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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支机构可以单独作为被告,这是基于明确的法律依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8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提起诉讼。
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提起诉讼。 第五十二条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依法设立,具有一定组织结构和财产,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一)依法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 (二)依法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合伙企业; (三)依法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 (四)依法设立的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五)依法设立并取得营业执照的法人分支机构; (六)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依法设立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七)依法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乡镇企业、街道企业; (八)其他符合本条规定要求的组织。
可以看出,依法设立并持有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都可以是被告或原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当事人。
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提起诉讼。 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其他组织是指依法成立,具有一定组织结构和资产,但不具有法人地位的组织,包括:
(一)依法登记、许可的独资企业;(二)依法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合伙企业; (三)依法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五)依法设立并取得许可的法人分支机构;(六)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依法设立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七)依法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乡镇企业、街道企业; (八)其他符合本条规定要求的组织。 第五十三条 法人不是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依法设立分支机构但未取得营业执照的,由设立分支机构的法人为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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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支机构取得营业执照的,可以成为劳动争议案件的被告; 如果您没有营业执照,则不能成为劳动争议案件的被告。
《最高人民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二条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是指依法设立,具有一定组织结构和资产,但不具有法人地位的组织,包括:
(五)依法设立并取得营业执照的法人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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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都是劳动争议案件的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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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起诉公司,公司是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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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支机构与员工之间发生劳动争议的,分公司可以成为劳动争议的主体,发生劳动争议的,员工可以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本地区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当事人双方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十四条 【法人分支机构及其责任】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 也可以由分公司管理的财产先承担,不足的,由法人承担。
1.如何处理事实劳动关系主体之间的纠纷。
根据原劳动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受理劳动争议的批复》(老班发1994年第96号)第4项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按照《条例》第二条的精神受理事实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
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应首先督促当事人按照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续签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同时,要根据具体情况,区分双方在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过程中各自的责任。 在此基础上,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以妥善处理劳动合同和争议的具体情况以及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责任范围。 当事人拒绝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
2、与劳动争议有关的问题。
劳动争议的主体必须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用人单位必须是法人或者有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并应当指定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用人单位主体为独资企业或者不具备用人单位资质的组织、自然人的,当事人成为当事人时,如何列举仲裁或裁判中难以把握的问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意见》第一条分别规定了个体合伙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的用人单位与借用他人营业执照的用人单位之间劳动争议当事人的认定,特别是: 明确规定“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借用他人营业执照经营的,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和出借营业执照的用人单位列为共同当事人”,以解决当事人不明确时的劳动争议。难以把握、难以实施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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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劳动争议仲裁中无需出庭。 如果公司是申请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出庭,可以委托律师或公司其他人员出庭,但需要向仲裁委员会提供授权委托书。 如果没有人代表公司出庭,将被视为放弃仲裁请求。
如果公司是被告,没有人代表公司出庭,仲裁委员会将缺席审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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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劳动合同是与分公司签订的,劳动争议的主体是分公司,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合法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分公司未取得营业执照的,分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可以被劳动部门或者人民法院认定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可以设立分支机构。 设立分公司,需要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册,或取得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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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不可以。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劳动者应当依法办理劳动仲裁手续。 劳动者对仲裁结果不服的,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但是,并非所有因履行劳动合同而产生的纠纷都必须经过协商并预先安排劳动仲裁。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工资借据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中的其他纠纷的,应当视为拖欠劳动报酬纠纷,作为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换言之,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报酬并向劳动者出具借条的,劳动者根据借据要求支付工资的,劳动者有权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无需经过仲裁前程序,即使争议属于劳动争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耐力法》第82条和第8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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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生劳动争议时,诉讼其实是不得已而为之,如果可以通过谈判解决,最好是谈判处理。
劳资纠纷的原因不仅仅是工资、裁员和辞职的问题。
的确,有些公司由于某种原因拖欠工资。 有的企业只是拖欠工资一段时间,最多十天半个月就发了,这种情况一般不会发生劳资纠纷,但如果拖欠工资三五个月,这有点拖欠工资的恶意问题,这种劳资纠纷不大, 它不小。如果工人想通过合法手段拿回工资,首先就是和公司就工资问题进行谈判,如果还是不发,那么可以先打工作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让他们协商帮忙支付工资,如果谈判失败, 然后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只有劳动仲裁不成功后,再去法院起诉这条愚蠢的链路。
如果没有恶意解雇或裁员,也没有赔偿,劳动部门会先去劳动部门仲裁,然后,如果仲裁不能解决问题,那就去法院提起诉讼。 其实在劳动部门,有律师协助劳动者,劳动诉讼通常都是免费的,所以先走劳动仲裁程序,再使用诉讼手段,是一个比较合理的流程。 当然,直接起诉也不是不可能,如果你觉得起诉可以快速解决问题,你可以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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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遇劳动争议,可直接向公司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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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一般适用劳动仲裁,而不是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