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融法的案例研究问题,关于金融法规的案例研究问题

发布于 教育 2024-06-07
8个回答
  1. 匿名用户2024-01-29

    1)张某2011年取得的年度工资、薪金应纳缴纳个人所得税1740元。

    张某工资薪金应纳税额=(6 000-3 500)10 -105 12=1 740(元)。

    2)张某2011年取得的广告设计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 200元。

    张某的广告设计收入应按照“劳动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由于收入异常高,采用加价征收方式。 张某广告设计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30 000(1-20)30-2 000=5 200(元)。

    3)张某出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560元。

    张某报酬应纳个人所得税=5 000(1-20)20(1-30)=560(元)。

    4)张某2011年租房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 280元。

    张某出租物业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3 000-800)20 12=5 280(元)。

    5)上市公司股息、红利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00元。

    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股息,暂减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 张某取得的上市公司股利、红利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4 000 20 50=400(元)。

  2. 匿名用户2024-01-28

    至于具体算法,我就不写了,正确答案可以自己计算,这样就可以学习了。

  3. 匿名用户2024-01-27

    (2004年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经济法基础》第六大题1分题)。

    1.正确答案 (1)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总会计师条例》,聘任总会计师的单位不得再设与总会计师职责重叠的行政副职务。

    2)不遵守法律要求。

    根据《会计基本工作规范》的规定,出纳员不得同时登记收支账目。

    根据《会计基本工作规范》的规定,一般会计人员应当办理交接工作,交接工作由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监督。

    3)这是开具空头支票的行为

    公司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为:

    供应商有权要求公司赔偿支票面值的2%。

    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对公司处以支票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

    (四)教唆、教唆、强迫会计机构、会计师伪造、变造会计凭证、账簿,或者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表的行为。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受其指示、指示或者强迫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或者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 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国家工作人员,也应当给予行政处分。

    5)应签名盖章。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本单位的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并由本单位负责人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字盖章。

  4. 匿名用户2024-01-26

    所有考试都是多项选择题、对/错题和填空题。 综合类别应为填空题。

  5. 匿名用户2024-01-25

    1、甲、乙理由不合理,经济法规定,公司董事不得单独或与他人经营与公司相同的业务或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2、董事会行为得当,经济法规定,公司董事不得单独或与他人经营与公司相同的业务,否则,收入归公司所有,利润巨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数额特别大的,处三七年有期徒刑。

  6. 匿名用户2024-01-24

    (1)本案的纠纷是由农场引起的。

    2)本案双方发生争议的原因是农场不了解要约和要约邀请之间的区别。其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15条。 水果公司发给农场的传真是询问农场是否有货源,虽然公司在传真中已经向农场提出了具体数量和品种,但同时希望农场能回电汇报情况。

    因此,水果公司的传真具有邀请报价的特征。 农场没有按照水果公司的传真要求报告情况,直接将货物交付给水果公司后才给水果公司回电,因为没有要约,因此不具有承诺的性质,相反,它具有要约的性质。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水果公司收到货物,则该行为具有承诺的性质,合同成立。

    但是,由于水果公司拒绝接受货物,因此没有销售承诺,合同没有成立。

    3)基于上述理由,法院裁定农场败诉,水果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A公司与B公司签订木材买卖合同,约定买方A公司应在合同生效后15日内向卖方B公司支付预付款的40%,B公司在收到预付款后3日内将货物交付给A公司, A公司在收到货物验收后结清余款。B公司将在收到A公司40%的预付款后2天将货物交付给A公司。 A公司收到货物后,发现木材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于是立即通知B公司,拒绝支付余款。

  7. 匿名用户2024-01-23

    1、罐头厂2011年5月进项增值税为=58万*13%+21760+1000*7%+18000*17%=100290元(选择B)。

    2、罐头厂2011年5月应纳增值税=85万*17%+42120(1+17%)*17%+20000*17%-100290=53730元(a)。

  8. 匿名用户2024-01-22

    乙向甲购买彩电机是因重大误会而实施的民事行为,属于可撤销的行为。

    本案中,如果乙在合同订立后一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销售合同,法院应作出解除合同的判决,乙应将彩电返还给甲,无需支付价款。 如果乙起诉超过一年,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生效,乙应支付约定的5000元价格,并承担违约责任。 而且,这一年是排除期,关于诉讼时效的中止或中断的规定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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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个回答2024-06-07

1.关于张的行为特征。

在开始偷窃王某保险箱的过程中,张某实施了杀害王某的行为,因为犯罪行为被曝光,而张某的目的是为了获取财物,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的规定,他的杀人行为是在盗窃过程中实施的"拒捕"对被害人使用暴力的,应当认定为抢劫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张某的行为是抢劫致人死亡,抢劫罪的情节加重,应当将法定刑罚提高到上级。 >>>More

6个回答2024-06-07

让我们依次看看您的问题

1.合同有效。 违约金是适当的,因为它们可以由双方商定。 >>>More

4个回答2024-06-07

常见**。 产权有两个身份,一个是所有权,另一个是使用权。 在这种情况下,很明显,使用权在所有权转让之前就已经转让了。 >>>More

11个回答2024-06-07

1)本案是合同 由于本案的改进对象,虽然排版设备原本归科技开发公司所有,但由于质量不足,科技开发公司同意进行改进,并且由于是根据印刷厂的需要进行改进的, 并使用了印刷厂提供的信息。 >>>More

17个回答2024-06-07

1、李先生与刘先生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但其买卖合同是可撤销的合同。 2、李某对邮票一无所知,当然也不知道这枚邮票的价值,显然,刘某是意识到存在这种情况的,撤销合同的条件之一,显然是不公平的,根据我国的司法解释,不公平是指利用利益或对方没有使用经验, 导致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同等赔偿的民事行为原则。因此,法院可以根据李某的请求解除合同,某将5000元返还给刘某,刘某必须归还邮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