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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你不能。 分析如下:
一、《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金:
2、再就业; 第十七条 再就业后再次失业的,应当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年限,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上一次失业时应当领取但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合并,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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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用人单位及其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一年以上缴费义务的;(2) 非因本人意愿而中断就业; (三)已登记失业人员,有求职条件的。
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流程如下:
1、被保险单位应当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两份,一份报失业保险中心,另一份报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2、失业保险中心根据投保单位出具的《解除(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失业人员应携带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对情况进行严格调查核实,并出具《失业保险申请登记表》两份、《失业求职登记表》各一份。
3、失业人员应认真填写《失业保险申请登记表》正面各栏,并请计划生育关系受理单位在后方计划生育关系受理单位意见空白处加盖印章。 仔细填写“求职登记表”。
4.支付三张一寸彩色照片和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要领取失业救济金,您需要准备以下文件:
带上你的身份证;
与雇主解除或终止雇佣关系的证明;
失业保险金发放手册、缴费证明和 1 张近期 1 英寸照片。
综上所述,职工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以到户籍地或临时居住地的区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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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又给你发了失业保险,证明你的雇主很优秀。 缴纳失业保险很有用,如果不幸失业,还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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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 98 年失业并领取了 24 个月的失业救济金,我现在的雇主又失业了,我还能领取失业救济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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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还可以领取,但前提是你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属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了一年的缴费义务,再次失业时才能领取。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
缴纳失业保险费一年但不足五年的人,可以领取长达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年限为5年但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18个月。
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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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按照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数(扣除已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年数)计算。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为1年以上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 失业保险费累计缴纳年数每增加一年,缴纳年限增加两个月。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但不足5年的,最长期限为12个月;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5年但不足10年的,最长期限为18个月; 如果失业保险费已缴纳超过10年,则最长期限为24个月。 连续缴纳失业保险费不足一年,但缴纳失业保险费不足一年但不满两年的失业人员,可以认定缴纳失业保险费一年。 失业人员从第一个月到第十二个月领取失业保险费的标准,按照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 从13日到第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是第1个月到第12个月标准的80%。
失业人员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间可以保留。 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后再就业再失业的,核实期限后一并计算。 经合并计算,失业人员可以连续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不得超过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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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你在还款后失业,你将按还款年限领取失业救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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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你不能。 领取失业救济金满24个月的不能领取,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条件为:1、连续缴纳一年; 失业救济金最多可以领取 24 个月。
2. 如果因本人的意愿而中断工作,则辞职将没有资格获得失业救济金。 您必须因雇主被解雇或破产而失业。 3、要求是通过失业登记,有求职要求。
社保局会为失业人员组织培训和转介工作,不多次去的,将取消资格。
《失业保险条例》第10条** 失业保险用于下列费用:(1)失业保险金; (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
(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丧葬补助金和受扶养配偶、直系亲属抚恤金;(四)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和就业介绍的补助,补助办法和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五)其他规定或者经批准的与失业保险有关的费用。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金:再就业; 第十七条 再就业后再次失业的,应当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年限,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上一次失业时应当领取但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合并,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
被保险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按照失业前的累计缴纳时间确定:累计领取时间超过一年但不足两年的,可以领取三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年限2年以上3年以下,可领取6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如果累计缴费年限超过3年但少于4年,您可以领取9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如果累计缴费年限超过4年但少于5年,您可以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年限超过5年的,超过5年的部分,按照每满一年多缴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方法计算,并确定增加的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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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在失业前已按照规定缴纳1年以上5年以下缴费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12个月; 累计缴费年限为5年但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18个月; 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24个月。 再就业后再次失业的,应当重新计算缴费年限,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上一次失业时应领取但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合并,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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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24 个月后,您可以继续支付失业救济金,并且可以在失业后再次领取失业救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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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失业期间再次找到工作后,无法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也有限,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不超过24个月,在这段时间内,如果再找不到工作, 您无法继续接收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从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失业前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 非因本人意愿而中断就业; (三)已登记失业人员,有求职条件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在失业前缴纳一年以上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十二个月; 累计缴费满5年但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18个月; 对于缴费超过10年的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24个月。 再就业后再次失业的,应当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年限,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上一次失业时应领取但尚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间一并计算,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确定,不得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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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您好,很高兴您的问题,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障金后,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继续申请社保。
我已经领取了24个月的失业救济金,将来还能领取吗?
您好,很高兴您的问题,领取失业保险24个月后,领取失业保险24个月后,只要符合条件,仍然可以继续申请社保。
退休不到一年后,我还能继续领取失业救济金吗?
例如,如果您将来再就业并且总共支付了 5 年的社会保障,那么您仍然可以获得一年的失业保障。
缴纳社会保障金不到一年的人没有资格获得失业救济金。
如果你在 47 岁时领取失业救济金,你能活到 50 岁吗?
您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时间长短主要取决于您支付社会保障金的年数。
最长期限为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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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领取了24个月的失业救济金,将来还能领取吗?
亲爱的,<>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我已经领取了 24 个月的失业救济金,将来我将能够领取它们。 1.
企业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以上。 2.无本人意图而中断雇佣关系。
需要注意的是,所谓无意中断劳动,主要是指辞职的发起人不应是劳动者本人,即企业提出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欢呼声。 例如:
企业解除劳动合同; 企业因未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3.您可以领取的最长失业救济金金额为 24 个月。
换句话说,您最多可以领取 24 个月的失业救济金。 如果您在失业期间找到新工作,您必须在开始工作之前完成停止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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