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法

发布于 三农 2024-07-01
5个回答
  1. 匿名用户2024-01-30

    您好,我建议您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59条至第64条规定,集体土地不得以办理手续为目的转让使用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9条至第62条规定: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利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在乡(镇)村设立公共设施建设和公益事业企业,经批准,也可以与其他单位和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合资等形式共同设立企业。 用于企业建设的土地必须严格控制。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乡镇企业的不同行业和经营规模,另行规定土地使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规定: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转让、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但符合土地总体利用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前已建成的建筑物、构筑物,不符合土地总体利用规划确定的用途的,不得改建、扩建。

  2. 匿名用户2024-01-29

    地方**征用农民的土地不需要我们做任何事情。

  3. 匿名用户2024-01-28

    土地法是指国家规范土地所有权、占有、经营、使用、保护和管理中发生的各种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保护和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制,即国有土地的所有权由***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占有、买卖或者非法转让土地。

    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4. 匿名用户2024-01-27

    你好,亲爱的! 新《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了以下补偿标准:一、征收土地的,应当给予补偿,保证征收人原有的生活和服务水平不降低,保障其长期生计; 2、征用土地时,应当支付土地补偿、安置补贴、住宅等地上附着物、苗木等补偿金,并安排被征用人的社会保险费用。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对征用土地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保障其长期生计。 征用农业用地、地上附着物、苗木以外的土地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村民房屋,应当按照搬迁前补偿原则和改善居住条件,尊重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设、提供安全隐蔽住房等方式,或者给予货币补偿,补偿因征用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费用; 从而保障农村村民的居住权和住房财产的合法权益。

  5. 匿名用户2024-01-26

    总结。 中国《土地管理法》于1986年6月2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12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根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首次修改, 1988年,并于1998年8月29日经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修正。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改。

    更新了土地法。

    早上好,亲爱的,很高兴回答你的<>

    最新的土地法现在是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管理权的可分离原则。 一般而言,承包人转让土地后,仍属于承包人的合同使用权,但经营权(实际使用权)归实际使用人所有。

    此外,新土地法还实现了以下七项突破。 消除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的法律障碍,改革征地制度,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为“多规融合”改革预留法律空间,将基本农田升级为永久基本农田,合理划分第一和地方土地审批权限, 土地监管制度已正式纳入法律。

    中国《土地管理法》于1986年6月2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12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根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首次修改, 1988年,并于1998年8月29日经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修正。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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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回答2024-07-01

需要召开村民会议,分配由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或村民代表决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应当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始用途给予补偿。 >>>More

5个回答2024-07-01

慈悲农。 慈悲农。

锄地那天下午,汗珠滴落在土里。 >>>More

10个回答2024-07-01

农村土地承包法。

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都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一般法和特别法在人、事、时、地四个方面区别,只要一个方面具有特殊性,就比较特殊。 显然,农村土地承包法是专门法,土地管理法是一般法。 同样,它们都是由同一个机构颁布的,因此它们在法律上适用。 >>>More

7个回答2024-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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