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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应该是受伤雇员本人的实际工资,而不是最低工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劳动者因工病发生事故受伤或者患上职业病,因工伤需要停工就医的,停工期间原工资待遇不变, 并由雇主按月支付。
因此,工伤发生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正常工伤休养期间的原工资标准,带薪支付停工期间的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在工作中发生事故受伤或者患职业病,因工伤需要停工就医的,停薪期间原工资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
停薪假的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害严重或者情节特殊的,经设区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评估后,应当中止原有的抚恤金,并按照本章有关规定享受伤残抚恤金。
工伤职工停薪停工期满仍需**的,应当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伤工在停工期间需要照顾的,有偿的,由其所属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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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最低工资,全薪,员工工资在工伤和停工期间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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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布分析:
不。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中支付:(一)医疗费用和工伤费用; (二)院内餐费补贴; (三)总体规划区外医疗的交通、住宿费用; (四)残疾人安装、配置辅助器具的费用; (五)对不能自理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照料费; (六)1至4级残疾雇员一次性伤残补助和每月伤残津贴; (七)劳动合同解除、解除时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 (八)因公死亡的,抚恤金、受扶养亲属抚恤金和未亡家属领取的工伤死亡津贴; (九)劳动能力考核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中支付:
(一)医疗费用、工伤费用;
(二)院内餐费补贴;
(三)协调区外就医的交通、住宿费用;
(四)残疾人安装、配置辅助器具的费用;
(五)对不能自理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照料费;
(六)1至4级残疾雇员一次性伤残补助和每月伤残津贴;
(七)劳动合同解除、解除时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
(八)因公死亡的,抚恤金、受扶养亲属抚恤金和未亡家属领取的工伤死亡津贴;
(九)劳动能力考核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由用人单位依照国家规定支付:
(一)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
(二)五年级、六级残疾职工每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劳动合同解除、解除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残疾就业补贴。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用人单位应当缴纳工伤保险金。 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中支付。
从工伤保险**中预先支付的工伤保险金,由用人单位报销。 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代理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这都很重要,但我认为学习更重要。 因为,能力在社会上是可以锻炼的,这么好的学习机会,很难再有。 如果你不努力学习,你真的对不起自己。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