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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你父亲的表现有多好,但你应该给出一个大致的业务量来计算。
通常一个县级分公司仅靠一个人是不够的,以财产保险为例,如果需要一家分公司,个体企业可以承受的限额是200万(纯直营业务)必须有一定的**业务或经纪业务来支持整个分公司的运营, 一般来说,至少2000万的业务量就足以维持一个分公司的合理运营,否则你设立分公司只是办公室租金,人力,没有一个运营费用是你能承受的。
一般来说,保险业务人员固定工资2000的月薪是好的,业务人员的收入主要靠奖金和提成,一般来说,业务人员的基本工资到4000是有上限的。
但说起保险业务人员的收入,就很难说了。 如果你的个人能力足够做足够的生意,佣金是相当客观的,我知道一个业务员一个月能拿到10万以上,但这是基于有几个大客户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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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只能从你父亲的母公司那里找到,因为不同公司的市场规模、发展速度、市场份额和经营策略因地不同而差异很大,你永远无法从外人那里得到准确的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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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都是一样的,他们要马跑,马不吃草。 分公司经理月薪2000元和业务员破了有什么区别? 除非你父亲自己的生意继续提取佣金。
这很好,但普通的公司经理不收取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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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说了前两个,第三个不太明白。
1. 他们都是局外人 2.非名家之后 3.在非富人之后,即通常所说的无产阶级开始 4.在乱世 5.当时的上海鱼龙混杂,社会关系复杂。
可惜他们都具备了上述条件,都幸运地成为了一代黑老板,是不是“很辛苦,付出了不少心血”就不多说了。 事实上,应该加很多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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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九死一命,这是一个绝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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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初衷绝对不是为了消除对人民的伤害,而是为了钱.386如果她真的拿到了钱,那么她也应该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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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学习财务规章制度、财务专业知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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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是财产保险还是人寿保险?
保险公司的财务经理无非就是做好财务管理,制定重大预算指标,控制成本和支出,及时分析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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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申请设立分公司,应当向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设立;
2)拟建机构的三年业务发展规划及市场分析资料;
(三)拟聘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对设立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决定通过的,颁发分公司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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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楼的朋友说得太狠了,没有切入正题!
二楼的朋友,不知道就不要说出来,免得误会别人!
房东你好! 你说“保监会”没有县级组织是对的,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不在县级!
之所以问这个问题,是想知道如果县内有保险问题,保险问题反映在哪里?
首先,我想告诉你,保险曾经和银行是同一个单位。 后来由于某种原因,它独立运行! 即使是现在,如果要申请成立保险公司,也要经过中国人民银行的批准!
所以他们和银行是兄弟单位! 你提到的“保监会”没有办公室。 没错!
他没有独立的办公室! 但他有办公室! 因为保险与银行的特殊关系,“保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经常合作!
如果你想找到你所在县的“保监会”,那就找“人民银行”吧! “保监会”的办公室工作人员与他们一起工作!
至于保险市场对客户的误导,“保监会”这两年也得到了进一步的监管! 例如,所有“保险人资格”考试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而且所有保险推销员也必须经过认证才能工作! 作为保险业的一员,我深受感动!
这一次真的不是形式!
**误导客户的情况主要是由于自身专业素质过低、专业知识差等原因造成的! 过去,如果你想在保险行业工作,无论性格或教育程度如何。 想就去做吧!
因此,这导致了许多**人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损害投保人的利益,即“欺骗”! 正因为如此,这几年很多保险**的人都被抓入狱了!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国家解决这个问题的唯一途径就是提高“保险人”的整体素质,尽可能完善相关法律!
新《保险法》2009年10月才颁布,近两年来,国家全力提高“保险人”素质! 所以不是国家不采取行动,而是必须有一个过程! 误导客户的现象只是暂时的和个别的!
如果我们发现我们最应该做的就是抱怨,帮助国家加快提高人民素质,这才是真正的正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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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条【保险公司的筹备期限】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批准设立通知书之日起一年内完成筹备工作。 筹备期间,不得从事保险业务活动。
解释和应用]这篇文章是关于成立保险公司的时限。本条是继《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十条规定之后新增的条款。
准备是成立保险公司的必要程序。 根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申请设立通过初审后,申请人应当按照《保险法》和《公司法》的规定准备设立保险公司。 申请人经中国保监会批准设立保险公司的,应当在一年内完成准备工作。
如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筹备工作,有正当理由的,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筹备期可延长3个月。 如果在延期期间未完成准备工作,中国保监会原批复文件将自动失效。
申请人应当按照《保险法》和《公司法》的规定,为设立保险公司做好准备工作,使保险公司的设立条件得以满足,即筹备工作分为六个方面:(一)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制定和批准公司章程。 国有独资保险公司章程由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或者国家依照《公司法》授权的部门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定,并报国家授权的机构、部门批准。
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由发起人制定,并经创始股东大会批准。 (二)募集资金,达到本法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数额。 (3)聘请具有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
4)建立健全公司的组织架构和管理制度。(5)营业场所的租赁和收购,相关设备的购买等。 (6)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的预先批准。
设立国有独资保险公司,由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部门申请。 设立股份有限保险公司,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人申请。 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一年内完成准备工作; 如果未在期限内完成准备,则原始批准文件将自动失效。
如遇特殊情况,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可适当延长期限,但筹备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
预备机构不得从事任何保险业务活动。 筹备期内原则上不允许更换投资者。 如果投资者未经批准而变更,原批准文件将自动失效。
编制完成后,符合保险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应当向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报送正式开业申请书和有关文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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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是哪个级别的公司? 一个分支或一个分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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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10万元的人寿保险金额有指定的受益人,即李先生的妻子,因此这笔钱无疑是属于李先生的妻子的。 但是,李先生的住院津贴是受益人是他自己,当他去世时,他的赔偿金就变成了无受益人。
第四十二条 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视为被保险人的遗产,保险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支付保险金的义务
1)未指定受益人,或受益人指定不明确,无法确定的;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依法丧失或者放弃受益人权利,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在这种情况下,保险金成为李先生的遗产。 而他的父母和妻子是第一个合法继承人,所以他们三个人分了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