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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七日内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在二十四日内无故解雇劳动者,这种事情可以向劳动局申诉。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七日内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在二十四日内无故解雇劳动者,这种事情可以向劳动局申诉。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七日内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在二十四日内无故解雇劳动者,这种事情可以向劳动局申诉。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七日内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在二十四日内无故解雇劳动者,这种事情可以向劳动局申诉。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七日内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在二十四日内无故解雇劳动者,这种事情可以向劳动局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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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叫员工做工作,24天后,他被解雇,他不对员工负责,违反了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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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叫员工做事,24天后就撤退了,那么员工就要负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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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强行更改工作时间+员工不同意 第二天我原定时间上班 公司给我迟到的处罚合法吗?
亲爱的你好,非法的,非常理解你的感受。 工时是劳动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双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执行。 用人单位未经劳动者同意擅自改变工作时间的,不仅违反劳动合同,而且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充分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内容。
劳动合同的变更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修改后的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持有。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请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八十条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直接关系职工切身利益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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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司内部是否有关于迟到处理的内部规定?
2、有的直接用规矩就够了,多了就直接开除。 罚款没有法律依据,不建议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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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具体原因,一般如果是那种固执,可以考虑解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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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迟到是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互相交谈也没用,员工反复教导的态度很明确。
公司对此无能为力,显然是员工无所畏惧的重要因素。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用人单位在批评教育无效后,可以按照上述规定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当然,这样做的前提是单位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并经过职代会的审查,并公布给包括员工在内的每一位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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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公司规定扣减工资,或劝阻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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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违反劳动纪律,因此没有赔偿。 如果提前批准了休假,但仍然以此为借口进行解雇,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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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劳动法肯定是要花钱的,用人单位不能随便解除与劳动者的合同,属于特殊情况。 如果您不签订雇佣合同,您还将获得双倍工资的补偿。 但您需要有雇主的雇佣证明。
看看劳动法执法部门的维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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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尝试仲裁,你有一个梦想,如果它成真,对吧?
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解雇事由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者涉嫌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赔偿。 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障均应当在劳动合同解除当月缴纳。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