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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谁投诉社区停车位严重短缺。
1、如小区车位严重不足,可向市管局物业科或小区业主委员会投诉。 如果小区停车位不足,可以直接向小区业主委员会投诉,也可以直接向当地房管局投诉。 小区内的车位要有规划,规划的车位主要需要满足业主的实际需求。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
在建筑分区内,规划停放汽车的停车位和车库应首先满足业主的需求。
第二百七十条起诉五。
在建筑分区中,规划停放汽车的停车位和车库的所有权应由双方通过**、赠与或租赁的方式达成一致。
占用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的车位,由业主共同拥有的停放车辆,属于业主共有。
二是如何解决小区车位数量问题。
1. 规划新的停车位。 如果社区仍有空地,您可以与物业协商划分新的停车位。 同时,限制非社区车主的车辆进出和停放;
2、重新规划车位布局。 有些小区在设计纯净时没有最大化停车位数量,这可以通过后期的重新标线设计来增加小区的停车位数量;
3.如果条件允许,可以设置机械停车。 如果综合体的地下停车场高度足够高,则可以使用机械停车来增加停车位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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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业主委员会才能维权,单一业主是没有用的,需要由社区20%以上的业主成立,委员会做出的决定才具有法律效力,有资格与物业和社区讨价还价。
业主大会执行机构,通过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的意愿和要求,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者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不具有独立法人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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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物业因为小区车位不足而限制业主停车,那么业主可以找业主委员会来达到物业监管的作用,也可以通过诉讼来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小区内的车位是为了让业主停车得到更好的保障,只要物业公司未经授权,就不能随意处置车位,更不能限制业主停车。
如果小区车位有限,小区车主的停车需求无法一一满足,那么小区内的车主数量就需要统计,自然是以户为单位计算的。 当然,要计算社区中业主可以使用的停车位数量,包括地下和地上停车位。 对于下一次安排,必须清楚地计算停车位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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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来维护权利。 停车位不足是一个常见的问题,而不是您所在社区独有的问题,您可以要求物业禁止外部机动车辆进入社区。 业主可以申请停车许可证并租用停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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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停车位短缺,这是开发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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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足够的停车位,您有什么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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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们经济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很多家庭都会拥有自己的私家车,于是停车困难成为城市中非常普遍的问题,很多小区都会有开发商出资建设独立车库,需要业主花钱购买,那么小区停车位就不值得买了, 下面的文章就给大家介绍一下。
1.看小区的位置。
如果你的社区位于市中心,地段**相对较高,那么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最好购买停车位。 由于市中心周边有很多小区和商业圈,所以停车位通常不足,每次都很难停车。 如果不能使用停车位,也可以把停车位租出去,因为位置好,停车位的租金很高,这也是一笔可观的收入。
2.看小区停车位和住户比例。
如果你住在一个有足够停车位的小区,不存在停车困难的问题,车位与居民的比例接近1:1,车位租金低,那么小区的业主可以考虑直接从开发商那里租一个,而不用购买车位。
3.看停车位**。
如果小区的车位便宜,那么买一个车位会比租车位更划算,而且车位也在你的购买能力范围内,那么你也可以考虑在库存中买一个车位,这样可以避免找不到车位停车的情况。 如果停车位**很高,那么它仍然是一个不错的出租空间。
社区内有哪些类型的停车位?
1.开发商可以出售的停车位(即独立车库)。
这种停车位由开发商出资,不包括在共享区域内,可以由业主租用或使用。 此类车位的业主购买后可用于独立产权,并可申请产权证。
2、人防停车位。
人防车位通常位于普通车位的较低楼层,属于国家强制扶持崎岖小区的车位,但人防车位是国家禁止开发商出售的,开发商只有使用权, 并且没有产权。
3.临时停车位。
小区内临时车位是所有业主共有的车位,包含在共享区域内,通常为公共道路上停放汽车的车位,以及根据公共建筑分配给所有业主的地下车位。
以上就是小区车位价值是否值得购买的相关介绍,希望在购买车位的时候能给大家一些帮助,让大家买到性价比高的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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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停车位可以简单地分为两种,一种是能够颁发产权证书,另一种是不能颁发产权证书。 因此,您在购买车位时,一定要睁大眼睛,了解您是在签署《机动车位购买协议》,还是《车位租赁协议》或《使用权转让协议》。
不能用产权证签发的普通停车位,也可以简单地分为两种类型。 一个是已包含在共享区域中的停车位。 只要列入公共泳池,从法律上讲,就属于不能颁发产权证的停车位,因为是所有业主共有的。
因此,这种类型的停车位不能作为产权购买,但可以出租。 另一个是人防停车位。
人防车位与其他车位不同,各有特点。 由于人防车位占用面积属于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属于人防工程建设,根据有关规定,国防资产归国家所有。 此外,建设部有关规定明确规定,地下室作为人防工程,不纳入共建面积。
因此,人防车位不属于开发商,也不属于所有业主,这种车位不能以产权购买。
人防车位可以租用吗? 根据目前的司法实践,对人防车位租赁主要有两种看法:
观点。 1、有的法院认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转让人防工程产权和使用权,人防工程车位转让行为损害国家利益和买受人利益,即使双方签订了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 该协议无效。
观点。 2、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开发商可以通过租赁人防车位获得租金,但使用人防工程必须经过登记手续。
因此,如果要租用人防停车位,最好获得人防部门的许可。 此外,由于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租赁的民防车位有可能被**部门无偿征用。
最后,我们还应该注意约定的租赁期限,根据《合同法》第214条的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 如果超过20年,则超出部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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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与物业、业主委员会协商,每年抽签确定下一年车位的使用权,将原有车位逐次轮换,依次使用,解决部分泊车问题。
2、目前很多小区在规划上没有使用隔离桩,其中没有自行车骑行,导致道路狭窄,很多地方停车不是很方便,容易造成小区拥堵。 社区中的隔离屏障可以拆除并转换为临时停车位。 并重新规划车位,取消固定车位,进入小区统一按小时收费,长期居住有房产的可申请年卡。
这样可以更合理地安排停车位,保证其合理使用,不会乱停乱停占用交通要道。 如果你把车停在有停车位的地方,或者在没有计划的地方过夜,你将被锁住或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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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如果小区车位不够,可以直接向小区业主委员会投诉,也可以直接向当地房管局投诉,一定要选择正确的方式,小区内必须规划停车位,规划好的车位主要需要满足业主的实际需求。 小区内没有停车位,路边停车容易贴上贴纸,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还是需要用专业的方式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业主进入小区的车位是不合法的。
如果社区停车位短缺,业主应该如何维权?
你好。 如果小区车位不够,可以直接向小区业主委员会投诉,也可以直接向当地房管局投诉,一定要选择正确的方式,小区内必须规划停车位,规划好的车位主要需要满足业主的实际需求。 小区内没有停车位,路边停车容易贴上贴纸,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还是需要用专业的方式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业主进入小区的车位是不合法的。
祝你有美好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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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者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提出的投诉。
1、可向地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处投诉,物业管理局为物业行业主管部门;
2、投诉前做好相应的工作。 尽量不要口头投诉,而是以书面形式提出;
3、提交前,先看一下你和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协议,物业公司有哪些地方没有履行职责,证据要充分、完整。
如果社区停车位短缺,业主应该如何维权?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你好! 我是小区的业主,物业的依据是没有固定的液芯车位,铅葬诈淮氏只给了我出入小区的月租证,但一旦有人打了我**,我就无条件地挪车。
我每个月也要和其他人一样支付停车费,我怎么能在这个问题上捍卫自己的权利。
客人可再次与酒店联系。
如果你不处理它,你可以抱怨。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者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提出的投诉。 1、可向地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处投诉,物业管理局为物业行业主管部门; 2、投诉前做好相应的工作。 尽量不要采取口头投诉的形式,尽量尽早以书面形式提出; 3、提交前,先看一下你和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协议,物业公司有哪些地方没有履行职责,证据要完整、完整。
为了给你一个**哪个答案,建议你拨打****12345,相关信息会登记让清建芳转交给相关部门进行李查辉处理,之后再回访。
好。 嗯哼。
如果小区有业主大会,业主可以向业主大会报告,业主大会可以出面与物业协商,或者决定是否需要更换物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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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对账。也就是说,双方自己谈判解决。 当事人是民事纠纷的主体,对争议事项有充分的处理权。 是否行使处分权、何时行使处分权以及如何行使处分权,由当事人自行决定。
2)调解。争议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按照一定的社会规范(习俗、道德、法律等)在纠纷当事人之间传递信息,陈述事实和理由,促进纠纷当事人相互理解和妥协,以达成协议,最终解决纠纷。
3)仲裁。所谓仲裁,是指在仲裁庭的主持下,在民事争议双方的参与下,依法调解民事纠纷,制作一定法律文书解决冲突的方法。 仲裁是民事性质的。
仲裁的依据是当事人的协议。 换言之,提交仲裁必须得到当事人的同意,否则,仲裁程序就无法启动。 在正常情况下,仲裁庭成员也由当事人选举产生。
仲裁最重要的特点是它快速简便。
5)诉讼。民事诉讼就是老百姓所说的“打民事诉讼”。 与人民调解、当事人自封、单位(或部门、社区)处置和仲裁机制相比,民事诉讼是一种典型的公共救济形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三十七条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是物业管理服务人向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保养、环境卫生管理、维护及相关秩序等物业服务,业主提前支付物业管理费的合同。 物业服务提供者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者。
从女人的角度来看,你可能会觉得一件小事很委屈,这种事情在男人眼里只是一件小事,而有些事情,男人认为很重要,在女人眼里只是一件很普通的事情......这是男人和女人观点的区别,所以要好好沟通! 告诉他你的感受,如果一次、两次、两次都不起作用,直到他认为这对你来说真的是一件好事,当然,当你谈论它时,你要注意方式和手段,不要像吵架一样,那不行,慢慢来!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