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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定义:消费税是对消费品营业额征收的各种税种的总称。 它属于流转税的范畴。
在商品增值税普遍征收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消费税,目的是调整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二、征税范围:
1、消费税是在对商品一般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对少数消费品征收的税,主要是为了调整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2、现行消费税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香烟、酒类、鞭炮、烟花爆竹、化妆品、成品油、贵重珠宝首饰、高尔夫球及器材、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摩托车、汽车、电池、油漆和其他税项,一些税项进一步分为若干小目。
3、消费税减免范围包括:
(一)经委托加工购买或者回收的已征税烟草生产的卷烟;
2.以委托加工购买或回收的征税化妆品为原料生产的化妆品;
3、以纳税首饰、玉石购买或委托加工生产的贵重珠宝首饰、珠宝首饰、玉石;
4.经委托加工购买或回收的已征税鞭炮烟花制作的鞭炮烟花爆竹;
5、以委托加工购买或回收的征税汽车轮胎生产的汽车轮胎;
6、经委托加工购买或回收的征税摩托车生产的摩托车;
7. 使用经委托加工购买或回收的征税杆头、杆身和握把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8、经委托加工购买或回收的征税木制一次性筷子生产的一次性木制筷子;
9、实木地板由征税的实木地板购买或委托加工而成;
10、以已征税石脑油为原料购买或者委托加工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11.由购买或委托加工的征税润滑油生产的润滑油。
税法还规定,对于上述用于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对外包或委托加工回收的应税消费品缴纳的消费税,按照当期生产和使用的数量计算并从应纳消费税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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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你不是很擅长税法。
一般来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都会被列为扣除额。
在消费税方面,应注意视同销售额,以及税费计算是依据店铺的对外销售**,还是最**合格,还是一般**,还是税费构成**。
税收包括什么可以征税,什么不能征税。
可抵扣的,不叫项目,应有一定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这些消费品在上一步已经支付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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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问题太开放了,这是一个错误的命题。 消费税列举出来了,似乎与您提到的可抵扣项目有些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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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生活费不包括在内。 个人生活费是指个人的日常消费支出,如衣食住行、娱乐等。 这些费用不是生产经营活动的费用,因此不能从消费税扣除范围内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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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您好,扣除不包括“汽车”、“摩托车”、“游艇”、“高档手表”、“葡萄酒”(葡萄酒除外)、“油漆”和“电池”。
您好,扣除范围不包括“小七昌居汇车乃达”、“摩托车”、“游艇”、“高拉丹手表”、“酒”(酒除外)、“油漆”和“电池”。
你能补充一下吗,我不太明白。
零售阶段需缴纳消费税的金、银、铂、钻石,不得从购买(或委托加工回收)的珠宝玉石所缴纳的税款中扣除; 在批发环节缴纳消费税的卷烟,不得从前一生产环节缴纳的消费税中扣除; 零售业消费税的超豪华车,不得从生产环节缴纳的消费税中扣除; 盲目基金会回收的应税消费品的购买或委托加工,进而加工应缴纳麒陵税的消费品,不属于上述可以抵扣消费税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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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现行消费税的适用范围,是根据我国经济发展形势、产业政策、消费政策、人民消费水平和消费结构、国家财政需要,并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和惯例确定的。 《消费税暂行条例》共设置了烟酒酒类、化妆品、护肤品、护发产品、贵重珠宝首饰首饰、鞭炮烟花爆竹、汽油、柴油、汽车轮胎、摩托车、汽车等11个税目。
在此基础上,分为13个小目,共25项征收项目。
大致可分为五类:
第1类:特殊消费品。 这些消费品如果过度消费,会危害人类微笑者的健康、社会秩序和生态环境,如香烟、酒精、鞭炮、烟花爆竹等。
第 2 类:非生活必需品的奢侈品。 这类消费品不是生活必需品,生产原料稀有昂贵,主要有金银饰品、珠宝玉石、化妆品等。
第三类:不可再生能源产品。 这些消费品一旦消费就不可再生,例如汽油和柴油。
第四类:高端、高耗能消费品。 此类消费品,如汽车、摩托车等。
第5类:具有一定经济意义的其他消费品。 如汽车轮胎、护肤护发产品等。
GST有哪些方面?
缴纳消费税是应税消费品流通过程中应缴纳税款的环节。 根据规定,具体有四种情况:
(一)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为销售而销售(即纳税人自行生产销售)的,生产者应当在销售时纳税。
2)纳税人生产的供自己使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不纳税; 用于其他用途的,转让使用时应当征税。
3)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货人在向发货人交货时收取并缴纳税款。 委托方将应税消费品用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的连续生产,应当允许按照规定扣除已缴纳的税款。
4)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由海关在进口报关时代收。
商品及服务税包括哪些内容? 类别不多,但具体分类必须记清楚,烟酒等物品的征收方式计算不同,属于附加征税项目,上面不一一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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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消费税项目包括:1.香烟,2.酒类和酒精,3.化妆品,4.贵重珠宝和珠宝,5.鞭炮,烟花6。成品油。
7. 汽车轮胎 8.摩托车 9.汽车 10.高尔夫和高尔夫装备 10.
一、世界高端手表十大。
II. 游艇 X.
3.木制一次性筷子十根。
四、实木地板。
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第十七条 本条例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附:消费税项目和税率表。
1.抽烟。 1.香烟 (1) A类香烟 (2) B类香烟 2雪茄烟 3烟草。
2. 酒精和酒精 1白酒 2米酒 3啤酒 (1) A类啤酒 (2) B类啤酒 4其他葡萄酒 5酒精。
3.化妆品。
4.贵重珠宝和珠宝首饰。
1.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首饰。
2.其他贵重珠宝、珠宝和玉石。
5.鞭炮和烟花。
6.成品油1汽油 (1) 含铅汽油 (2) 无铅汽油 2柴油 3航空煤油4石脑油 5溶剂油 6润滑油 7燃料油。
7.汽车轮胎。
8.摩托车。
1.气瓶容量(排气量,含下肢)小于250毫升(含250毫升)。
2.钢瓶容量为250毫升或更多。
9. 汽车。
1.客车。
1)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升以下(含升)。
2)气缸容量大于升到升(含升)。
3)气缸容量大于升到升(含升)。
4)气缸容量大于升到升(含升)。
5)气缸容量大于升到升(含升)。
6)气缸容量大于升到升(含升)。
7)气缸容量大于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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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消费税的应税项目有哪些?
商品及服务税对五类产品征收:
第一类:因过度消费而会危害人体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的一些特殊消费品,如香烟、酒精、鞭炮、烟花爆竹等;
第二类:奢侈品、非必需品,如贵重珠宝、化妆品等;
第3类:高能耗和高端消费品,如汽车、摩托车等;
第4类:不可再生和替代石油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
第5类:具有一定经济意义的产品,如汽车轮胎等。
还有高尔夫球及器材、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硬木地板等。
2. 消费税的缴纳
1、生产环节: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生产者销售时应纳税。
其中,自产自用的企业连续生产不征税; 用于其他用途的,转让使用时应当征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在交付给委托方时由委托方代扣代缴。
2、进口:纳税人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在进口时按进口报关单征税。
3.批发环节:烟草在批发环节需缴纳5%的消费税。 烟草(批发)销售企业将从烟草厂购买的卷烟出售给零售单位的,则烟草(批发)销售企业应当征收5%的从价消费税。
4、零售:金银饰品消费税由零售商在零售环节缴纳。
三、消费税率的形式
消费税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比例税率; 另一种是固定税率,即单位税额。 马铃薯渣消费税税率形式的选择主要根据应税对象的情况来确定,对于一些供求基本平衡、差异不大、计量单位规范的消费品,选择简单的固定税率,如米酒、 啤酒、成品油等;对供需矛盾突出、差异大、计量单位不规范的前少数几种消费品,选取税价挂钩比例税率,如香烟、白酒、化妆品、护肤护发产品、鞭炮、汽车轮胎、贵重珠宝首饰、摩托车、汽车等。
一般情况下,一种消费品只选择一种税率,但为了更好地保持消费税基,一些应税消费品如卷烟、酒类等,实行固定税率和比例税率的双重征税。
以上就是消费税项目的整理有哪些相关知识,相信看完之后,大家都会有自己的看法,对于有些商品我们不需要征收消费税,但有些需要征收,主要是看产品的相关性质。
4.在下列项目中,可以按照应税消费品寄售加工的规定征收消费税: (b.)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和主要材料,委托方垫付部分辅助材料并收取加工费。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