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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去司法鉴定中心做劳动能力鉴定,以便做出更好的索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伤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您可以获得的赔偿如下:
1.治疗(医疗)费用:医疗发票。
2.住院餐补助:住院每天100元。
3.异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仅外地就医,需开具发票。
4.辅助器具费用:写在鉴定报告中。
5.生活护理费用:如果在评估报告中写明需要护理,则给予。
6.伤残补偿:城镇居民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20个月,10级10%,9级20%,依此类推。
7.营养费:需要凭证。
8.损失工时工资:评估报告中的损失时间段乘以您的日工资。
9.精神损害:不一定,取决于残疾程度。
10.评估费:需要凭证。
但是,如果年龄超过60周岁,则每增加一年,年龄应减少一年; 75岁以上者按5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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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是基于交通事故和受害人伤害责任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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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受害人应当向事故责任人和保险公司索赔,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应当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先行赔偿; 对于差额部分,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予以赔偿; 仍不足或者未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侵权人应当予以赔偿。 交通事故是指因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在内的道路上的过失或事故造成的人身或财产损失事件。 但是,并非所有由车辆造成的人身或财产损失都可以称为交通事故,必须发生在高速公路、城市道路和允许社会机动车辆通过的地方,尽管这些场所属于本单位的管辖范围,例如广场、公共停车场和其他用于公共交通的场所。
法律依据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对交通事故现场的调查、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检查鉴定结论,及时出具交通事故认定证明,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文件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当事人的案由和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在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中的行为,对风帆的隐瞒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道路交通事故因一方当事人过错造成的,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双方或者两方以上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应当根据其行为对事故的影响和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均无过错,如果是交通事故,任何一方均不承担责任。 如果一方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另一方不承担责任。
第五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查验报告和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天内通知当事人领取被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而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逾期未收取的,当事人应当承担停车费。
通知当事人30日后仍未取回车辆,公告后三个月内仍未取回的,被扣押的车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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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交通事故受害人的索赔可以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来决定,可以确定责任人,可以提出索赔。 公安机关搜查骚扰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在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中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在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中所起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道路交通事故因一方当事人过错造成的,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双方或者两方以上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应当根据其行为对事故的影响和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均无过错,如果是交通事故,任何一方均不承担责任。
如果一方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另一方不承担责任。 第六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跑的; (二)故意毁坏、捏造现场或者毁坏证据的。
当事人为逃避追究法律责任而弃车逃跑或者潜逃躲藏的,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跑方具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 这是不能减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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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交通事故受害人应当向事故责任人和保险公司索赔,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应当先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赔偿; 对于差额部分,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予以赔偿; 仍不足或者未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侵权人应当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13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损害由机动车承担责任的,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应当先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 保险合同不足的,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予以赔偿; 仍不足或者未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侵权人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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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人身伤害的情况有两种,一种是一般伤害,不会造成被害人致残或死亡,被害人的尸体在**后可以恢复。 此类伤害应承担医疗费用、因失去工作而造成的收入损失。 医疗费用补偿应以当地**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疗费用、住院费用收据为依据。
医疗部门未经医院批准而发生的费用**,未经批准由医疗部门发生的费用,不予补偿; 如果未经授权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物或其他疾病不予赔偿。 因失去工作而造成的收入损失,通常称为损失时间工资,包括受害者自己的损失时间工资和照顾者的损失时间工资。 受害人丧失工作的日期,应根据其实际受伤程度、康复情况,参照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书确定。
赔偿标准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工资或实际收入数额计算。 受害人是承包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可以参照受害人一定时期的平均收入确定被害人丧失工作补偿金的计算标准。 如果被害人承包的种植或养殖业季节性很强,不及时经营会造成较大的损失,除被害人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外,还可以裁定侵权人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护理人员必须是经医院批准从事护理专业的人,其丧失工作补偿金可以根据实际收入损失计算,应得的奖金一般可以在赔偿金额内计算。 无薪金收入的,补偿标准一般以当地一般临时工的工资标准为限。 护理人员的工时损失费用补偿也是通常的护理费用,因此在收到损失的时间费用后,不可能要求其他所谓的护理费用。
造成身体伤害的另一种情况是受害者无法恢复的残疾。 丧失全部或部分工作能力的,除上述一般伤害费用外,还应赔偿残疾人的生活津贴和受害人受抚养人的必要生活费。 残疾人生活补贴一般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居民基本生活费用的标准补足; 依赖被害人快速扶持的人,是指依赖被害人实际扶持而没有其他生计的人**,赔偿金额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如果发生死亡,除上述费用外,还必须赔偿死者家属的丧葬费和必要的生活费。 丧葬费的补偿应以合理的标准为依据,因封建迷信而产生的费用不予补偿。 此外,在实践中,许多案件还裁定应当对被害人的近亲属进行精神损害赔偿。
当然有处罚。 如果金额较大,保险公司、公安机关将介入侦查,对保险诈骗罪立案侦查,以经济犯罪起诉,不仅受到惩罚,还可能不承担刑事责任,面临监禁。 目前,国家正在开展保险领域的专项反欺诈治理活动,还是守法为好!
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包括:
1)受害人遭受的人身伤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工伤损失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餐费补贴、必要的营养费。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