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过户后,我的房产费还在扣

发布于 社会 2024-06-14
8个回答
  1. 匿名用户2024-01-29

    如果您已完成过户,但仍需扣除物业费,可能是由于以下原因:

    1.物业费扣除信息滞后:在某些情况下,物业费扣除信息可能滞后于物业转让信息。

    这可能会导致物业费仍会从您的账户中扣除。 您可以联系公用事业公司提供房屋转让证明,并要求他们更新您的信息。

    2.未能变更物业:所有权转让完成后,需要到物业管理公司变更物业,以便物业管理公司更新业主信息。

    如果您不这样做,公用事业公司可能仍会认为您是该物业的所有者,并从您的账户中扣除物业费。 请尽快到物业管理公司办理物业变更手续。

    3.中介未通知:如果您是通过中介公司购买房屋的,可能会出现中介公司没有及时通知物业管理公司房屋已被***的情况。

    如果您已经采取了上述措施,但问题仍然存在,建议您联系公用事业公司和相关部门,以找到更具体的解决方案。

  2. 匿名用户2024-01-28

    你先去和物业沟通,你不知道房子转让的物业,先去止损,再和中介沟通,毕竟你交给中介,中介有责任,然后和中介人一起找新业主沟通,还你的钱。

  3. 匿名用户2024-01-27

    所有权转让后,物业费由新业主支付。

    产权转让时,原业主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 物业与新业主之间形成新的物业服务合同关系的,物业应向原业主主张原业主所欠的费用,新业主不承担连带责任。

    业主应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提供者支付物业费。 物业管理服务提供者已按照协议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不需要接受相关物业管理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管理费。 业主违反约定,未在期限内缴纳物业费的,物业服务提供者可以督促业主在合理期限内支付。

    如果合理期限届满后仍未付款,物业管理服务提供者可以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提供者不得停止供电、供水、供热、燃气等催促支付物业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三十七条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是物业管理服务提供者在物业管理服务区域内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保养、环境卫生等物业管理服务,并由业主支付物业管理费的合同。

    物业服务提供者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者。

  4. 匿名用户2024-01-26

    法律分析:所有权转让后产生的房产费由新任户主支付,房屋转让遗留的欠款由前任户主支付,不论房产买主是谁。 物业费是物业业主和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住宅公共建筑及其设备、公共设施、绿化、环卫、交通、公共安全、环境等进行居民生活维护、维修、整治等相关服务的收费。

    法律依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或者物业服务资金。 业主违反物业管理服务合同,逾期未缴纳服务费或者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缴纳; 逾期仍未支付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依法追回。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者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或物业管理服务资金的,业主应当承担协议规定的支付费用连带责任。 产权转让时,财产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应当结算物业服务费或者物业管理服务资金。

  5. 匿名用户2024-01-25

    法律分析:财产转让前的产权使用费应按照民事自治原则,根据买卖双方的合同确定,如合同中未约定的,按照惯例,产权费由卖方在财产“交付”(不转让)前自行承担。 但物业管理公司应依法要求物业使用人付款,当前使用者在付款后可以向卖方追索。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不动产登记申请出售、设定抵押等的,双方应当共同申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单方面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

    2)继承或者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书中不动产权利的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

    (四)权利人名称或者职务或者自然情况发生变化,提出变更登记申请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注册或者反对注册;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当事人可以单方面提出申请的其他情形。

  6. 匿名用户2024-01-24

    交出房产后,买方将支付房产费。

    因为房子的出售和房子的交付是不一样的,虽然说有些房子是卖掉的,但业主仍然住在里面,在这种情况下,房产费将由卖方支付。

    在房屋销售合同中,必须披露交货时间。

    如果原业主不住在其中,买方将在房产完工后的第二天支付分层费。

    以上是我的,我希望并祝你生活愉快。

  7. 匿名用户2024-01-23

    谁买了它,谁就付钱。

    但是,在移交前仍由原所有者支付。

  8. 匿名用户2024-01-22

    原房主所欠的房产费一般由原房主承担,但双方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

    法律分析

    房屋转让遗留的欠款问题在法律上应独立于房产的购买者。 因为合同是相对的,所以合同是双方之间的事,不能涉及第三方。 由于原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服务合同不涉及后续买方,因此新业主没有义务支付物业费。

    房屋的转让并不意味着债务的转让。 新业主购买房屋后,与物业管理公司建立新的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入住后仅承担支付物业管理费的义务。

    在买卖二手房的过程中,买卖双方通常会忽略物业管理费和水电费的结算。 为了避免此类纠纷的发生,业内人士建议,在购买二手房时,除了保证房屋质量外,还要先检查原房主是否拖欠欠款。 为避免纠纷,如果原业主仍有欠款未结清,应在结算后将货款通知买方,以免在交易后期给他带来不便。

    此外,为了核实责任方,双方都可以在收据或合同中清楚地写上。

    维修的结算和更名**。 由于财产的移交可能会遇到卖方尚未支付维修费用**或维修**已经使用的情况。 由于销售合同缺乏明确性,卖方可以认为维修**是“交货日历”,未支付的部分或不足的部分当然应由买方支付; 买方也可以假设卖方应全额付款,然后再将维修**转移到买方名下。

    因此,在签订合同时,交易各方应明确赡养费的结算金额。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 业主在进行物业管理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条例、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大会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专项维修费的;(五)按时缴纳物业服务费;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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