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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 leonloveleon。
如果我因为单位尚未交付房屋建造而辞职,我该怎么办?
你提到的两种情况都可能发生,即取款或支付差价。
每个企业的政策不同,所以处置情况也不同,地方和各行业的差异也不同,包括企业类型不同。 合租房其实是以前计划经济的产物,具有一定的方向性发展。 其根本目的是满足员工的居住要求,通常不具备上市交易功能。
募集资金房一般都会有一个特点,因为前期土地比较低,所以土地的性质一般是分配的,不转让的,分配的土地不能上市交易之前不交土地转让费,从你的情况来看,如果你工作时间长了, 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服务年限,那么单位很有可能收回房子,因为房子是作为你在企业的工作福利分配的,当你不是公司的员工时,你将无法享受到只有公司员工才能享受的福利。
一般情况下,单位如果筹集资金建房,会与筹款人签订相互协议,协议一般包括辞职后对房产的处置,比如约定多久不能离职,此期限内不会出具房产证来约束你。
建议:1、先检查是否有类似的协议,2、等房产证处理完毕后再离开应该是理想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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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该房屋是从该单位购买的筹款房屋,则该单位在离职后强行收回该房屋是不合理的。
如果员工辞职,用人单位有权协商要求辞职员工退货,但必须退还购买价款,并赔偿装修等损失。
也可以协商新员工的损失赔偿。
法律规定。 《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独立工矿企业和离市区较远住房困难较多的企业,可以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栎民建设规划的前提下,经市、县人民批准, 将土地用于自用,以筹集资金并合作建造房屋。参与单位筹款和合作住房建设的对象必须限于其单位内住房困难的低收入家庭,并符合市县人民的要求。
第三十五条 单位合资建房是保障性住房的组成部分,其建设标准、优惠政策、目标、产权关系等严格按照保障性住房的有关规定执行。 单位募集资金合作建房的,应当纳入当地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和土地使用规划管理。
第三十条 购买保障性住房的人享有有限的产权。 梁冉.
如果买方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保障性住房,应当按原有并考虑折旧、价格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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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某单位员工筹集资金建房,该单位离职后是否有权单方面收回该房屋?
一般而言,如果募集资金由员工和个人承担,雇主不能要求员工在员工离职后收回房屋或支付赔偿金。 如果单位对单位的房屋建设进行部分补贴,一般情况下会有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可以申请筹款房屋的产权证书。
募集资金住房一般由国有单位组织,提供自有国有划拨土地用于建设用地,国家减免部分税费,参与募集职工部分或全部出资建设,房屋建成后归职工所有, 并且不会向公众开放。产权也可以由单位和员工共享,一段时间后,产权转移给员工个人。 它是一种经济适用房。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