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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要看该财产是否属于可以继承的财产。
2.你可以继承继母的遗产,因为根据继承法,你和继母有抚养关系。
3.继承人的范围没有列出,所以很难说你能分割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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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有权继承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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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继承财产的法律情形如下:
1、当事人是被继承人遗嘱确定的遗嘱继承人;
2、被继承人与当事人签订遗赠、赡养协议;
3、当事人是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23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赡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1127条.
遗产按以下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二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一等继承人继承,二等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一等继承人的,由二等继承人继承。
就本部分而言,“子女”一词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收养子女和受扶养继子女。
就本部分而言,“父母”一词包括亲生父母、养父母和有受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部分所用的“兄弟姐妹”一词包括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或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收养兄弟姐妹和有受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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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权不是财产权,而是与财产权密切相关。
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是指公众和公众在继承开始前依照法律规定或遗嘱指定接受被继承人继承的资格,即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权利和能力。
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是指继承人在满足法定条件时,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财产权,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继承人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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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继承权属于财产权,继承权的产生基于近亲属的身份关系。 遗产是自然人死后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法或性质不允许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22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法或性质不允许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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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取决于是否有遗嘱。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执行,遗嘱中规定的继承人享有继承权。 无遗嘱的,按继承顺序继承。
标的的继承是一套不动产,实际所有人是她的儿子小龙(小陈女士在18岁时将财产转让给小龙的名下),而小陈女士先于小龙去世,所以不存在继承小龙遗产的问题,所以该财产实际上属于小龙的遗产。 按照遗产继承,如果小龙有遗嘱,则按照小龙的遗嘱执行,如果没有遗嘱,则按继承顺序继承。
由此可知,如果小龙的遗嘱中规定小陈女士的表妹将继承她,则小陈女士的表妹有权继承,否则,肖晨女士无权继承。 而小张属于小龙的亲生父亲,是他的第一继承人,在小龙没有遗嘱的前提下,他有权继承小龙的遗产。
另外,小陈女士的表妹不宜属于直系继承人,一般第一代继承人是:父母、子女、配偶,第二代继承人是: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不属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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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萧晨去世了,在他生前,他已经将财产转移到了小龙的名下,所以萧晨的父母没有继承财产的权利。 所以萧晨的表哥没有继承权。
其次,小龙死了,既然萧晨死在小龙之前,萧晨就无法继承小龙的遗产。 龙的财产应该由第一代继承人的父亲继承,如果龙有非婚生子女,那么他的孩子有继承权,但妻子没有继承权,婚姻法规定男人只有在二十二岁才能合法结婚。
最后,在小龙没有私生子的情况下,他的遗产全部由父亲小张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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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现在是小龙个人的遗产,他的父母、配偶和子女在他去世后都有权继承。 但是他的母亲在他之前已经去世了,所以这个继承人已经不存在了,但是他的父亲有继承权,也就是说,小张有继承权。 至于萧晨的表妹有没有继承权,作为第二顺位继承人,她只能继承萧龙先于萧晨去世,而且继承发生在这个时候,但萧晨的第一继承人不在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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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小张有权继承这套房,因为小张是小龙的父亲,是一等继承人,这是在小龙没有遗嘱的情况下; 如果小龙有遗嘱,他会按照遗嘱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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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陈女士将房子过户到儿子名下,那么房子就是儿子小龙的个人财产,因为小陈先于小龙去世,所以她不能继承小龙的遗产,小龙的遗产没有遗嘱,所以适用法定继承待遇,继承开始,由一等继承人继承,二等继承人不继承, 一等法定继承人包括父母、子女、配偶等,所以小龙的房子是小张继承的,而小陈的表弟不在一等法定继承人之列,所以没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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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有继承权,但必须通过遗嘱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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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您的岳父可以立遗嘱指定他的一个或多个法定继承人继承他的遗产。 但是,丧失劳动能力、无谋生源的继承人,不得剥夺继承权。 因此,配偶以无行为能力、无谋生为由要求分配遗产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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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位朋友:
继承是连续的。 第一继承人是丈夫和妻子、孩子和父母。 如果有主要继承人,则第二继承人不能继承。
这房子的继承人,首先是小张。 虽然小张和小陈已经离婚,但父子俩的血缘关系依旧没有改变。 小张和小陈的离婚,只说明两人之间没有继承关系,但小张和儿子的继承关系并没有受到小张和小陈离婚的影响。
所以,萧晨的表哥没有这套房子的继承权,只有小张有这套房子的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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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依法享有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它是一种具有独立属性的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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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双方的法定继承人均有权继承。 包括父母、子女等。
《继承法》第9条规定,男女继承权平等。
第十条 继承应当按下列顺序进行: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一等继承人继承,二等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一等继承人的,由二等继承人继承。
该法中的“子女”一词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收养子女和受扶养的继子女。
该法中的“父母”一词包括亲生父母、养父母和受扶养的继父母。
本法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后代代位继承。 代位求偿的继承人通常只能继承其父亲或母亲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履行了赡养岳父、岳母或者丧偶女婿赡养岳父、岳母的主要义务的,作为第一级继承人。
第十三条 继承人继承的遗产份额,按同一顺序,一般应当相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无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已履行赡养被继承人主要义务的继承人或与被继承人同住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获得多份遗产。
有抚养能力、抚养能力的继承人不履行抚养义务的,遗产不予或者少予分配。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能是不平等的。
第十四条 除继承人外,无劳动能力、无生计、依赖被继承人赡养或者对死者赡养不多于继承人的,可以适当分配遗产。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相互谅解、相互通融、和谐统一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遗产分割的时间、方式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 协商不成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可以向人民法院进行调解或者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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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哥哥的女儿都不和他在一起,而你进入学校,那么你有权继承你哥哥的财产,你可以主张你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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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的兄弟没有遗嘱。
去合法继承。
你属于第二顺位。
你哥哥的女儿是第一顺位。
根据我国法律,只有没有第一继承人或第二继承人的人才能继承。
也就是说,你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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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哥哥的财产和他的孩子有继承权,你可以从财产中扣除你的费用,但你没有资格继承。
你不应该动脑筋去抢夺两个年幼的孩子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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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女儿有继承财产的权利,第一继承权是夫妻、二孩、三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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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嘱的,可以按照遗嘱继承,如果没有,只能依法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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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需要问这个吗? 首先,他的两个女儿是第一个法定继承人,继承顺序是先继承的是配偶、子女、父母,其次是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 另一个是能够给予在他一生中帮助过他很多的人,感觉就像你在问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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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哥哥的两个女儿是你哥哥财产的第一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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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继承权应当按照遗嘱优先,无遗嘱的,或者遗嘱无效的。 那么第一个继承权是他的父母、妻子和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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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根据继承人的顺序,他的女儿、父母、妻子都有权继承。 他们属于第一线继承人。 作为哥哥,你属于第二顺位继承人。 在第一继承人缺席的情况下,第二继承人有权继承,但以下情况除外。
丧失继承权的法律依据。
1.故意杀害死者(绝对没收)。
2.(绝对没收)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继承人因遗弃被继承人或者因情节严重而虐待被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属于继承权的相对丧失。
4.伪造、变造或者毁坏遗嘱,情节严重的(绝对损失) 如果遗嘱的伪造、变造或者毁坏情节严重,则丧失继承权。
你照顾他,支付医疗费和丧葬费,你可以要求从他的遗产中扣除,如果他们不同意,你可以去法院起诉。 它将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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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说实话,女儿和你的父母是第一顺位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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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有继承权,你不是第一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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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他的子女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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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的遗产应由甲的一等继承人继承,即乙和甲的父母,各占总遗产的三分之一,乙的子女无权继承。
1)婚前一方自费购买的房屋。根据《婚姻法》的规定,配偶一方的婚前财产是配偶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前,一方购买、支付并拥有所有权的房屋显然是一方的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More
你好。 如果您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您在婚前支付了房屋费用,那么它应该被确认为个人婚前财产。 但是,在离婚诉讼中,另一方仍然有权主张权利,最终判决仍由法官决定,因此建议您与另一方进行公证或签署协议,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