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首先,你们住在一起的时候是一起买房的吗? 谁的名字在地契上。
2、原则上,如果房子是你们同居时一起买的,分手时平分。 但是,如果您有其他协议,请根据协议进行划分。
3、财产分割只根据你们同居时共同产生的财产进行分割,账目是否核对,将根据对方是否出示一些证据来核对。
4.上法庭分案,最好提供好的证据来证明。
-
你最好找个律师或者法律顾问仔细问问,我们的知识对你来说还不够,对此我也不太了解,但你还是要保持警惕,这样的男人和他的家人一定很危险。
-
必须放弃,法律不人道!!
否则,他就不是一个真正的男人了!!
-
房地产契约是两个人的名字,你有房子的所有权,他不能依赖它。 你们不是夫妻,不能住在一起,家里必须分开。 你要求他为你赔偿和补偿,如果他是一个真正的男人,他应该把所有的房子都给你。
双方协商失败,民事诉讼起诉法院判决。 在法庭上,地契是最重要的证据。 其他材料,如异位妊娠手术的医院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应尽可能准备。
小积蓄“,人家总会有一些零花钱,相处前,你也会带点钱,他也有,怎么查呢? 转移? 去其他地方安全吗?
-
是的,共有财产的分割原则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九十九条 共有人为维持共有所有制关系,同意不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分割的,可以要求分割;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有人丧失共有权基础或者有严重分割理由的,可以请求分割。 因分割给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
是的,财产法。
第九十九条 共有人为维持共有所有制关系,同意不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分割的,可以要求分割;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有人丧失共有权基础或者有严重分割理由的,可以请求分割。 因分割给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共有人可以随时申请分割。 ”
第一百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 不能达成协议,可以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且不因分割而减少价值的,应当分割实物; 分割困难或者因分割而贬值的,按折价、拍卖、买卖所得价款分割。
如果没有达成分割协议,将首先评估财产的价值,如果你的母亲愿意购买他的份额,而他不愿意购买你母亲的份额,而只是反对分割,法院将命令你母亲补偿他对房子的所有权。 如果他和你母亲都想买对方的那份,如果你的母亲是原来的居住者,你一般会把它判给你母亲,并补偿他的价格。 把文章给他看,不管他分不分,他都不能分享,家里人最好不要上法庭解决。
别说脸上的耻辱了,诉讼费和鉴定费也是给外人自己赚钱的。 协商一个合理的**买下他10%的股份,这对大家都有好处。
-
同居关系不同于婚姻关系。 除法律规定并经夫妻双方明确约定的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外,婚后取得的财产一般为共同所有,而同居关系期间取得的财产则不归夫妻双方所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不经婚姻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的规定: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当事人在同居期间共同取得的收入和财产,应当作为一般共同财产“,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的分割原则是,双方在同居期间取得的收入归对方所有, 共同取得的收益和共同购买的财产,应当由双方共同所有。因此,是否共同出资购买和共同支付是确定财产所有权的关键。
财产的所有权取决于财产登记。
在恋爱同居期间,双方财产所有权的确定主要取决于出资证明和房地产产权登记。 如果由两个人共同购买(即在购买合同上签字双方的名字),则属于共同享有,应属于共同财产分割问题。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共有财产分为两类:
一种是共有制,即共有人共同享有共有财产的权利并承担义务,没有任何份额,共同所有权多存在于夫妻、家庭等有特殊关系的人之间; 另一种是股份共有制,即共有人根据各自的份额享有共同财产的权利并承担义务。
-
同居购房时,约定以股份共同所有。 如果双方分手,应按约定的份额进行分配。
-
同居期间,男女买房还房贷,分手后通过协商解决房屋问题。
协商无法解决的,由法院作出判决。
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不动产属于产权登记的一方,尚未偿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方的个人债务。
为共同偿还而支付的金额和相应的财产价值增加,应由登记在财产权上的一方补偿给另一方。
参照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向银行贷款,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不动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 不动产应当在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分。
依照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不动产归产权登记当事人所有,尚未偿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当事人的个人债务。
离婚时,登记产权的一方应当补偿另一方共同偿还贷款和婚后双方相应增加的财产价值。
-
我们先梳理一下为什么婚后还贷要分成增值部分:婚后收入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后还贷相当于投资夫妻共同财产,获得的收益自然是夫妻共同财产。
但在恋爱关系或同居关系中并非如此。 法律不保护未婚男女之间的关系,如果女方选择帮助男方偿还贷款,一般会被认定为赠与或贷款。
从公平的角度来看,更合理的做法是确定为贷款,丈夫在分手时应将贷款部分偿还给女方。
但是,从常识的角度来看,这将被视为礼物。 当然,如果确定为结婚目的的有条件赠与,女方即使未婚,也可以拿回这部分钱。
因此,女人绝对没有增值的部分。
除非男女双方有约定,虽然房屋登记在男方名下,但实际上双方共同购买房产,那么女方可以按照约定的比例或出资比例分割增值部分。
-
1、经双方同意。 然后协议进入公证。
2.以赠与的名义到地产局将所有权转让给对方。
3、去当地地产局询问。
-
这取决于您购买的是新商品房还是二手房。 不过,因为房产证还没下来,估计是新商品房了!
如果是新建商品房,可以找开发公司,变更商品房买卖合同,然后在房产证上申请一个人的名字。 前提是开发公司最好找一个熟人,否则它通常不会做出改变。
-
应该很容易做到,如果觉得有烦恼,可以咨询律师,或者去房管局询问。
-
不,你必须在所有事情上达成一致。
您好,通过您的描述,由于房屋仍在抵押贷款中,即银行仍然享有房屋的抵押权,如果抵押贷款不消灭,房屋就不能转让、更名等手续。 因此,在贷款全部还清之前,基本上不可能更改注册。 但是,退市的目的无非是防止女方事后悔改或否认,仍然主张房屋的所有权,所以完全可以通过双方签订书面协议来规避风险,只要明确写明“房屋的首付由男方支付给女方, 女方应放弃房屋的共同所有权,当房屋可以办理更名手续时,女方应协助男方办理财产权的出让事”。
根据《继承法》,如果非夫妻双方仅共同生活,则无权相互继承。 根据法定继承,按照以下规则分配遗产:1、继承开始后,一阶继承人继承遗产,二阶继承人不继承。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