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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购买时贷款:固定资产 470,000 贷款:
银行存款 470,000 分期付款借款:在建 82,000 贷方:存货货物 50,000 应纳税 - 应付增值税(销项税) 10,200 应付员工薪酬 21,800 请注意,您可以按成本价使用自己的产品,但您将根据税收征税 ** 借入的税款:
固定资产 68.2万 信贷:在建项目8.2万,总价值47万+8.2万=55.2万元 2第一年折旧=55.2万*(1-4%)*5 15=176640元,第二年折旧=55.2万*(1-4%)*4 15=141312元,第三年折旧=55.2万*(1-4%)*3 15=105984元,第四年折旧=55.2万*(1-4%)*2 15=70656元,第五年折旧=55.2万*(1-4%)*1 15=35328元,首月折旧=176640 12=14720元借款:
制造费用 14720 贷方:累计折旧147203如果设备在2001年2月交付,则2003年应计折旧金额=141312*2 12+105984*10 12=11187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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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借款:470,000个在建项目 贷款:
银行存款 470,000 贷款:在建 60,200 贷款:原材料 50,000 贷款:
应交税款-应交增值税-转出进项税额 10200 借款:在建工程 21800 贷方:应付员工薪酬 21800 借款:
固定资产 552000 贷方:在建折旧 = (552000x96%) x 5 15 = 176640 2002 年应收折旧 = (552000x96%) x4 15=141312 2003 年应付折旧 = (552000x96%) x3 15=105984 2004 年应付折旧 = (552000x96%) x2 15=70656 2005 年应付折旧 = (552000x96% x1 15 = 35328 第一个月应付折旧 = 176640 12 = 14720 借方: 制造费用(或生产成本、管理费用) 14720 信用:
累计折旧年度的应计折旧 = 141312 12x2 + 105984 12x10 = 111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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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捐赠给其他单位,视为销售。
借款:营业外支出 117,000
信用:主营业务收入100,000
应交税款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17000
同时,结转借款成本:主营业务成本8万
信用:库存 80,000 件商品
2、购买免税农产品,可按13%的增值税进项税抵扣额计算。
可抵税 = 110,000 * 13% = 14,300
借: 库存95700件
应交税款 – 应付增值税(进项税) 14300
贷方:应付票据 110,000
3、建设工程中用于非应税项目的一批产品,视为销售,不确认收入,确认成本。
借款:在建 36800
信用:库存 30,000 件商品
应交税款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6800
4、运费支付可抵扣金额=20000*7%=1400
借用:原料523600
应交税款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6400
信用:银行存款 610000
5、借款:工程材料19万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2300
贷方:应付票据 222300
6、借款:银行存款1404000
贷方:主营业务收入 1,200,000
应纳税 – 应付增值税(销项税) 204,000
当有成本时,也要结转成本。
7、借用:委托加工材料20000余件
应交税款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400
贷方:应付账款 23400
8、医疗服务部门使用的原材料属于自用,不允许对原材料的采购征收进项税。
借款:管理费 105,300
信用:原材料 90000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5300
9、借款:应交税额-应交增值税(已缴税额)10万
信用:银行存款 100000
10、当期销项税额总额=17000+6800+204000+15300=243100
当期进项税额总额=14300+86400+32300+3400=136400
当期应纳增值税 = 243100 - 136400 = 106700
借方:应交税款 - 应付增值税(未支付的增值税转移)106700
抵免:应付税款 - 未付增值税 106700
11. 纳税。
借方:应付税款 – 未付增值税 106700
信用:银行存款 106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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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项目 = (10 + 4 + 120)*
进项 = 应纳税额 =
1.捐赠产品。
借方:营业外费用,贷方: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贷方:存货货物 82征收免税农产品。
借款:原材料11,贷:银行存款11
3.项目申请。
贷方:在建,贷方:应交税金 - 应付增值税(销项税),贷方:存货货物 44购买材料。
借款:原材料,借款:应交税费(进项税额),贷方:银行存款 615采购工程材料。
借款:工程材料 19、应纳税额——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方:应付票据 6销售产品。
借款:银行存款贷方:主营业务收入 120、应纳税额-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7加工。
借款:委托加工物料 2、进项税额、贷方:应付账款 8医疗申请。
借款:管理费用贷方:原材料 9 应纳税额-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9税。
借方:应交税款 - 应付增值税(已缴税款) 10 贷方:银行存款 1010结转增值税。
借方:应纳税额——应交增值税(销项)、(进项税额转出)贷方:应纳税额——应交增值税(进项)、(已缴税额)10、**未缴增值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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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持有至到期投资 – 成本 1,250,000(面值)。
应收利息(计入实际支付金额的利息) 59,000 贷方:银行存款 1,059,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 利息调整(差额) 2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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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时: 借款: 持有至到期投资 – 成本 1,250,000
应收利息 59000
贷方:银行存款 1,059,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 利息调整(差额) 250,000
收到购买债券时包含的利息: 借款:银行存款 59000
贷方:应收利息 59000
使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
2011年底:借款:应收利息 59,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 利息调整 41000
信用:投资收益 100,000
借款:银行存款 59000
贷方:应收利息 59000
2012年底:借款:应收利息 59,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 利息调整 45100
贷方:投资收益 104100
借款:银行存款 59000
贷方:应收利息 59000
2013年底:借款:应收利息 59,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 利息调整 49610
信用:投资收益 108610
借款:银行存款 59000
贷方:应收利息 59000
2014年底:借款:应收利息 59,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 利息调整 54571
信用:投资收益113571
借款:银行存款 59000
贷方:应收利息 59000
2015年底:借款:应收利息 59,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 利息调整 59719
信用:投资收益118719
借款:银行存款 59000
贷方:应收利息 59000
本金回收:借款:银行存款 1,250,000
信用:持有至到期投资 – 成本 1,2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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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是否特别要求购买分录、计息分录或到期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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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亲吻,你能详细描述一下你的问题吗?
亲吻,你能详细描述一下你的问题吗?
回答这个问题。
1.借款:银行取款 15002 贷方:手头现金 30003:原材料 6270000
还有别的吗? 而且。
手写版本很好。
我想看看格式。
好。 就是这样? 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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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21日,收到的款项有一半存入了公司的投资账户。
你是2010年6月30日,你还有多少股,大声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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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公司将减半****,此时只剩下2000股; 3月24日,被投资公司将赠送股份,公司按照剩余2000股的基数只能获得6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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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公允价值为12000元,2010年卖出**的一半,剩余为2600股,价格为8元,即2600*8=20800元,月度分录确认收益为20800-12000=8800元,即交易金融资产账面余额调整为20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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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1200股也是交易金融资产,后期也可以盈利,所以应该除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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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借款:交易融资物业-成本20,000
投资收益 100
信用:银行存款 20100
2、借款:交易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4000 借款:公允价值变动损益4000
3.不做会计处理,注册以备日后参考。
4、借款:银行存款16000
贷方:交易金融资产 - 成本 10,000
2000年公允价值变动
投资收益 4000
借款:2000年公允坐期可变损益
贷方:2000年投资收益
5、持有2000+600=2600股,其中2000股为初始购买的一半,600股为1200股,剩余一半为出售1200股,**每股价格为8元,公允价值为2600x8=20800元,原账面价值为10000+2000=12000。 公允价值变动:20,800-12,000=8,800元,借款:交易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8,800 贷方: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8,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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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必须知道你卖的是包括免费股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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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会计学院的张先生将为您解答。
这是一个中级会计,我对此了解不多,对不起。
请随时向会计学院的所有老师询问我的昵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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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特别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的计算应与资产支出挂钩。
一般借款的借款费用的资本汇回金额。
答:应与资产支出挂钩,与具体借款无关专项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按累计资产和支出加权平均数计算,专项借款利息资本化额=专项借款资本化期利息总额、未使用借款金额、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临时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c.一般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应当按照借款本金和资本化率、一般借款利息支出资本化金额、累计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和占用一般借款资本化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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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可以在资本化期间资本化; 无论专项贷款是否被占用。
属,以及占用多少,利息支出可以资本化; 利息收入中可以扣除的部分必须是资本化期间闲置资金的利息收入; 注意利息支出资本化和利息收入扣除期间的一致性。
专项借款利息支出资本化的处理是最简单的处理方式,只需要注意资本化开始的时间,注意资本化期间的利息支出和利息收入; 即使有专项贷款闲置,也不影响资本化。
只有一般借款支出部分的利息支出才能资本化。 对于一般借款,应计算资本化率。 这个资本化率本质上是加权利率。
1、收到的利息应为财务费用-利息收入,此时财务费用以红色借方,支付利息或手续费时为财务费用-利息支出或手续费,财务费用为借方费用(非红色)。 2、财务费用和管理费用销售费用 贷款属性相同,借方登记增加,贷方减少,所以在支付利息时,借方增加,不是用红色核销,而是利息收入减去财务,应该用红色记,所以总账科目将财务费用计算为利息支出+手续费+汇兑损益+利息收入(如果是红色的借方),但如果利息收入在贷方,则当利息收入大于利息支出时,财务费用在总账报表上为负是正确的3。营业外收入核算的项目包括固定资产利润、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罚款收益、固定资产所得税、固定资产所得税、固定资产处置净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