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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位,顾名思义,就是越过球的位置。 在足球术语中,当球靠近对手的球门线时,球员处于越位位置。
换句话说,当一名球员踢球或头球时,同一球队的接球手在对方半场的球前,并且他和对方球门线之间的对方球员少于两名(有或没有一名对方球员),即越位。
越位规则。 1.如果球更靠近对方球门线,则进攻球员处于越位位置。 但以下情况除外:
a.球员在自己的半场。
b.至少有两名对方球员比该球员更接近对方的球门线。
2.当一名球员踢球或触球,而同一球队的球员处于越位位置时,裁判员认为该球员有下列行为之一,应判定该球员越位:
a.干扰比赛或干扰对手;
b.试图从越位位置获得优势。
3.如果出现以下情况,球员不应被判定为越位:
a.这名球员只是处于越位位置;
b.球员直接获得球门球、角球或界外球。
4.如果球员被判越位,裁判员应判给处于越位位置的对方球员一个间接任意球。 如果球员在对方球门区越位,则任意球可以在越位时在球门区的任何位置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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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位是1874年制定的“足球比赛规则”。 它对当球向进攻方向向前传递时允许接球者站立的位置施加了严格的限制。
也就是说,在进攻球员出球的那一刻,在对方的半场,接球者比倒数第二的防守者(包括守门员)更接近球门,同时比球更接近球门,并试图干扰对手在这个位置的争球。
干扰比赛,接到球门柱横梁和对方的**球将被判越位。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角球和界外球、半场球和球门球不被视为越位。
越位犯规被判给对方球队,间接任意球被判罚点球点。 如果防守方受益或接到球,许多裁判会自行决定让比赛继续进行,以免比赛节奏因过多的任意球而减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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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扰比赛,球落在对方身上会被判越位。 同样重要的是要注意,角球、界外球、半场球和球门球不被视为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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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满足三个条件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则球员越位。
1.在对方半场;
2、在放球的那一刻,疑似越位球员比倒数第二名防守队员(包括守门员)更接近球门;
3.在己方踢球的那一刻,疑似越位球员比球更接近球门。
根据国际足球协会理事会(IFAB)的规则,“在进攻球员拿球的那一刻,在对方半场,接球者比倒数第二名防守者更接近球门,比球更接近球门”,此时接球者将被判越位。 在这半场中,当它与倒数第二个对手持平或与上次猜到的两个对手齐平时,它不是越位。
越位规则的发展背景:
越位规则在 1874 年的足球规则中正式确定。 但是,当时的越位规则与现在的越位规则大不相同。 当时规定:
如果进攻队前只有两名球员(包括守门员),则进攻球员被视为越位。
19世纪70年代初,足球开始在西方等国家蓬勃发展,当时普遍强调进攻,不太重视防守。 这从当时一些国家常见的比赛阵型(1217、1226)可以清楚地看出,前面的前锋多达六七个。 攻击者攻击前线,如洪水冲堤,势不可挡。
防守者一拿到球,往往很容易偷袭球。 这样一来,由于进攻者多,防守者少,攻防力量极度不平衡,严重影响了球技和战术的发展和提高。 此外,由于攻守双方缺乏势均力敌的对抗,比赛没有那么激烈和刺激。
出于这个原因,有些人在战术阵型中使用他们的大脑,而另一些人则试图找到在规则方面适当限制进攻方的方法。 越位规则是在这个尖峰桥的上下文中创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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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位是指进攻球员将球向前传球,接球者在对方半场,并且比第二低的防守者更接近对方球门线。
也就是说,在进攻球员出球的那一刻,在对方的半场,接球者比倒数第二名防守者更接近球门,同时比球更接近球门。 同样重要的是要注意,角球、界外球和球门球不被视为越位。
进攻球员带球的那一刻(无论是传球还是射门,球被触球的那一刻),在进攻半场(我们防守半场的另一半)中,其他进攻球员的位置与倒数第二名防守球员平行于底线。
靠近对方球门(倒数第二后卫平行底线的线为越位线,越位线至底线甚至底线外为越位区,越位线至中线),以及该线是否比足球同时更接近对方底线。 当条件满足时,它被认为处于越位位置。 但处于越位位置不是犯规。
越位是足球规则中非常重要的规则,也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规则。
敌人触球的次数比我们最后一名防守队员越位的次数多,我们对最后一名防守队员的触球也叫越位,运球越过防守队员不越位 在足球比赛中,当进攻球员比球更接近对方球门线时(特殊情况除外),则处于越位位置。 如果球员被判越位,裁判员应判罚对方球员在越位位置的间接任意球,越位规则在 1874 年足球规则中正式确定。 但是,当时的越位规则与现在的越位规则大不相同。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