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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扶贫安置点“五大体系”建设是指:
1.完善公共服务保障体系建设。
2.完善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3.完善培训用人制度建设。
四是完善社区治理体系建设。
五是完善基层党建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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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扶贫搬迁是在实践中探索的一种扶贫模式,对精准扶贫具有重要意义。
2.农民对异地扶贫搬迁的期待主要体现在:财政政策支持、货币补贴较到位; 住房配套,生产生活更适宜; 基本民生有保障,社会保障更有保障。
有鉴于此,建议从精确的搬迁对象上明确搬迁程序; 加大投资力度,善用扶贫资金; 多样化住房建设,满足农民需求; 完善公共服务,确保后续发展等措施,助力异地扶贫搬迁“搬出、搬走、留住、好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第五十九条 各级人民应当采取措施,增强扶贫地区的内生发展能力,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的救助长效机制,继续推动扶贫地区发展; 建立健全返贫易感人群动态监测、预警、救助机制,巩固和扩大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 国家加大了对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和边疆地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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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意义在于从根本上改善贫困家庭的生产生活条件,实现脱贫繁荣,是脱贫最彻底、最有效的途径之一。
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二条 社会救助制度坚持底线、紧急救助、可持续性,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联系,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社会救助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
第三条 民政部门协调建立国家社会救助制度。 民政、应急管理、卫生、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民政、应急管理、卫生、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地方人民**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前两款所列行政主管部门统称为社会救助管理部门。
第四条 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负责社会救助申请的受理、调查、审查工作,具体工作由社会救助办办机构或者办事人员承担。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开展社会救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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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扶贫搬迁需要满足的六个条件是:一是该地区脱贫发生率达到50%,就能实现脱贫搬迁。 其次,如果限制开发区域的主要功能区,那么也可以集体缓解和搬迁。
第三,如果该地区位于灾害多发地区,那么国家也会提出搬迁扶贫和搬迁到其他地方。
第四,如果该地区远离主城区,交通不便,生态环境不好,也可以申请。 五是住房条件很差,家庭成员没有劳动力,有很多老弱病残的人可以申请。 第六,只要极端贫困家庭符合相关条件,就会安排他们入住安置房。
异地扶贫搬迁是指对生态环境差、自然条件差、地质灾害多发地区的贫困人口,按照农民自愿原则,在统一组织下,实施有计划的开发型移民,通过开垦适合农林的荒山荒地, 依托城市和工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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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地扶贫搬迁的六大条件如下:
1、如果该地区贫困发生率达到50%,则可实现扶贫搬迁;
2、如果该区域主要功能区的发展受到限制,那么也可以集体搬迁;
3、如果该地区是灾害多发区,那么国家也会提出到其他地方扶贫搬迁;
4、如果区域距离主城区偏远,交通不便,生态环境不好,也可以申请;
5、住房条件很差,家庭成员没有劳动力,有老弱病残者可申请;
6、只要极端贫困家庭符合相关条件,就安排他们入住安置房。
异地扶贫搬迁是指对生态环境差、自然条件差、地质灾害多发地区的贫困人口,按照农民自愿原则,在统一组织下,实施有计划的开发型移民,通过开垦适合农林的荒山荒地, 依托城市和工业发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地的,经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应当予以公告,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居民申请征地的,应当对被征地现状进行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公布征用范围、土地现状、征用目的、补偿标准等。 征地不限30日以乡(镇)和村、村民团体为单位的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益攸关方的意见。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多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应当组织听证,并按照法律法规和听证的规定修改方案。
被征用土地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员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核算落实相关费用,确保全额到位,与拟征用土地所有人、使用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个别案件确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居民可申请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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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公共服务、培训就业服务、文化服务、社区治理和基层党建。
早在2016年,贵州就提出了“五个三”民生保障和后续支持配套政策,以解决“搬出去后怎么办”的问题。
2018年下半年,随着搬迁任务进入最后阶段,贵州逐步将工作重点及时转移到后续保障工作上,制定了《关于加强和改进移居扶贫搬迁后续工作的意见》和7份配套文件,对基本公共服务“五大体系”建设作出制度安排, 培训就业服务、文化服务、社区治理、基层党建。
“六个坚持”和“五个体系”是一个紧密联系、环环相扣的有机整体,分别围绕“前半条”和“后半条”,构成了贵州省移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完整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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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脱贫安置而搬迁的群众,在异地扶贫安置区党建工作的领导下,可以搬出去,安居稳居,发展致富,努力完善包括完善基层党建制度在内的“五制”。 完善公共服务保障体系。 完善培训就业服务体系。
完善文化服务体系。 完善社区治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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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育学方面,建成扶持教育项目669个,解决了1万名学龄儿童的就学难题。 在医疗保障方面,已完成440个医疗卫生项目,确保搬迁群众有就医、有医的地方。 在社保方面,医疗保险、生活津贴、养老保险、一次性临时助理基本对接。
在户籍转移方面,户籍转移、公民证、居住证申请三种方式均已到位。 在创业培训方面,外地劳动力已培训1万人次,其中创业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1万人次。 在劳务就业方面,通过输出有组织的劳务、发展后续产业、提供公益性岗位等方式,全省1万名外地劳动力中,就业1万人,综合就业率达91%,一户就业人数超过一人, 零就业家庭被动态清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第三条 乡村振兴建设应当按照产业繁荣、生态宜居、乡村文明、有效治理、富民的总体要求,协调推进乡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 充分发挥乡村在保障农产品供应和粮食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传承和发展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的独特功能。
破旧农舍改造补贴一般为每户2万元。 或新建贫困村民聚居,一般每户5万元。 如果是穷村,可以上山改造项目。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