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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业务一:消费税38000*25%+2000*2商业 2 GST (200000 + 2000 3.)商业 5 商品及服务税 72000
4.业务四:消费税25000*25%+1000*白酒生产酒不能从已缴纳的消费税中扣除。
5.业务五:消费税按2009年后消费税新规定(2000*15*(1+10%)+2000*)的规定计算。
如果按照2008年的构成**计算税款,则公式为(2000*15*(1+10%))(1-25%)*25%+2000*2*
所以,这个问题有点过时了。
应付消费税总额为10500++
或 10500+ +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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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缴纳的消费税总额为1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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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是折扣税,消费税是价格税。
含税**是指含增值税。
所以税金计算**=含税**不含税**。
不含税***17% = 增值税。
不含税 *** 消费税率=消费税。
我给你画一个**。
应税** |
成本 |利润 |数量消费税|消费税从价税 |增值税 |
1 - 消费税比例税率 |消费税比例税率 |
你看一下图片,就明白了什么叫价内税和价外税。
一般来说,商品及服务税和增值税的征税方式相同**。 (也有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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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增值税 = (10,000 + 200,000) * 17% - 30,000 = 5,700
应缴纳消费税 = [10,000 + 5 * (10,000 10)] * 5% = 15,000 * 5% = 750
本期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总额为64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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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10000+200000)*17%-30000=5700元。
消费税=(万+万二)*5%=7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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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以下项目中,增值税和消费税应同时征收(a.)。在批发部门销售的卷烟 b
在零售领域销售的黄金合金首饰 c在生产过程中销售的普通护肤品和护发产品)。
根据规定,对零售业的金银首饰、铂金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以及生产过程中的其他贵重珠宝首饰、珠宝首饰、玉石征收消费税。 对卷烟生产和批发都征收消费税; 对其他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和进口征收消费税; a、b c 需缴纳增值税; A:C非常明确要缴纳消费税,B表示金基也要缴纳消费税,然后选择ABC
2.企业从酒类生产和销售中获得的下列款项中,应计入消费税的销售额,包括(a.)。保费 b包装租赁 c品牌版税 d包装押金)。
酒类销售所得的保费、包装租金、品牌使用费为折扣费,应并入销售税,酒类包装押金在征收时应并入销售税,逾期不征税, 3在以下关于根据数量计算消费税的计算基础的方法的陈述中,正确的是(a.)。在销售应税消费品的情况下,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为b
对于进口的应税消费品,海关核准的应税消费品数量为海关核定的对应税消费品的投资,应为转让使用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对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应当收回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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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注意,增值税通常是在征收消费税的过程中征收的。 卷烟在批发环节征收增值税,也按5%的税率征收从价税; 黄金合金饰品在零售阶段需缴纳消费税,同时征收增值税; 普通护肤品、护发产品不征收消费税,外资**赠送的汽车免征消费税。 所以这个问题的答案是:
AB2、销售白酒所得的质费、包装租金、品牌使用费是折扣费,要并入销售税,酒类的包装押金,在收取时,应并入销售税,逾期不再征税,所以这个问题的答案是:ABCD
3、前三项正确,最后一项在应收回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数量上有误。 答案是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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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下列项目中,可以按照应税消费品寄售加工的规定征收消费税: (b.)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和主要材料,委托方垫付部分辅料并收取加工费
委托方提供原材料、主要材料及所有辅助材料,委托方收取加工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解释,“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是指委托方加工原材料和主要材料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仅收取加工费和部分辅助材料的支出。 受托方提供的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或者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买的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无论纳税人在财务上是否被视为销售,均不视为应税消费品的委托加工, 但应当按照销售自制应税消费缴纳消费税。
从上面的解释可以看出,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原材料和主要材料由委托方提供;
2)委托方仅代为收取加工费和部分辅助材料。
不管是委托方还是受托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能作为应税消费品办理纳税待遇,只能按销售自制应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
5.在以下项目中,购买应税消费品所缴纳的消费税可以扣除(a.)。通过购买征税烟草生产的卷烟 b
以征税的球杆头为原材料,采购高尔夫球杆金银首饰以购税首饰原材料生产以购买的、征税的石脑油为原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扣除购买的应税消费品所缴纳的消费税。
1.允许扣除。
1)购买或委托加工回收的已征税烟草生产的卷烟。
2)购买或委托加工回收的已征税化妆品生产的化妆品。
3)昂贵的珠宝首饰和购买或委托加工回收的税首饰和玉石生产的珠宝。
4)对购置或委托加工生产的鞭炮、烟花爆竹征税。
5) 使用外包或委托加工购买或回收的征税杆头、杆身和握把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6)以委托加工购买或回收的征税木制一次性筷子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7)实木地板由征税的实木地板购买或委托加工而成。
8)由受税石脑油购买或委托加工回收的应税消费品。
9)从购买或委托加工中回收的征税润滑油的原材料生产的润滑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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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下项目中,可以按照《应税消费品寄售加工规定》(b.d)征收消费税。
在以下项目中,购买应税消费品所缴纳的消费税可以扣除(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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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式:(成本+税手续费)(1-30%)*30%=烟草消费税。
30000+5000) (1-30%)*30%=15000 选择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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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000*10*20%=22,000元。
“投资、抵销、交换”,即投资、偿还债务、交换,按最高销售额**计算并缴纳消费税。
2)11000*10*17%=18700元。
3)应缴纳消费税=(12000*20+18000*30+11000*10)*20%+(20+30+10)*2000*元。
在确定啤酒单位时,应添加包装的不含税押金金额。
4)投入=(1500*10+2100*20+12000+250000)*17%=54230元。
销售额=(12000*20+18000*30)*17%+(8500*10+8500*10*10%+10*2000*元)
应收账款=人民币。 2 (1)进口烟草消费税=(100+5)(1-30%)*30%=45万元。
2)卷烟厂已缴纳烟草消费税=30*30%=9万元。
允许抵扣的应税消费品,仅限于从工业企业购买的应税消费品和在进口环节已缴纳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
每个标准箱应缴纳固定金额的消费税=250*200*元标准箱。
当期应纳消费税=(55*250*20+1375000+58*250*10+58*250*10)*36%+(20+100+10)*150-90000*40%-40000*40%=1940000*36%+21000-36000-180000=503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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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1890 年代(19 世纪 90 年代),德国一些领先的物理学家正在努力解决一个长期困扰他们的问题:铁火棒燃烧成红色后,温度、颜色变化和亮度之间有什么关系? 与X射线和辐射的神秘现象相比,这似乎是一个微不足道的问题,不足以促使物理学家冲进实验室并挖掘他们的笔记本。
但对于一个刚刚进入1871年初的国家来说,炙手可热的拔枝问题(后来被称为“黑体问题”)的答案与德国照明行业获得竞争优势并与英国和美国竞争对手竞争的需要密切相关。 然而,尽管他们尽了最大努力,德国的顶级物理学家还是无法解决这个问题。 1896年,他们认为他们已经找到了答案,但仅仅几年后,人们发现新的实验证据证明他们没有。
是马克斯·普朗克解决了黑体的问题,而且是有代价的。 这个价格是量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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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问题:[4 50%(1-13%)+1-7%)+26700+60000](1-10%)300000(元)。为什么 400,000 和 10,000 应该乘以 (1-13%)、1-7%)。
就算你想乘法,为什么是1-13%。 而不是 1+13%?
由于玉米是免税农产品,免税农产品进项税额=采购额*13%,入账额=采购额*(1-13%); 运费的原理差不多,进项税额=运费发票面值*7%,不含税运费=面值*(1-7%)
问题4:为什么销项税额要乘以(1+10%)? 就算你想乘以,难道不应该乘以成本利润率吗? 为什么要增加消费税率?
这里的1+10%税率不是消费税率,而是10%的成本利润率。
为什么转出的进项税额除以(1-13%)13%? ,1-7%)×7%?与第一个问题有什么区别?
第一个问题是什么是乘法(1-13%)?
如前所述,免税农产品进项税额=进项金额*13%,入账额=进项额*(1-13%),换算后进项额=入账额(1-13%),代入“免税农产品进项税额=进项额*13%”,就成为转出的进项税额=进项额(1-13%)*13%,运费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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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税收构成**。
400000 50%(1-13%)+10000(1-7%)+26700+60000](1-10%)300000(元)。
(1-7%)用于玉米的采购和运输,根据《增值税条例》和实施细则计算,不含增值税**(成本)不含可抵扣进项税; 因为收购价格是40万元,那么会计处理是:
借用:原材料400000-4000001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400,000 13%。
信用:现金(或银行存款)400000
对于开具农产品采购发票的货物,农产品的采购价格——农产品的采购价格*13%=账面成本。
折算后:农产品购买价格=账面成本(1-13%)
问题2:由于标题告知“同类产品没有市场”,那么按照增值税条例和实施细则的规定,计税**采用成本加利润的方法,10%本身就是法规规定的成本利润率; 不是消费税率,这里只是巧合,药酒,属于消费税率表中的“其他酒”,税率为10%;
问题3:为什么进项税额除以(1-13%)13%? ,1-7%)×7%?这样,与问题1相反,除以(1-13%)减去原有的税基,即被盗部分的实际购买金额,再乘以13%的税率,计算出应转出的实际进项税额。
参考:
4.在下列项目中,可以按照应税消费品寄售加工的规定征收消费税: (b.)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和主要材料,委托方垫付部分辅助材料并收取加工费。 >>>More
总结。 kiss 程序的输出是:“ababa”。
在程序中定义一个字符数组 a,并初始化为"ababa"。在 main 函数中,调用函数 f(&a[1]),即将 a[1] 的地址传递给函数 f,p 指向 a 数组中第二个字符“b”的地址。 然后,在函数 F 中,使用 for 循环将字符串(即字符数组)P 遍历到字符串,并使用 if 语句确定它是否为小写字母,如果是,则从字符的 ASCII 代码中减去 32 以将其转换为相应的大写字母。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