因原公司注销而终止。
2.新公司应在原公司注销之日起一个月内与您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支付双倍工资。
3.正常辞职没有解除补偿,如果想获得补偿,可以选择以下原因之一要求解除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工作条件的;
(二)未足额及时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缴纳劳动者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4.解雇补偿金按职工工作年限支付,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半年以上不满一年的,半年以下支付半个月工资。
就您而言,服务年限应包括在原公司的服务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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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能够证明用人单位以解雇雇员为目的而注销雇员的注册,而公司的其他情况没有改变,则属于规避法律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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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按照正常的辞职程序辞职,公司不应该扣除你的任何工资,所有工资都会发给你,如果你紧急要辞职,你必须扣除一点点,但不会扣除太多,我们的工人是受法律保护的,如果你感到不满意, 你可以去劳动局告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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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又是涮涮锅了。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在劳动关系成立后30日内签订,30日内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双倍工资,自劳动关系成立之日起缴纳社会保障金。
建议您花一个小时阅读《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这样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在哪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只有这样才能更全面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受益终生。
下面我给大家介绍一下《劳动合同法》的几条规定。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关系成立,同时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受雇前订立劳动合同的,自受雇之日起成立劳动关系。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有下列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工作人员的姓名、住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休息和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工作条件和职业危害保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除前款规定的必要条款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密、补充保险、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超过三个月但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 三年以上的固定期限、无限期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雇主和同一雇员只能就试用期达成一致一次。
劳动合同是为了完成某项工作任务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足三个月的,不得规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雇佣合同的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不设立试用期,该期限为劳动合同的期限。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自受雇之日起一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月工资的二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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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律师 徐律师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应当持有劳动合同。
首先,您需要证明与公司的雇佣关系。 你可以用你的工资卡、工资单、工作卡等来证明。
其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没有支付你的养老保险,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养老金,并通过仲裁退回合同。 我不会向你索要赔偿或任何东西。 您也可以以此为借口,迫使公司退回合同。
最后,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显然,您的雇佣合同履行地点就是您的办公室所在地。 只要你出示证据,当地仲裁就会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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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需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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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没有保险是违法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没有赔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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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雇佣合同是如何签署的? 老板说的那件事,是不是需要在劳动合同里补偿? 或者你们是否签订了相应的补充协议? 还是提供适当培训的公司? 需要你赔偿吗?
如果没有,你不需要补偿,只要你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申请,就可以办理相关手续,一个月后离开,不管老板是否同意,如果老板强行阻止你。 您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1、员工正常辞职有两种方式:
第一,依照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经用人单位同意,应当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 但是,雇主不承担经济补偿责任;
二是依照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无需提前30日解除或者经批准,当事人可以立即离职。 此外,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遣散费。
2、因此,建议您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如:未签订劳动合同、未按照国家规定安排工作时间、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恶意扣减员工工资等; 不分青红皂白地处以罚款,不支付加班工资,向员工收取押金,不按时为员工建立国家法定社会保险。
3、如果你已经提交了辞职信,单位不批准,你现在要做的是(如果你还没有直接写,就从第二步开始):
首先,想办法尽快拿回你之前提交的辞职信,我不知道你在辞职信里写了什么,但你辞职的原因很重要,如果写不好,就算是仲裁也会对你不利,更何况会失去既得利益。
二、写新的《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主要内容有:(首先说明上述任一或两个辞职理由),建议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关系,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足额支付拖欠的工资;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47条的规定支付遣散费和拖欠工资,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及时办理离职手续。
三是《通知书》必须由单位签字,不签字就以**信函或快递方式送达,以保证通知书送达的证据不留。 你已经准备好了。
4、用人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履行职责,未支付相关费用和工资的,可直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无需律师),通过劳动仲裁出具的裁决向单位要求赔偿,不支付赔偿金的, 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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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辞职时间。
《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可以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当然,如果双方协商,公司同意您不会提前 30 天通知。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