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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从法律到司法解释中关于“合同履行地”的规定比较明确,但对于如何确定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履行地,却没有具体的明确规定。 这就是分析的用武之地。 实际上,根据履行地特征的规则来确定建筑工程设计合同的履行地点并不难。
首先,建筑工程设计合同是建筑工程合同的一种,属于加工合同的范围。 根据1989年8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加工合同履行地的函》([1989]法经字第22号和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关于如何确定加工合同履行地的答复)的规定,11月23日, 加工合同的履行地应当是加工承包人所在地,因此,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履行地应当是承包人(即设计单位)所在地。
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条的规定,处理合同的履行地为履行地,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建筑工程设计合同的“处理行为”是绘制和张贴图纸的行为,该行为的履行地点应当是特征履行的地点。 众所周知,绘图、张贴所需的人力物力都离不开设计单位的营业场所,所以其特点得到满足的地方就是设计单位的所在地。
因此,在合同中没有单独约定履行地的,履行地应当是设计单位的所在地。
第三,《合同法》第62条第(3)款明确规定:“履约地不明确,支付币款的,应当在收款方所在地履行; 交付不动产的,应当在不动产所在地进行; 其他标的物应当在履行义务的一方所在地履行。 “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中,债务人交付的既不是金钱也不是不动产,而是建设工程设计图纸,属于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三)项规定的”其他标的物”。
因此,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履行地是有义务交付建设工程设计图纸的当事人所在地,即设计单位所在地。
因合同纠纷引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所谓“合同履行地”,通常是指“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地”,即偿付义务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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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所在地也是履行合同的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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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买卖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交货地的,约定的交货地为合同履行地; 没有约定的,按照交货方式确定合同的履行地点; 采用交货方式的,货物的交货地应当为合同履行地; 采用自提方式的,取货地为合同履行地; 按照木材、煤炭运输方式进行托运或者交货的,货物的运输地应为合同履行地。 买卖合同实际履行地与合同约定的交货地不一致的,以合同履行地为实际履行地。
2、加工合同中,加工地应为合同履行地,除非合同中约定了跟踪地。 3、除饥饿合同约定的履行地外,财产租赁合同和融资租赁合同应当是租赁标的物作为履约场所。 4.补偿合同,以接受投资方履行主要义务的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 第十八条 合同约定履行地的,约定的履行地为合同的履行地。 合同中对履约地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争议标的物为支付币种的,以收币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对于其他标的物,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对于立即结算的合同,执行交易的地点是履行合同的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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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诉讼履行地的确定方法:1、一般为实际履行地悔改地; 2、合同当事人确定履约地管辖法院时,约定; 3、约定的,争议标的物为支付币种的,以收币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对于其他标的物,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申请用释义(2020)》第十八条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的,约定的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中没有约定履行地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争议标的物为支付币种的,以收币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对于其他标的物,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对于立即结算的合同,执行交易的地点是履行合同的地点。
合同尚未实际履行,双方当事人住所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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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地确定如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的规定,约定合同履行地的,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中对履约地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争议标的物为支付币种的,以收币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对于其他标的物,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对于立即结算的合同,执行交易的地点是履行合同的地点。 合同未实际履行,双方当事人住所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的,以约定的履行地为履行地。 合同未约定履行地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争议标的物为支付币种的,则以收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对于其他标的物,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对于立即结算的合同,执行交易的地点是履行合同的地点。
1、签订合同前,要严格审查对方的资质,不信任对方,不得与来历不明或未经确认的一方签订经济合同,进行经济往来。 如果对方是个人,那么一定要核实复印保存自己的身份证件,确认自己的真实身份和能力,在收到名片时千万不要相信对方。 如果合同相对方是公司,我们可以到当地工商部门查询其工商登记信息,并当场对其公司进行检查,以确定其真实性,同时核实承包人是否得到其公司的授权。 >>>More
1.正确履行原则。
适当履行原则又称正确履行原则或充分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物和质量、数量,在适当的履行期限和履行地点内,由适当的主体充分履行合同义务的原则, 以适当的方式。《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充分履行义务。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