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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国家的法律是国家的,但公司和企业都是自己的"法律"
我们公司不和员工签订合同,过去劳动法很麻烦的时候,就和我们签了假合同,没用。
每个月休息4天,要你加班就得加班,没有补偿时间! 满 2 年的员工有权享受 5 带薪年假天数。
绝大多数员工没有社会保障,更不用说任何其他福利了。
劳动法只是一个政府单位**部门有作用,我们公司就是这样,但根本就不用有人举报,我们能怎么办? 我只能找到自己的痛苦!
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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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很难实施,在广东这里就是这种情况,关于这个问题我不想多说,这就是目前的情况。 唉'
我们工厂也是28天制,更不用说法定节假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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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不是
劳动法绝对不是假的。
为什么不去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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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你努力工作,创造财富,这是硬道理。
只有奉献精神才能感受到这种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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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这种现象不会发生在实力雄厚的企业中,只有中小企业才会发生,毕竟成本比较高。 劳动法不是虚构的,但在这样的社会中,你也可以坚持正义,但前提是你不再想要你的工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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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想代替别人工作,先忍一忍就好了,如果有一天不想做,你就去劳动仲裁,通常要收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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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有用。 关键是如何使用它以及谁将使用它。
如果是劳动者利用,当劳动者遇到用人单位侵犯其权益时,劳动者会想到用法律来保护自己,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常他没有想过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伪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成立工会,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关系成立,同时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受雇前订立劳动合同的,自受雇之日起成立劳动关系。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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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职工病假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企业职工病假、非工伤医疗期规定》中,明确了企业职工因病或者非工伤应当给予医疗待遇。 一般来说,有些公司有一定的带薪病假天数。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病或者非工伤需要停工就医的,按照其实际工作年限和在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以上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经验不足十年的, 单位工作经验不足五年,为三个月;六个月,超过五年。 (二)实际工作年限超过10年的,在单位工作年限不足5年的,在单位工作不满5年的,为6个月; 5至10岁为9个月; 12个月,10至15年; 对于 15 至 20 岁的人,每月为 18 英亩; 24个月,超过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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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是每个人都或多或少需要了解的东西,尤其是工作场所的员工! 律师告诉你劳动法里有什么样的假期?
1.丧假。 《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婚丧假、旅游假有关问题的通知》([80]《老宗信字》第29号)。
1、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一至三天结婚丧假,并经单位行政领导批准。
2、员工结婚时双方不在同一地点工作; 如果员工的直系亲属在国外死亡,如果员工需要去其他地方照顾葬礼,他或她可以根据旅行距离给予旅行假。
3、在核定的婚丧假、旅行假期间,按原样支付职工工资,途中的交通、交通费由职工承担。
2019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我国法定年假和其他节假日标准》。
5.婚丧假标准。 根据1980年颁布的《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婚丧假、旅游假问题的通知》,职工结婚或者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给予1-3天的婚丧假。
此外,可以根据旅行距离给予旅行假。
2. 探亲假。 《雇员探亲待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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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争议案件中,用人单位提供虚假证据,劳动者可以向仲裁庭或法院申请对证据进行质证的,可以主张追究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时,当事人有责任为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 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 用人单位不提供,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或者拘役;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销毁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单位处以罚款、拘留;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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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可以对伪证和虚假证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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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 社会保障金由个人、企业和国家共同承担。 你不应该就这样被放出去。
《劳动法》规定,标准工作日为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4小时。
因生产经营需要,用人单位经与工会和职工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天不超过一小时;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每天三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但必须保证工人的健康。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向劳动者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时工资的工资:
(一)安排劳动者工作时间较长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十五的工资报酬;
(二)劳动者在休息日上班,不能安排补休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如果工人在法定假日被分配工作,他或她应获得不低于其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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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部队不注意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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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的合法权益确实受到了侵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您的实际情况,给出以下建议供参考: 首先,全勤属于奖金性质(不是法律概念),即每月22天上班,每天工作8小时的员工可以获得全勤奖, 不同单位的奖励金额也不同。所以,如果你有请假,就没有出勤奖金。
其次,如果休假期间没有劳动报酬,当然不会有劳动报酬,扣除当天的工资是合法的,但要看计算方法的合理性。 至于你说的补贴,我不太明白。
此外,国家在《劳动法》第44条中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向劳动者支付高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一)安排劳动者加班时间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报酬; (2)如果雇员被安排在休息日工作,不能安排补假,则应向雇员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3) 雇员在法定节假日上班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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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单位的这种规定是否经过职代会的讨论和批准? 它是公开的吗? 未经职代会批准和公布的规定无效,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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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给你两个建议,想做就只能忍,忍不了就要做好被解雇的准备,你能改变的你有勇气改变,你能改变的你有分寸,你接受不了的有分寸,你有区分这两件事的心, 其实这句话更重要的是要有头脑去分辨能不能改变,能不能接受最后的结果,要不要告我加我,我已经打了好几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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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违反规定无法律依据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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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的内部规定(规则和条例)如果不是非法的,就是合法的。
劳动合同不一定规定单位内部的具体制度,往往只规定了“遵守规章制度”这句话。
至于你的岗位,你是否对设备的损坏负责,合同或工作职责是如何确定的,我们外人不知道。 如果您不对设备的损坏负责(包括报告设备的损坏),那么暂停当然不应该扣除您的奖金。 但是,如果您仔细考虑一下,不可能只是“打开和关闭”任何工作而对停机事故无动于衷。
对于广电企业来说,停机事故严重影响企业品牌声誉,造成可想而知的经济损失(具体数字无法准确估计)。 不要说广播暂停了10分钟,即使暂停了10秒,也是严重的事故(如果某个领导出现,拍摄时间可能不到10秒,如果他错过了,单位领导就是严重的错误)。 因此,在这方面制定规章制度是很自然的。
广播电视工作人员(尤其是机房工作人员)应当理解。
如果工作时间过长,超过八小时不算加班费等,那么当然要以劳动法为准。 《劳动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除了少数领导层成员是“公务员”外,大多数员工都是“劳动者”,当然适用劳动法(包括《劳动合同法》和其他与劳动关系相关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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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意见:
1、您与用人单位的关系适用《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签订、履行、变更、解除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2、如果事故是由设备造成的,而你没有过错,雇主让你承担责任自然是违法的。 奖金被扣除是因为公司对设备的故障负有全部责任,例如机械设备的检修和保养。
3. 如果雇主的规章制度生效,对内容和程序有要求,如果他们至少没有通知你,他们怎么能约束你?
以上仅供参考!
根据《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和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审批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一)企业中因工作原因无法用标准工时计量的高级管理人员、现场人员、销售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员工; (二)企业内铁路、港口、仓库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车司机、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特殊性需要流动作业的员工; (三)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者职责范围而适合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员工。 企业可以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实行综合工时计算,即可以按周、月、季、年等周期综合计算工时,但其平均日工时和平均周工时应与法定标准工时基本一致。 >>>More
您提出解除合同后第6天辞职是可以的,公司的试用期是非法的,您可以随时通知公司解除合同。 (即使你提前离职,违反合同,也只会补偿提前离职造成的实际损失,公司无权扣除你的工资)你应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请他们帮忙解决。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