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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对此有相应规定:
第六条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的项目,是指纳税人取得的所得的有关成本、费用和损失。 下列项目按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扣除:
(一)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入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发生金额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得高于同类金融机构允许扣除的额度。
2)纳税人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按应税工资扣除。应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报财政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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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贷款利息税前扣除标准的批复》(国税函〔2003〕1114号)的规定,纳税人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计算金额的,允许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按同类型金融机构的同种贷款利率计算。因此,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基准利率和浮动利率标准向非金融机构支付的贷款利息,可以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此外,投资公司收取的利率不一定高于银行收取的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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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间借款利息不超过银行同期利率的4倍,可在税前扣除。 但是,必须提供正式发票。
扩展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对此有相应规定:
第六条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的项目,是指纳税人取得的所得的有关成本、费用和损失。
下列项目按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扣除:
(一)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入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发生金额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可以扣除。
2)纳税人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按应税工资扣除。应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在财政部规定的范围内规定,并报财政部备案。
第十条 纳税人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缴纳价款。 价格和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支付。
如果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个纳税年度的收入来弥补; 下一纳税年度收入不足以补足的,可以逐年继续补足,但连续补足期限不得超过五年。
第十二条 纳税人境外缴纳的所得税,在缴纳税款合计缴纳时,准予扣除,但不得超过按照本条例规定计算的境外所得的应纳税额。
除《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外,纳税人从关联方取得的贷款金额超过其注册资本50%的,超额利息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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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要求者,可税前扣除。
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各类存款和同业拆借的利息支出、经批准企业发行的债券利息支出,均可按事实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允许扣除:
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贷款产生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存款和银行同业拆借的利息支出,以及企业经批准发行的债券发生的利息支出。 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部分,不超过按该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可按事实扣除,超出部分不准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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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同期金融企业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允许在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34号)进一步明确,鉴于我国现行金融企业利率要求的具体情况,企业首次缴纳利息并按照合同要求进行税前扣除时, 应提供“金融企业同期同类型贷款利率说明”,以证明其利息支出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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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2003〕1114号]规定,纳税人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该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允许扣除。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包括基准利率和浮动利率,因此,同期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包括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和浮动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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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金融企业借款利息,符合一定条件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该金融企业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准予税前扣除。
鉴于我国现行对金融企业利率要求的具体情况,企业首次按照合同要求支付利息并税前扣除时,应提供金融企业同期同类型贷款利率说明,以证明其利息支出的合理性。
另外,关于非金融企业间利息支出税前抵扣凭证:统一借款还款未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利息支出税前抵扣凭证,税务机关一般不要求开具利息收入发票,税前抵扣可凭凭证进行。
1. 拆迁补偿应缴纳哪些税款?
a) 营业税。无论采用何种补偿方式,征税的关键是拆迁项目是否为行为,是否有批准。 根据《营业税项目说明》(国税发2024年第149号)的规定,土地使用者向土地使用权人返还土地使用权不征收营业税,除收回的土地(给予补偿外),其他拆迁补偿对土地使用权转让或者出售不动产,应当缴纳营业税。
2)企业所得税。根据现行规定,境内企业取得的拆迁补偿没有所得税专项规定,被拆迁单位应当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先通过固定资产清算账户计算清算后的余额,并将所得转入营业所得并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3号)的规定,转入营业外支出的损失,经税务机关批准后,作为财产损失税前扣除。
2. 为什么工资有税前扣除?
允许在税前扣除员工的合理工资和薪金。 税前扣除主要是指所得税的税前扣除,包括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税前扣除。 税前扣除主要包括:
与取得所得有关的合理和实际费用,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费用,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工资薪金是指企业在每个纳税年度内向在企业工作或与企业有雇佣关系的员工支付的所有现金或非现金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该职位或就业有关的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