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里有办理伤残鉴定的义务,现在单位不同意怎么办,谢谢!

发布于 社会 2024-07-15
11个回答
  1. 匿名用户2024-01-30

    首先,确认您要进行残疾评估的原因。 是工伤吗?

    如果是工伤(前提是工伤已经确定,并且有工伤决定),那么雇主有义务带你去劳动监察委员会进行劳动技能鉴定(俗称伤残鉴定)。 如果雇主不愿意处理残疾评估,它可以自行处理。 也可以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投诉,由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协调处理。

    如果不是工伤的,用人单位只能填写《劳动者因病伤残程度考核申请表》,也可以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协调,让用人单位在申请表上加盖印章。

    如因工事故受伤,未作出工伤认定,须先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认定工伤。 如无认定为工伤的前提,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将不予受理您的伤残等级鉴定申请。 请记住,如果工伤是由工伤原因造成的事故造成的,工伤认定申请最迟必须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用人单位在一个月内提出)。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谢谢。

  2. 匿名用户2024-01-29

    用人单位拒不办理的,应当申请劳动仲裁。

  3. 匿名用户2024-01-28

    如果用人单位不愿意办理伤残鉴定,可以自行办理,但不必由用人单位办理。

  4. 匿名用户2024-01-27

    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可以通过以下文件证明劳动关系,在申请工伤鉴定后再申请伤残鉴定:考勤记录; 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各项社会保险费缴纳记录; 雇员填写的雇主就业记录; 雇主向雇员签发的证明雇员身份的证明; 其他工人的证词等。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建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在确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以参考下列文件: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者记录(劳动者工资单)和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纳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出具的《工作许可证》、《服务证明》等能证明其身份的文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聘《登记表》和《登记表》等招聘记录; (四)考勤记录; (5)其他工人的证词等。 其中,用人单位对第(1)、(3)、(4)项中的相关举证负有举证责任。

  5. 匿名用户2024-01-26

    劳动者病情稳定后,应当携带工伤证明、病例资料、X光片、X光片、出院记录以及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到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伤残鉴定。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申报,如公司不申请,工伤员工或其近亲属应当在一年内申请认定。 需要提交的文件:

    工伤认定申请表(**一般有**劳动局出具)、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 2、受伤后有影响劳动能力的残疾比较稳定的,申请人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并向设区(一般设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3、根据残疾程度不同,获得的赔偿也不同。 主要补偿有:医疗费、一次性伤残津贴、一次性就业津贴、一次性医疗津贴、休假期间工资、伙食费、护理费等。

    4、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和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不能申请工伤认定的,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存在后,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五、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劳动者所在省份的工伤保险条例。

  6. 匿名用户2024-01-25

    1、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只要能证明劳动关系,即可申请工伤认定和伤残认定。

    证明雇佣关系的主要证据是: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单)及各项社会保险费缴纳记录;

    (二)用人单位发给劳动者的工作许可证、服务证明等能证明劳动者身份的文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聘《登记表》和《登记表》等招聘记录;

    (四)考勤记录;

    (5)其他工人的证词等。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因工伤,在工伤相对稳定后,因埋伤而影响其工作能力的,应当对其工作能力进行评估。

  7. 匿名用户2024-01-24

    1、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 2、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全部工伤赔偿由单位承担; 3、首先,单位需要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4、住院所需的医疗费、随行费、生活费**由单位支付。

  8. 匿名用户2024-01-23

    1、劳动合同是否签订,不影响傻伤的认定。

    2.工作单位不为您投保非常重要。

    3、单位已投保的,应自工伤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障局报送工伤认定书,并在投保结束后提交劳动能力鉴定书。

    4、用人单位不替你参保的,可以向社保局申请认定非法工伤残。

  9. 匿名用户2024-01-22

    如何处理残疾判定。

  10. 匿名用户2024-01-21

    用人单位申请对工伤职工进行审查考核,不予配合的,可以中止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束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残疾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核鉴定”。用人单位申请复核考核,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复核并遵守程序性鉴定规定,并将复核、复核通知工伤职工,但工伤职工未按规定进行复审鉴定的,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11. 匿名用户2024-01-20

    原劳动部《关于实施劳动白族运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老都布发志号)和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处理工伤纠纷有关问题的批复》(老半发号)规定,发现劳动者患职业病或因工受伤后, 对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残疾程度和依照程度的评估结论不满意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对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所依据的体检、诊断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要求复查诊断,复查诊断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鉴定委员会规定的程序进行。 但是,劳动者在处理工伤纠纷过程中,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委托的地方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残疾鉴定不服的,不能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应当按照劳动争议仲裁程序进行。

    原劳动部《工伤保险办法》(劳动部印发)对上述表述进行了更正。 《办法》第一条明确规定,职工对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不满意的,可以向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复核; 对评审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向上一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

    审查和评估的最终结论由省级劳动评估机构作出,审查和评估程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评估委员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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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回答2024-07-15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在工伤保险经工伤保险经机构批准后发放(如果劳动者未参加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在工伤保险**或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提出解除工伤保险后一次性支付劳动关系。

6个回答2024-07-15

根据规定是不可能的,建议不要使用他人的租赁合同申请居留许可。 >>>More

6个回答2024-07-15

劳动合同可以加盖公章,合同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通常大公司会加盖合同章,小公司不会太详细,签订劳动合同时会使用公章,只要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的,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 >>>More

7个回答2024-07-15

劳动合同上应写明试用期工资,不得省略工资。 在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试用期工资和转正后的工资同时规定,其中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转正后工资的80%,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More

9个回答2024-07-15

当然,合同期满时可以申请失业,并要求用人单位给你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原因栏要写上合同期满。 否则,它无法完成。 一年的保险金支付后,可以再领取三个月的失业救济金。 长达 24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