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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只能等到达到法定年龄。
民政不会因为你比他大而照顾你。
换户口很麻烦,现在国家对此相当严格,难度很大。
就个人而言,你们在一起并不容易,多等一年不算什么,你的父母应该理解。
但你可以先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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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22 女 20
这是法律规定的。
要么等一年,要么找一段关系。
在这个社会上。
没有什么是金钱和权力解决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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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等一年,我不会因为你而照顾你的。
其实在现在这个时代,我们只是先住在一起,何必在意那张纸呢! 当你足够大的时候,你可以随时得到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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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民政局问问。 如果你不能要求别人走路,有些人还不够老,不能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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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等待法定年龄。
再等一年,因为这个分手真是太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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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94年2月1日以后,事实婚姻不复存在合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婚姻无效:
1)重婚罪;
2)存在禁止婚姻的家庭关系;
(三)患有医学上认为不适合婚前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结婚的;
4)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人。
3.这不是重婚罪。
前一桩婚姻因未取得结婚证,且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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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这不是事实婚姻。
1. 这不是事实婚姻。 事实婚姻是指一男一女之间没有配偶,没有登记结婚,但符合婚姻的实质条件,并以夫妻身份生活在一起的婚姻。 事实婚姻的要素是:
1.未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缺乏形式要求。 2.符合婚姻的实质条件。 3.以夫妻的身份公开生活在一起。
4. 它发生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管理和登记条例》实施之前。
两人是表亲,属于法律禁止结婚的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虽然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但不符合婚姻的实质条件,不属于事实婚姻。
2、婚姻登记机关拒绝重新申请婚姻登记是合法的。
首先,并非所有以夫妻身份生活在一起但尚未登记结婚的男女都可以重新登记结婚。
根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追溯婚姻登记的主体必须是符合结婚实质条件但仅缺乏结婚形式条件的一男一女。
刘强和赵芳是表兄弟,关系不符合法定婚姻的实质要求,因此婚姻登记机关拒绝重新申请婚姻登记是合法的。
3.不属于重婚罪。
两人只是同居关系,并没有事实上的婚姻关系。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条第1条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因此,两人可以自由结婚,无需经过任何法律程序,不构成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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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这是事实婚姻,但也是非法婚姻,因为它没有合法登记。
2.不合法,婚姻自由权。
3.不,因为没有登记婚姻,所以在法律上不承认事实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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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很好的专业问题,但我无法回答。 你应该去问一个专业的V律师。 Fadu.com 应该有律师。 我觉得我的表兄弟不能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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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错误。 配偶关系不包括在内。
2. 对。 3.错误。 基于血缘、婚姻、收养。
4.错误。 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
5. 对。 6. 对。
7. 对。 8. 错误。 群婚制度的低级状态是血型婚姻制度。
9. 错了。 包括模拟血亲。
10. 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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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的规定:
1、刘、赵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申请前通知其补好结婚登记。
2、未办理完婚登记的,刘某的离婚请求作为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赵某的反诉缺乏法律依据。
3、刘、赵二人在2004年5月前登记结婚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刘、赵某是否符合离婚条件,依法作出判决。
此外,(如果婚姻已经登记)赵可以起诉刘和张重婚。
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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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波的重婚在1994年以前被法律承认为事实婚姻,并受到法律保护。 赵某的反诉应由法院予以支持。 如果刘坚持要离婚,赵某起诉他重婚,那就大麻烦了。 建议通过谈判达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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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楼的那个是对的,你要是告他重婚,对他来说真的很难。 按照民间的说法,既然他对你没有感情,你还是放过他,但你不能只是便宜他,让他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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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应予驳回,因为刘某、赵某结婚时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婚姻关系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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