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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我所知,即使其中一对夫妇不孕不育,他们仍然选择走这条路,而不是离婚并分道扬镳。
我想谈的这对夫妇是我的姐姐和姐夫。 他们很早就结婚了,现在应该已经5年了。 但是这5年,姐姐一直没有怀孕,去医院检查后,她说了什么(我真的忘记了具体情况)。
反正姐姐不能怀孕,或者怀孕的几率很低。
刚开始的时候,姐夫的妈妈经常带我妹妹来这里看一些专科医生,那里吃什么神药。 然而,它对卵子不起作用,我姐姐仍然没有怀孕。 姐夫和姐姐都是孩子脾气,似乎并不在乎有没有孩子。
可是姐夫的妈妈一直让我姐姐去看“医生”,这让我姐姐觉得很恼火。 有一次他们因此吵架,然后两人就分开了。 去年过年的时候,姐姐一个人回来了,姐姐晚上在我耳语的时候告诉我这件事。
因此,我意识到他们的关系出了点问题。 很长一段时间,我都知道姐姐不开心,我想知道他会不会离婚。 因为他们俩的联系都很少。
但几个月前,我看到姐夫发了个朋友圈,就和姐姐一起去横店玩了**。 我当时觉得很奇怪,所以我告诉了我的表弟,他和我一样知道我姐姐。 表哥对我说:“不管怎样,姐姐都能幸福。
姐姐和姐夫最终没有离婚,尽管大吵了一架什么的,但两人的关系慢慢恢复了。 很好。 我希望我妹妹快乐。
有人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但我不这么认为。 只要夫妻双方都管理得好,无论面对什么样的问题,都像是“不孕不育”。 我们也可以携手面对,继续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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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身边有一个不孕不育的当事人,他们还是很亲热的,一直没有离婚。
两人不仅没有离婚,现在还有一个两岁多的女儿。
如今,技术如此先进,以至于有一种称为人工授精的方法。 虽然过程非常困难,但只要结果好,你仍然可以度过困难的那些。
我觉得双方能不能坚持下去,身边人的一些表现,很容易影响到两个人的关系。
我身边的夫妻俩,他们的父母学历都很高,对一方不能生育的问题非常宽容,不会强迫不孕一方去看医生解决问题,据他们周围的人说,他们基本上不会在不孕一方面前提生孩子的事情, 虽然他们也想成为爷爷奶奶或爷爷奶奶。
我觉得不孕不育的人能遇到这样一位豁达善解人意的长辈,真的是一件幸运的事情。
而且,社会的发展,也让我们以更宽容的眼光对待身边的不孕不育者。
当我们敞开心扉时,有些人已经能够接受丁克家庭,或者另一部分人愿意收养孩子。 坚持中也有爱,两个人最终不会认为一方不孕会导致离婚。
我觉得,当你身边发生这样的事件时,你身边的人不应该对不孕不育的一方施加各种压力,而不孕不育也不是当事人自己能控制的,他们已经可以算是这次事件的受害者了,所以我们这个时候不能再对这些人施加心理压力了。
婚姻并不容易,但还是要去做,好好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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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有夫妻因此而离婚,我们不能责怪他们。
对于非常喜欢孩子的家庭来说,如果没有孩子,那将是一辈子的遗憾,所以在以后互相扶持的过程中,无论遇到什么问题,最终都可能回到没有孩子的问题。
当然,也有离婚的,毕竟生孩子还是有很多方法的,试管婴儿还是干脆领养一个,就看你能不能接受了。
我认识的人咱们叫A,A姐和她老公结婚3年了,第一年是故意不生孩子,第二年开始打算生孩子,却一直没怀上,然后去医院检查,是一姐的生因。 A姐的老公比较豁达,他觉得这种事情是不能勉强的,所以不做就不了,但是A姐真的很喜欢孩子,所以一直很伤心。
男方的父母比较开明,A的婆婆也劝A,没有孩子就没有孩子,如果没有孩子,可以领养一个。 其实A真的超级幸福,有很多家庭父母都接受不了,然后亲戚指手画脚,最终导致分手。
总之,A姐姐已经从这种悲伤中走出来,现在她过着美好的生活,别人在给孩子看,她给老公看食物。
A说,他们目前不能勉强,所以让我们幸福地生活吧,如果他们以后还非常想要一个孩子,他们会考虑收养一个孩子。
希望A姐姐和丈夫能一直如此深情,也希望所有有烦恼的年轻夫妻都能互相扶持,拥有幸福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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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只要夫妻关系好,不孕不育就不会导致他们离婚,毕竟能维系婚姻的不仅仅是孩子,相反,关系是两个人婚姻长久的基本条件,那些有孩子却不在关系中的夫妻是没有离婚的。
我的一个朋友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他们结婚的时候,还是被我们很多人看好的,女方长得漂亮,男方家境也不错,婚后两人就去城里住了,在城里买了房子,做酒店生意,过上了富裕的生活, 但结婚多年后,他们没有看到他们有孩子。于是他们像很多不孕不育患者一样,到处去看名医,最后的结果是男方不能生孩子,而女方当时还年轻漂亮,如果没有感情,早就离婚再婚了。
但毕竟他们还是有基本的感情,通过捐精者捐献去医院做人工授精并成功怀孕,后来生下了一个女孩,虽然不是亲生的,但女儿长得还是像个男人,不认识的人也认为是亲生的。 事实上,我认为你是不是亲生的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会对你养育的东西有感觉。 他们俩并没有因为孩子的问题而影响他们对彼此的感情。
因此,孩子可能是离婚的原因,但绝不会是主要原因,如果有人因为不能生育而离婚,那只能意味着他们没有感情或不再相爱。 更何况,现在医疗技术这么发达,生孩子的方式还是很多的,比如试管婴儿,很多不孕夫妇也已经成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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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无论哪一方不孕不育,对整个婚姻来说都是非常不幸的,因为它往往是许多家庭破裂的罪魁祸首。
无论关系多么牢固,它都可能在瞬间崩溃,因为任何一方都无法生育。 尤其是在中国这样比较传统的社会,孩子往往是一个家庭的根基,没有孩子就很难有一个幸福的家庭。
无法生育、试管婴儿和弃婴收养还是有解决办法的,但前者成功率太低,后者在西方家庭还可以,但在中国家庭中很少有人会选择。 因此,许多家庭认为离婚是最有效的解决方案。
我认为离婚是解决不孕不育最极端的方法,只有经过考验,这段感情才会迎来曙光。 不孕不育往往毁掉的不是那些感情很强的夫妻,而是那些结婚生子的夫妻,他们的结合纯粹是为了继承,情感基础很薄弱。
我有一个干哥,年轻时一直忙于事业,直到快三十岁的时候,他才稳住了下来,娶了交往很久的女友。 这段婚姻得到了很多人的祝福,才华横溢,貌然有女,有合选家庭。
这对夫妇真的很想生孩子,我的家人很清楚这一点。 但结婚三四年后,女方没有怀孕的迹象。
但即便如此,他们也没有想过离婚,不管怎么样,他们还是很恩爱的。 就这样,皇帝如愿以偿,他们的试管婴儿成功了,生下了一对小公主。
所以,如果有一夫妻最后不孕不育,最后不仅离婚,还要冷静地寻求解决办法。 如果爱情是婚姻的基础,而不是孩子,那么婚姻的概念应该更多地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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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孕不育不是离婚的法定补助金,因此应进行调解以确定关系确实已经破裂。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079条 夫妻一方提出离婚请求的,有关组织可以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关系确实破裂,调解失败,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不成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反复教养的不良习惯,没有改掉;
4)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裁定不准离婚,双方相识一年以上,一方当事人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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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方不能生育时,离婚不属于过错方要求赔偿的理由,法律也没有规定一方不能生育,离婚需要赔偿。
数据扩展名
离婚是指通过协议或者诉讼解除夫妻关系,终止夫妻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行为。
我国《婚姻法》有明确规定: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可以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在审理夫妻离婚案件时也会亲自调解,如果确认夫妻关系破裂,调解不奏效, 离婚应予批准。
夫妻能否离婚的核心点是“感情崩溃”,夫妻关系能否继续维持,取决于两个人之间是否还有真情,而不是一方或双方是否不能生育,所以妻子不能生育不能作为申请离婚的理由, 如果男方以妻子无法生育为由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一般不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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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夫妻中的一方不能生育,当然可以选择嫁给氏族。
只是它不是强制性的。
只有在夫妻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才能选择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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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完全没有问题,离婚的事情应该慎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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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你可以讨论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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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行。 无法生育导致夫妻之间感到谨慎和不和,难以继续生活,可以归类为身体缺陷,如果因为无法生育而难以起诉离婚,可以作为夫妻关系破裂的证据。 如果一方不能生育,另一方要求离婚,法院一般会支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夫妻一方提出离婚请求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婚姻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关系确实破裂,调解失败,应当准予离婚。
一男一女在中国登记结婚后,如果一方出国,另一方仍居住在中国境内,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费和财产处置达成协议,外国当事人可以返回中国,双方仍可以共同向其中一方登记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或出国的人在出国前所在的位置。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国外的一方不能亲自回国办理离婚手续,则离婚手续不能通过双方离婚办理,只能通过诉讼取得离婚。 需要提起诉讼的,可以按照下列规定在一方当事人的居住地提起离婚诉讼: >>>More
只要你们分开,你们就可以离婚。 《婚姻法》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二年的,可以认定夫妻关系确实已经破裂”。 >>>More
首先,任何夫妻都无权限制对方,无论他们的关系如何。 根据《婚姻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限制、干涉另一方。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