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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在事故中受伤或者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其所属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之日起30日内, 向参与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不申请的,职工或者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一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而发生事故受伤。 2.
在工作时间之前或之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工作或收尾工作时因事故受伤。 3.因履行工作职责而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发生的意外伤害,例如暴力。
4.患有职业病。 5.
在外出出差期间,因工作原因受伤或事故下落不明。 第6条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渡轮或火车事故时受伤,而这些事故不是他或她的主要责任。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或者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其所属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之日起30日内, 向协调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遇特殊情况,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申请期限。 用人单位未依照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工会组织,可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之日起一年内, 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协调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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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报告:
只有当雇主在工伤保险机构为劳动者购买了工伤保险时,才可以使用此程序。 用人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15日内或者职业病诊断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报送工伤报告。
2、工伤认定:
一般工伤由社会保险机构调查,确定是否属于工伤,是第一步。 但是,如果用人单位书面同意属于工伤,并且没有工伤保险,则不得办理此手续。
工伤认定要注意两次:用人单位自工伤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未提出工伤认定的,工伤受害人必须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 经社保机关调查认定后,应当书面通知单位和受伤人员。
3. 工伤的认定
工伤鉴定是指劳动者在医疗治学期满或者医疗期满后,根据工伤认定(即经过工伤认定程序后)对伤残程度进行评价的行为。
4. 工伤赔偿谈判
工伤鉴定后,可按鉴定标准计算赔偿金额。 单位已投保工伤保险的,由全国工伤保险机构按标准直接发放工伤保险待遇。 如果他们没有投保(特别是在工伤保险机构),他们将与雇主协商,按照标准解决问题。
5、劳动仲裁:
与用人单位协商无法解决争议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仲裁规定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仲裁程序。
6. 法庭聆讯:
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审法院申诉。
7、执行:仲裁或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未支付赔偿费的,可以按照生效的法律文书向法院执行局提出执行申请,由法院执行。
特别是工伤受害人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认定工伤时不配合工伤受害人的,工伤受害人应当先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提出仲裁申请,并提交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等证据, 工资收入证明、用人单位出具的就业证明、工作服等,可以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是申请工伤认定的前提条件之一。
此外,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赔偿标准因地而异,同级伤残领取的赔偿金额也与该人工资和当地员工上一年度的平均月薪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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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待遇如下:工伤(未达致残)造成一般伤害的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用、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贴、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工资、交通、食宿、交通费; 伤残补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用、住院期间的伙食补贴、生活护理费、工伤工资、交通住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贴; 死亡赔偿项目主要包括丧葬津贴、一次性补贴、受抚养亲属抚恤金等。
因此,职工因工受伤的,应当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和伤残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要求赔偿。 根据现行《工伤保险条例》,从工伤发生到领取工伤保险待遇,职工一般要经过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索赔三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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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工伤认定;
2、如确定为工伤,可享受停工期间的医疗费、食宿费、护理费、工资等工伤福利。
3、根据受伤情况,看是否继续做伤残评估;
4、经鉴定伤残,经鉴定伤残程度,可享受“三次一次性”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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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后,您应该注意这些赔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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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工伤保险申请流程:
1、用人单位应当在工伤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工伤鉴定完成后,可按鉴定标准计算赔偿金额;
3. 与用人单位未达成协议的,可以提起仲裁程序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4、仲裁或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应开始赔偿金额。
工伤赔偿申索须知:
1、需要明确工伤单位的名称和地址:在不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是工伤保险待遇的承担人,参加工伤保险的,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还应承担部分工伤保险待遇;
2、劳动关系存在应当寻求证据证明:劳动关系证明是申请认定工伤的前提条件,没有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不能进行工伤认定,可以证明; 劳动关系证据主要包括劳动合同、工作许可证、就业许可证、工资单等;
3、明确单位是否申请了工伤认定:无论是否参加工伤认定,工伤认定都是处理工伤认定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认定工伤的,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可以在工伤发生后一年内提出申请。
4、在与单位协商前,根据伤残等级和计算标准明确工伤赔偿金额:协商解决多发生在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如果选择协商解决问题,应咨询医学专家、律师等,如果条件允许,最好有律师出面协商工伤赔偿事宜并签署一份赔偿协议。那些因经济条件而无法聘请律师的人可以在军队中寻求法律援助。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及工作场所发生事故受伤的;
2)在工作时间前或下班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工作或收尾工作时发生事故受伤的;
3)在工作时间内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而遭受暴力或其他事故伤害的;
4)患有职业病;
(五)外出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受伤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交通事故或者涉及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列车等非主要责任的事故中受伤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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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后,您应该注意这些赔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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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疗费用。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三款规定,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工伤保险药品清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要求的,从工伤保险**中支付。
2)住院餐补助。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四款的规定,由各工伤保险协调区人民群众规定**。
3)交通费、食宿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四款的规定,由各工伤保险协调区人民群众规定**。
4) **** 费用。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规定,根据当地规定,****由经办机构组织的专家进行考核,并从工伤保险中支付。
5)辅助器具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轮椅等辅助器具的安装,应当根据生活或者就业需要,按照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配额标准执行,并经劳动能力考核委员会确认。
6)带薪休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停工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 停薪假的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害严重或者情节特殊的,经设区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7)护理费用。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被认定为残疾人,需要护理,完全不能自理的,应当领取上一年度劳动者平均月工资的50%; 他们中的大多数人无法照顾自己,将计划上一年员工平均月薪的40%; 有的无法自理,上年度员工平均月薪的30%会协调。
8) 伤残津贴按伤残程度发放。
9) 伤残津贴应根据伤残程度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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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后,您应该注意这些赔偿项目!
这个问题比较宽泛,涉及赔偿的范围、程序、主体等方面。 首先,我们来谈谈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医疗费、住院餐费补贴、交通费、食宿费、辅助器具费、停工期间的工资、停工期间的护理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 如果发生与工作有关的死亡,它还包括受抚养亲属的养老金。 >>>More
工伤的后续费用由谁承担? 如果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发生工伤,停职后仍需继续劳动,劳动关系终止后,该费用由谁承担? 在用工期间,劳动者因工伤或工伤发生的医疗费用,应当从工伤保险**中支付,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因过错给劳动者造成经济损失的,一切费用由用人单位依法承担。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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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青年,他们的教育背景、家庭背景和社会背景造就了他们的性格特征,他们性格张扬,敢于表达自己; 他们精力充沛,非常善解人意。 然而,他们缺乏理想和信念,有强烈的功利主义欲望,过度利己主义,追求个性,无视责任,鄙视义务,拥有完整的自我-......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