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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躺下时,他应该安全还是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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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安全知识,现在越来越多的学校都配备了校车,用来接送孩子上下学,校车的责任非常重要。 因此,乘坐校车的孩子应该多了解校车安全知识,以减少事故的发生。
1.学生必须准时到学校指定地点等候,听从老师和校车司机的安排,不得擅自变更上下车站点。
2、学生乘坐校车时,应依次上车,并按座位坐姿,不得上车或随意坐姿。
3.学生乘坐校车时,不得大声喧哗、走路或将手和头伸出窗外,以免发生事故。 严禁大声喧哗或打架,严禁欺凌、威胁、恐吓少年学生。
4.如果校车不停车,学生不能上下车。 一定要等校车停稳,然后跟着老师走。 只有这样,您才能依次上下校车。
5、严禁在校车上饮用饮料、吃零食、随地吐痰或乱扔垃圾,保持车内环境清洁卫生。
6、学生在校车上的一切行为都应服从老师的安排和指示,不得擅自要求司机停车或下车。
7、学生乘坐校车时要文明有礼貌,互相帮助,互相关心,发扬助人的精神。
8.学生下车后应及时回家,不要留在路上,未经家长允许,不得以任何理由过夜。
1、校车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车辆必须定期由公安部门检查,并按交通部门要求每年检查一次。
2、校车驾驶员必须遵守相关交通法律法规,持有与准驾驶类型相符的驾驶执照和资格证书。
3、行驶前应检查车内状况,车内状况良好后方可下车。
4、平时注意休息,不要疲劳驾驶、酒后驾车、超速、超载,长途驾驶时有其他司机。
5、到达路口时,发现有车辆或行人过马路,应提前减速。 专心驾驶,不违规操作。
6、开车回学校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和修理,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7、如遇大风、雨雪等恶劣天气,行驶时减速,并打开危险警示灯、防雾灯、宽指示灯,制动时尽量刹车,不要单脚踩死,不要突然加速、刹车或猛击方向。
8、如发生事故或车辆出现无法驾驶的问题,应及时将车内学生转移到安全区域,并根据交通法规要求,在迎面而来的车辆方向放置警告标志,并打开危险警示闪光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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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安全管理规定》。
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商。
1.学校可以配备校车。 道路客运经营企业、城市公交企业、按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的规定设立的校车运营单位,可以提供校车服务。
县级以上地方人员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管理办法,组织取得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个体经营者依法提供校车服务。
2.配备校车的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加强校车安全维护,定期对校车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校车驾驶员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注意事项; 应急响应和应急救援知识,确保学生乘坐校车的安全。
3、校车服务提供者提供校车服务的,学校应当与校车服务提供者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校车运输安全管理措施。 学校应当报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4.学校应当对教师、学生及其监护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向学生讲解校车安全乘坐知识和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响应技巧,定期组织校车安全事故应急演练。 学生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义务,配合学校或校车服务提供者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学生监护人应拒绝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
5、县级以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指导和督促学校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组织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配合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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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安全管理》。
校车是安全的。
1.配备校车的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应指派护理人员全程照顾校车上的学生。 校车服务提供者向学校提供校车服务的,双方可以约定学校指定校车管理员。
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定期对车载看护人进行安全教育,组织车载看护人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应急响应、应急救援知识。
2.乘务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学生上下车时,引导、指挥学生下车,保持上下车秩序;
b)发现驾驶人不具备驾驶校车资格、酒后驾车、酒后驾车,或者身体严重不适和校车过度拥挤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的,停止校车行驶;(3)统计校车上学生人数,帮助和引导学生安全坐姿,系好安全带;
4)在校车上阻止学生离开座位等危险行为;
5)核实下车的学生人数,确认所有学生都已下车后方可下车。
3.学生不得坐在校车的副驾驶座位上。 在校车运送学生的过程中,禁止司机和服务员以外的人照顾校车。
4.校车驾驶员驾驶校车上路前,应检查校车制动、转向、外部照明、轮胎、安全门、座椅、安全带等车辆状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不得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路。
5.校车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和服务员应立即报警并设置警示标志。 学生留在校车上有危险的,服务员应将学生疏散到安全区域,并及时联系学校、校车服务提供者或学生监护人处理后续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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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安全管理规定》。
校车是安全的。
1.校车线路应尽量避开急弯、陡坡、悬崖、危险路段、确实无法避漏的路段或者交通设施管理、维修单位应当按照危险路段标准设置安全防护设施、限速标志、警示标志。
2.校车经过的道路不符合安全通行条件或者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当地群众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及时改善道路安全状况,消除安全隐患。
3.载学生的校车应当按照公安部门规定的地点放置校车标志,打开校车灯。 载学生的校车应按照审核确定的路线行驶,但交通管制、道路建设、自然灾害、恶劣天气条件或影响道路形状的重大交通事故除外。
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校车线路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 发生交通拥堵时,交警应当指挥、引导载学生的校车先行通过。
5、上下车的学生应在校车站停车; 没有公交车站的路段可以在公共交通站台停车。 道路、交通设施管理养护单位应当按照标准设置校车停车警示标志和校车停车标志,并绘制校车停车标志。
6.校车在路上停车接送学生时,应停在道路右侧,打开危险警告闪光灯,并打开停车指示标志。 校车停在同一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时,后方车辆应当停车等候,不得超车。
7.校车上的乘客人数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也不得超过任何原因的乘客人数。 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不得要求校车司机过度拥挤或超速驾驶校车。
8.载有学生的校车在高速公路上不得以每小时80公里的最高速度行驶,在其他道路上不得以每小时60公里的速度行驶。 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的最高时限或者道路限速标志、标线标示的最高时限低于前款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9.对于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校车,交警在杜绝违法行为的前提下,可以先放行校车,待校车完成接送学生任务后再对校车司机进行处罚。
10.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校车运输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校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定期将校车驾驶员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信息报送所属单位和教育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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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监督校车的安全。
校车安全涉及教育、公安、质量监督等多个管理部门。 管理层越是多头,就越有可能导致权限不明确和责任不明确。 鉴于这一缺点和焦点问题,草案对责任分工作了更详细的规定:
首先,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对校车的安全管理负有“一般责任”。 此外,教育部门还负责审查使用校车的申请,调查和惩处学校违规行为等。 公安部门主要负责校车安全技术条件审查,办理校车标志登记发放,校车驾驶员资格审查,查处禁止违法校组车上路。
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产品质量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校车安全管理。 草案还明确了教育部行政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和有关部门的职责,要求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对于这些职责分工,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的一位教授说:
我国各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工作重点下移,地方责任明确符合我国国情。 在赋予县级**权力和责任的同时,要求各部门齐心协力做好工作,思路非常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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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安全培训内容:
1、安全检查:驾驶员每天校车出发前需要对车辆状况进行严格、全面的检查,检查内容有:刹车、轮胎、座椅、门窗、两水三油、雨刮器、反光板,检查后作书面记录正常。
2、卫生消毒:按时做好校车的清洁和日常消毒工作,(传染病流行期间加强)并做好书面记录。
3、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必须拉紧安全绳,抓紧预防之钢,安全驾驶,文明驾驶,遵守交通法规,保持车辆匀速行驶,做到“一慢二看三通”、“电机响,专心思考”、“车轮动起来、 儿童的安全高于一切”。
每天,要求老师在车上照顾孩子,要求老师在接送孩子的路上充分注意孩子的安全,对孩子的安全负责。 严格按照规定严格维护儿童在驾驶过程中的秩序和安全。
校车是指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取得使用许可,用于接送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上下学的7座乘用车。 接送小学生的校车,应当按照国家专用校车标准设计制造。
在《道路交通安全十二五规划》中,中国国家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强调,要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校车优先通行权,加强校车监管,确保校车安全; 它还规定,校车必须配备卫星定位和限速装置。
2012年3月,我国校车新国标实施,家长上下车刷卡时都能收到短信。
混凝土是当今土木工程中最重要的材料之一。 它是由胶凝材料、颗粒骨料(又称骨料)、水、必要时加入的外加剂和外加剂按一定比例搅拌均匀、密实成型、固化和硬化的人造石。