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晚,有组陕西人讲了一例,说一个人用银行卡在ATM机上取钱,没有拿卡就走了,有人来试了一下,发现可以取款,于是拿了5000,最后把卡拿走了。 嫌疑人被抓获后,陕西省第一集、公安局、律师都认为是银行卡诈骗案。 我很困惑,我怎么能作弊?
嫌疑人是否欺诈? 我怎么想偷窃或偷窃?
本段]卡欺诈 - 欺诈的一种形式。
虚构的退税信息。 荆红.
银行卡欺诈。
捏造有关卷入车祸的亲戚和朋友的信息。
虚构受害人的身份信息被泄露,被犯罪分子利用造成高额欠款,受害人被骗将钱转入指定账户,以消除不良记录。
如果虚构受害者的身份信息被冒用,银行存款的安全将受到威胁,受害者将被诱骗将存款转移到所谓的“安全账户”。
虚构主体的账户被犯罪分子用来洗钱,诱骗他将资金转入所谓的“**账户”,用于冻结资金。
虚构的信用卡透支信息。
最新方式。 一些不法分子为了欺骗持卡人的信任,将个人手机号码转接到银行客服专线,持卡人放松警惕后,回电给持卡人**,获取受害人信用卡的个人信息。 在实施此类骗局时,犯罪嫌疑人通常使用两种方法诱骗持卡人拨打他或她已经拨打电话转移的**号码:
一是将号码伪装成“求助**”,贴在银行自助服务区,人为制造ATM故障; 二是向信用卡用户发送欺诈性短信,误导持卡人回电。
另外两种诈骗手段都是以事先掌握大量个人信息为前提,嫌疑人往往会通过非法手段购买或窃取这些身份信息,然后从中任意选择一个人,并通过客服**报失信用卡情况**,如果此人恰好是银行的信用卡客户, 嫌疑人会要求银行将一张新验证的信用卡邮寄到他提供的地址,然后用该卡进行恶意透支;或犯罪嫌疑人以信用卡中心名义向持卡人发送伪造的“提醒函”、“紧急通知函”、“治安举报警告函”等银行文件,称“客户信用卡已透支消费,要求客户尽快到银行分行或邮局转账付款, 如有任何疑问,请致电信函联系**“,然后诱使持卡人披露个人信用卡的相关信息进行诈骗。
您觉得与这种银行卡欺诈犯罪的定义有何不同?
-
如果您没有,请在互联网上查找。
-
法律分析:如果一个人明知他人从事欺诈活动,并向欺诈者提供银行卡,则提供银行卡的人将构成共同犯罪,并可能作为欺诈罪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银行职工以诈骗手段挪用本单位或客户资金的,应当把握好行为人是否利用职务之便的标准,分别认定为公职贪污罪和金融诈骗罪。
行为人主要利用职务之便实施的贪污行为,应当作为公职贪污罪定罪处罚,不能仅仅因为行为人在滥用公职犯罪中使用金融诈骗手段,就以金融诈骗罪从重处罚。 反之,行为人主要以诈骗手段不利用职权或者非法占有银行或客户资金的,应当以金融诈骗罪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或者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数额特别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欺诈手段非法集资非法占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并处以罚款或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
法律分析:如果是银行欺诈,就等同于欺诈他人或机构。 如果银行是犯罪的主体,则追究行为人的责任,空检诈骗罪不构成单位犯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侵害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打架引发严重性接触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