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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伤属于自诉,公安局除有其他诉因外,不应予处理。 也许他们缺钱花,所以你请人通融。 在制定计划之前,先了解行动的原因是什么。 因为如果有其他作用原因,可能会很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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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描述,对方只是受了轻伤,情况并不严重。 并且已经与对方达成了谅解。 虽然公安立案,但不一定启动司法程序(也提请检察机关起诉),而且我不认为你的情况已经到了“有期徒刑”的程度,也就是有期徒刑的程度。
所以别担心。
至于“寻衅滋事罪”,则要求达到“情节严重”、“情节恶劣”的程度,而你所描述的情节没有达到刑法规定的程度。
如果真的是以“寻衅滋事”为由立案,那只是一个案子,整个程序才刚刚开始,公安机关的主张是站不住脚的,可以请律师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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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你提到的,挑衅者是对方,你不构成寻衅滋事罪。 既然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侦查,就要聘请具有刑事专业素质的律师进行有效的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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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问题希望大家能先咨询当地律师,故意伤害致轻伤属于轻微刑事案件,一般以民事调解为主,赔偿受害人并取得受害人后一般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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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对取保候审申请作出决定的机关,应当自同意之日起七日以内予以答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一定数额保证金的理由,保证人一般为被取保候审人的亲属或者在被保函地有住房或者有固定工作的朋友, 保证金起始金额为1000元,对经济犯罪、侵害财产罪或者其他造成财产损失的犯罪,按案件涉案金额或直接财产损失金额的1至3倍确定保证金数额;对于其他刑事犯罪,保证金数额的标准可以根据案件情况确定在2000元以上5万元人民币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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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取保候审时,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即可,但要看侦查机关是否批准。 没有设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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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来做酱油的,但我忘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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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想要退款或双倍退款。 你要提前付款! 也是必须的,提前付款!
然后,您有权向制造商或销售商索赔。
建议:友好洽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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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没有事先通知买方你是垄断者,那么你需要对责任负责(销售、质量),合同是相对的。 如果质量一开始就不合格,那么。 在您补偿买家后,您可以追究卖家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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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责任,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商议将部分款项退还给他人。
一楼讲的是普通的销售合同,但我觉得合同的履行是有时间限制的,不是普通的所有权转让合同,只有定金才有双倍返还的责任。 违约金的关键是赔偿他人的损失,具体金额视情况而定。
总之,建议LZ还是一个不错的......和平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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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导致事故发生,否则一般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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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支持这两种观点的主要原因是合同的相对性问题,即排除第三方的原因。
房东需要在1年内履行合同义务,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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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A的母亲承担赔偿责任,幼儿园给予适当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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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 1,您不承担法律责任,因为您已经承担了提前通知的义务。 内部危险有明确说明,所以请不要闯入。
案例2:如果这个事实被拍到在你汽车的监控视频中,可以作为无罪辩护的证据。 如果老人用暴力恐吓让你赔钱,而且有证据证明,你的监控视频还能被录下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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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就具体情况而言,没有问题。 没有法律责任。
第二种,本来就是无辜的,就算真的触动了,也只是一定的民事责任。 在高速公路上撞人就更不成问题了。 另一方可能犯有欺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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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案例 1 中,您有理由进行自卫,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在案例2中,如果你能提供视频,你可以证明你的清白,或者你可以反诉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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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笔者认为,一般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应按照过错归属原则由双方承担部分。
原因:1.您负有部分责任。 这是因为你在演员练习某种有害动作时给他打电话,会对他的心理造成不可避免的干扰或影响,导致演员因心智不清、动作不充分而受伤,行为与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而且你也是一名表演者,所以你更清楚当你不能在突然状态下打电话时,它会如何影响正在练习危险动作的演员。 因此,从民事责任理论来分析你的行为,你要承担一定的过错责任。
2、行为人负有一定的责任。 原因很简单,就是他自己是职业演员,应该具备必要的抗干扰能力,而他自己的心理素质也不是特别强,所以他要承担一点责任,但这个责任是次要的,最主要的是你自己。
所以,按照这个原则,你们应该承担主要责任,行动者应该次要负责,你们两个人可以据此协商承担费用。 协商不成的,必要时通过人民调解或民事诉讼解决。 我个人倾向于更贵,我们两个人好好谈判会更好。
2、事故不能视为事故。
所谓意外事故,是指由不可避免或不可抗拒的原因引起的事件,不能归因于人为因素,称为意外事件。 正如你所说,很明显,这一事件不是不可避免或不可抗拒的因素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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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意外,不负责任,但可以赔偿,两者协调。
问题1:如果您不续租,而甲继续自行支付租金,则视为代付租金,因为房东没有提出异议,因此您与房东的租赁合同有效。 但是,此时(即3个月后),租赁期限是无限期的,双方可以随时终止租赁合同。 >>>More
一、双方未离婚的,双方可以约定婚前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应当为共同所有、单独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部分单独拥有,但协议必须以书面形式,且该协议的效力大于法律规定的效力。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依据《婚姻法》第一条。 >>>More
1.关于张的行为特征。
在开始偷窃王某保险箱的过程中,张某实施了杀害王某的行为,因为犯罪行为被曝光,而张某的目的是为了获取财物,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的规定,他的杀人行为是在盗窃过程中实施的"拒捕"对被害人使用暴力的,应当认定为抢劫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张某的行为是抢劫致人死亡,抢劫罪的情节加重,应当将法定刑罚提高到上级。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