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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不合理的,但你承认,大陆的一些地方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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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贿赂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1.贿赂案件(刑法第389条、第390条)。
行贿罪是指为获取不正当利益而向国家工作人员提供金钱、财产的行为。
在经济交流过程中,违反国家规定,向国家工作人员提供大量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以各种名义向国家工作人员提供回扣、费用的,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
1、行贿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
2.行贿金额在万元以下,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以获取非法利益为目的行贿的;
(二)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三)向党政领导、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行贿的;
(四)给国家和社会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国家工作人员被勒索给予财物、财物,已经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二、向单位行贿的案件(刑法第三百九十一条)。
向单位行贿罪,是指在经济交易过程中,违反国家规定,向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提供金钱、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向上述单位提供各种名义的回扣、收费的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
1、个人行贿金额在10万元以上,单位行贿金额在20万元以上;
2、个人行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下,单位行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内,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以获取非法利益为目的行贿的;
(二)向三个以上单位行贿的;
(三)向党政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行贿的;
(四)给国家和社会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3.单位行贿案件(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
单位行贿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向国家工作人员提供回扣、费用,情节严重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
1、单位行贿金额20万元以上的;
(二)单位以谋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行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以获取非法利益为目的行贿的;
(二)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三)向党政领导、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行贿的;
(四)给国家和社会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以贿赂取得的违法所得为个人所有,依照本规定个人行贿的规定立案,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