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标准、工伤赔偿标准

发布于 社会 2024-03-21
13个回答
  1. 匿名用户2024-01-26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是指因公受伤的职工和因公死亡的职工亲属依法享有的赔偿项目和标准。 可分为一次性伤残津贴和伤残津贴两部分,按薪金月数和薪金比例按伤残程度计算。

  2. 匿名用户2024-01-25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是工伤,应先申请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鉴定,然后按照工伤保险规定要求用人单位赔偿。 补偿范围包括医疗、一次性伤残津贴、住院餐补助、辅助器具、就医期间原工资福利、生活护理费等。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的规定进行赔偿。

    用人单位未依法赔偿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3. 匿名用户2024-01-24

    除了工伤医疗费、住院伙食费、误工费外,还有伤残补助金。

    伤残赔偿是以工作能力的鉴定为依据的,因此建议在人员出院且伤势基本稳定后再进行鉴定。 您可以选择双方自愿协商解决此事并进行司法鉴定(按照劳动能力鉴定标准),也可以按照正规渠道到劳动局确定工伤和劳动能力鉴定,然后进行赔偿。

  4. 匿名用户2024-01-23

    一般工伤。 具体赔偿项目和标准。

    1)医疗费用。

    1、要求:**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清单、工伤保险药品清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款。 3、注意事项: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无需前往已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

    2)住院餐补助。

    1、标准:单位出差伙食补贴标准70。 二、任职要求:

    住院期间。 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第四款 4

    单位没有出差伙食补贴标准的,参照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3)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本单位员工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二、任职要求:

    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受伤员工在总体规划区域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第4款。

    4) **** 费用。

    1、标准:**工伤费用应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要求。 2、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第六款。 3、备注:根据当地法规,****需由经办机构组织的专家进行鉴定。

    5)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配额标准。 二、任职要求:

    因日常生活或就业需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

    6)带薪休假。

    1、标准:原工资福利不变,按单位按月发放。 二、任职要求:

    停薪留职的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害严重或者情节特殊的,经设区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停薪停工期满仍需**的,应当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三、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 4、注:中止期限根据各地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和中止期间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科室和程序应符合当地规定。

    7)护理费用。

    1、标准:(1)停工期间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二)经残疾评估后需要护理,完全不能自理的,应为上年度员工平均月薪的50; 他们中的大多数人无法照顾自己,协调了上一年员工平均月薪的40; 有的自理不了,统筹上年员工月平均工资的30%; 二、任职要求:

    生活护理津贴由劳动能力考核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领取。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第3款、第32条。

  5. 匿名用户2024-01-22

    法律分析:工伤赔偿标准:按上年度整体规划区员工月平均工资的%或30%作为自理残疾支付; 丧葬补贴为上年全区员工平均月工资的6个月; 一次性工伤死亡津贴标准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其他。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为工伤: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及工作场所发生事故受伤的;

    2)在工作时间前或下班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工作或收尾工作时发生事故受伤的;

    3)因履行工作职责,在工作时间及工作场所遭受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有职业病;

    5) 外出工作时因事故受伤或下落不明;

    (六)在交通事故或者涉及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列车等非主要责任的事故中受伤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伤事故或者患职业病的,应当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员工因工受伤,应当到已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遇紧急情况可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进行急救。

    **工伤所需费用悄悄泄露,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工伤保险药品、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中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因工伤住院伙食补助,以及工伤职工在协调区外就医所需的交通、住宿、住宿费,由工伤保险支付,具体支付标准由协调区人员规定。

    工伤职工无权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办理。

    工伤职工到已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的,符合要求的,从工伤保险**中支付。

  6. 匿名用户2024-01-21

    法律分析:按上年度整体规划区员工月平均工资的%或30%作为生活照顾费支付,按自理困难程度支付; 丧葬补贴为上年全区员工平均月工资的6个月; 渣桥死亡一次性补贴是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该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为基础。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中支付: (一)医疗费、工伤费用 (二)院内伙食补助 (三)规划区外就医交通、住宿费 (四)残疾人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 (五)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无力自理者的生活护理费 (6)1至4级残疾职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每月伤残津贴 (七)劳动合同解除或者解除时,享受一次性医疗补助 (八)因工死亡的, 丧葬补助金、受抚养亲属抚恤金及工故补助金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支付:(一)工伤期间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残疾劳动者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劳动合同解除或者解除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贴。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用人单位应当缴纳工伤保险金。 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应当从工伤保险**中预付。

    从工伤保险**中预先支付的工伤保险金,由用人单位报销。 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代理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7. 匿名用户2024-01-20

    您好,由于手指受伤程度未知,个人无法判断是否属于残疾范围。 您可以在网上查阅《职工工伤和职业病残疾程度鉴定》(GB T16180-1996),这是确定残疾等级的国家标准,并自行参考。 但要想鉴定,还是要去找专业机构去做。

    等级考核完成后,可按等级计算补偿金额。 残疾程度的赔偿金额只是应支付的赔偿的一部分,雇主还必须承担医疗费用、误工费用、护理费用和交通费用等多项费用。 鉴于您提供的信息太少,仅提供上述回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6) 远端指间关节或除拇指以外的任何手指功能丧失;

    10)除拇趾外,其余3、4根远端手指缺失;

    11) 除拇趾外,任何脚趾的远端节段缺失;

    1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

    15)单手或双手慢性放射性损伤及其程度;

  8. 匿名用户2024-01-19

    工伤处理(工伤保险)的五步流程图:

  9. 匿名用户2024-01-18

    1、首先要求公司到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工伤鉴定,然后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等级鉴定; 如果公司不配合,可以自行申报工伤鉴定。 但是,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则需要办理劳动关系确认手续。

    2、认定工伤后,需要做好劳动能力鉴定,根据工伤鉴定结果需要相应的工伤赔偿金,单位已购买工伤保险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支付工伤赔偿金,单位未购买工伤保险的, 单位按工伤保险标准缴纳;工伤赔偿根据事故发生地、个人年龄、工资、工伤时间、解除劳动关系的时间而有所不同。

    详情可联系律师咨询,委托律师办理,符合条件的可以先办理,再收取费用。

  10. 匿名用户2024-01-17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企业按劳动关系进行赔偿。 法律规定的主要赔偿项目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费、交通费、护理费、护理人员损失工作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损失工作费、伤残补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受抚养人生活费,以及因护理和延续而实际发生的必要费用、护理费、随访费。

  11. 匿名用户2024-01-16

    1、未签订劳动合同不影响赔偿,但需要找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存在。 例如:工作服、考勤卡、工资单、两名证人。

    2、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赔偿。

    3.私营公司必须具有营业执照,并且是实体组织。

    4、建议先到劳动局相关部门进行工伤鉴定,然后根据工伤状况做伤残鉴定。

  12. 匿名用户2024-01-15

    您好,对于您描述的问题,律师回答如下:

    首先,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程度后,作为确认赔偿的依据。 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二是索赔的主要范围包括享受工伤医疗、一次性伤残补助、住院餐补助、辅助器具、就医期间原工资福利、生活护理费等。

    三是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的规定进行赔偿。

    第四,协商不成的,携带相关材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 祝福!

  13. 匿名用户2024-01-14

    只有在有发票的情况下才能报销。 工伤保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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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回答2024-03-21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公死亡的,其近亲属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领取丧葬补助金、受抚养亲属抚恤金和工伤保险**一次性工伤死亡补助金: >>>More

7个回答2024-03-21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工伤和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不一样。 工伤赔偿以《劳动合同法》和《工伤保险条例》为依据,交通事故赔偿以相关民法为依据。

4个回答2024-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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